關於《捕蛇者說》原文及作品賞析

【作品介紹】

《捕蛇者說》是柳宗元被傳誦不衰的著名篇章之一。文章通過對以捕蛇爲業的蔣氏一家三代的悲慘遭遇,尖銳地揭露了從唐玄宗天寶後期至作者被貶官永州時約六十年間人民的苦難生活:苛重賦稅的壓榨,貪官悍吏的迫害,逼得勞動人民紛紛走上逃竄死亡的道路。本文生動而具體地表現了孔子所說“苛政猛於虎”的思想,具有很強烈的感染力量。

【原文】

捕蛇者說

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齧人[1],無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爲餌[2],可以已大風、攣踠、瘻、癘[3],去死肌,殺三蟲[4]。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5],歲賦其二。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永之人爭奔走焉。

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問之,則曰:“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今吾嗣爲之十二年,幾死者數矣[6]。”言之,貌若甚戚者。

餘悲之,且曰:“若毒之乎?餘將告於蒞事者[7],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

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將哀而生之乎?則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向吾不爲斯役[8],則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鄉,積於今六十歲矣,而鄉鄰之生日蹙。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入;號呼而轉徙,飢渴而頓踣[9];觸風雨,犯寒暑,呼噓毒癘,往往而死者相籍也。曩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居者,今其室十無二三焉;與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無四五焉:非死而徙爾。而吾以捕蛇獨存。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10],譁然而駭者,雖雞狗不得寧焉。吾恂恂而起[11],視其缶[12],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臥。謹食之,時而獻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盡吾齒。蓋一歲之犯死者二焉,其餘則熙熙而樂,豈若吾鄉鄰之旦旦有是哉!今雖死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後矣,又安敢毒耶?”

餘聞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於虎也[13]。”吾嘗疑乎是。今以蔣氏觀之,猶信。嗚呼!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爲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14]。

——選自中華書局校點本《柳宗元集》

【註釋】

[1]齧(niè聶):咬。[2]臘(xī西):乾肉。這裏作動詞,有“風乾”之意。[3]大風:麻瘋病。攣踠(luánwǎn巒宛):一種手腳拳曲不能伸直的病。瘻:頸部腫爛流膿。癘:惡瘡。[4]三蟲:古時道家迷信的說法,認爲人的腦、胸、腹三部分有“三尸蟲”,此蟲作崇,有關部分即得病。[5]太醫:唐代設太醫署,有令二人,其下醫師爲皇室治病。[6]數(shuò朔):多次。[7]蒞(lì利)事者:管這事的官吏。[8]向:從前。這裏有假使的意思。[9]頓:勞累。踣(bó薄):倒斃。[10]隳(huī灰)突:騷擾。[11]恂恂(xú巡):小心謹慎的樣子。[12]缶(fǒu否):小口大腹的瓦罐。[13]苛政猛於虎也:據《禮記·檀弓下》記載:“孔子過泰山側,有婦人哭於墓者而哀。夫子式而聽之,使子路問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爲不去也?’曰:‘無苛政。’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14]人風:民風。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凡遇“民”字皆寫爲“人。

【譯文】

永州的野外出產一種奇怪的蛇,它黑色的底子,白色的花紋,接觸到草木,草木全都枯死;咬到人,沒有能夠抗得住的。但是捉到它殺死風乾做成藥物,卻可以治癒麻瘋、風溼性關節炎、頸部膿腫、毒瘡,除去壞死的肌肉,殺死危害人體的三尸蟲。當初,太醫奉皇帝的命令徵集這種毒蛇,每年徵收兩次。招募能捕這種蛇的人,可以用蛇充抵他應交納的租稅。永州的人都爭着去幹這件差事。

有一個姓蔣的,享有捕蛇免租的好處已經有三代了。我問起這件事,他說:“我祖父死在捕蛇這差事上,我父親死在捕蛇這差事上,如今我繼承祖業幹這差事已經十二年,有好幾次也差點被蛇咬死。”說着,露出很悲傷的神色。

我很憐憫他,就說:“你怨恨這差事嗎?我準備去告訴掌管這事的官吏,讓他更換你的差事,恢復你的賦稅,你看怎麼樣?”

姓蔣的一聽更加傷心,他眼淚汪汪地說:“你是哀憐我,想讓我活下去嗎?那麼我這差事的不幸,遠比不上恢復我納稅的痛苦那樣厲害呀。假使當初我不幹這捕蛇的差事,那早就困苦不堪了。從我家三代住在此地以來,算到現在已經六十年了,而鄉鄰們的生活卻一天比一天困難。他們拿出地裏的全部出產,交出家裏的一切收入;哭哭啼啼地背井離鄉,因飢渴勞累而倒斃在地;一路上被風吹雨淋,冒嚴寒酷暑,呼吸毒霧瘴氣,常常因此死掉的人橫七豎八地躺在路邊。從前和我祖父同居一村的人,現在十家中剩下的不到一家了;和我父親同居一村的人,現在十家中剩下的不到兩三家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如今十家中剩下的也不到四五家了:不是死了,就是搬走了。而我卻因爲捕蛇才倖存下來。那兇狠的差役來到我們村裏時,到處吵鬧,到處騷擾,嚇得人們亂喊亂叫,連雞狗也不得安寧。我只要小心翼翼地起來,看看那貯蛇的瓦罐子,見我捕的蛇還在裏面,就放心倒頭大睡。平時我小心地餵養蛇,到規定交納的時間就去上交。回家後就怡然自得地享用自己田地裏出產的東西,這樣來安度天年。因爲一年之中冒生命危險的時機只有兩次,其他的時候都過着心情舒暢的生活,哪會象我的鄉鄰們那樣天天擔驚受怕呢!我現在即使就死在捉蛇上面,比起我鄉鄰們的死亡那已晚得多了,又怎麼敢怨恨呢!” 我聽了更加難過。孔子曾經說過:“暴政比老虎更加兇惡啊。”我曾經懷疑這句話。現在拿姓蔣一家的遭遇來看,這話還真是確實的。唉,誰知道橫徵暴斂對百姓的毒害比毒蛇更厲害呢!因此我才寫了這篇文章,留待那些考察民情風俗的官吏參考。(汪賢度)

【解析】

蔣氏在自述中提到“自吾氏三世居是鄉,積於今六十歲矣,而鄉鄰之生日蹙”。這裏說的“六十歲”,指的是唐玄宗天寶中期(746—750)到唐憲宗元和初期(805—810)這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裏,戰亂頻仍,先後發生過安史之亂、對吐蕃的戰爭、朱泚叛亂等等,全國戶口銳減,朝廷隨意增設稅收官,多立名目,舊稅加新稅,無有限制,使人民的負擔日益加重。儘管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頒佈了兩稅法(分夏、秋兩次交稅,即課文中說的“歲賦其二”),並明文規定“敢在兩稅外加斂一文錢,以枉法論”,但這不過是欺騙百姓的手段,事實正如陸贄所說:“大曆中供軍、進奉之類,既收入兩稅,今於兩稅之外,復又並存”;又說加稅時“詔敕皆謂權宜,悉令事畢停罷。息兵已久,加稅如初”。人民在重賦逼迫下逃往他鄉,但悍吏仍不放過,“有流亡則攤出(由存留戶共同負擔),已重者愈重”。從這些情況來看,柳宗元“賦斂之毒有甚是蛇”的論斷是完全正確的。

第一段(1)這是作者設置的一個懸念,爲下文埋下伏線,暗示了當時的世上還有比毒蛇更毒的東西,使讀者產生了急切讀下去的'願望。(2)這一段重在寫毒蛇之“異”,從三個方面加以描繪:一是顏色之異,二是毒性之異,三是用途之異,可以用來治癒麻瘋、手腳拳曲、脖腫、惡瘡,消除壞死的肌肉,殺死人體內的寄生蟲。因而皇帝發佈命令,一年徵兩次,可以抵消應交的租稅,因此從那以後“永之人爭奔走焉。”作者只用“爭奔走”三字,就把永州百姓爭先恐後,不辭勞苦,冒死捕蛇的情景顯示出來了。

第二段從“有蔣氏者”到“又安敢毒耶”。包括2、3、4三個小段,是全文的重心。

由“異蛇”引出了主人公“捕蛇者”——蔣氏。先寫蔣氏三代捕蛇之“利”,繼而寫捕蛇之“害”——“吾祖”、“吾父”、“吾”三代有的“死於是”,有的“幾死者數矣”一個“且曰”,將寫“利”轉爲寫“害”,再用蔣氏的神情“貌若甚戚”極其生動地寫出了“捕蛇”並非好事,“爭奔走焉”實屬無奈,字裏行間,深含悲苦。只“言之貌甚戚者”一句,便把他回首往事,悲痛在心,哀形於色的情態勾勒了出來。明明是備受毒蛇之苦,卻說獨享捕蛇之利,在這極爲矛盾的境況中,更見其內心的酸楚。

於是作者接下來說,“餘悲之,”且曰:“若毒之乎?餘將告於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如何?”在爲蔣氏的不幸遭遇悲痛的同時,好心地提出了一個解脫危險的辦法。這幾句話句子簡短,語氣急促。而且連用了三個“若”(解釋爲“你”),表明“餘”是面對面地與蔣氏交談,態度是誠懇的,幫助對方的心情是急切的,辦法也似切實可行。

可出乎意料的是蔣氏並沒有接受,他“大戚,汪然出涕曰……”將是的這番話態度同樣懇切,語氣也十分肯定,表明了毒蛇可怕,但賦斂之毒更可怕。

這話怎麼講呢?蔣氏說了這幾層意思:

一層意思是蔣氏祖孫三代在這個地方住了六十幾年了,親眼見到同村人的遭遇鄰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窘迫,他們把田裏的出產全部拿出,把家裏的收入全部用盡,也交不夠租賦,只得哭號着輾轉遷徙,飢渴交迫而倒斃在地,頂着狂風暴雨的襲擊,受着嚴寒酷暑的煎熬,呼吸着帶毒的疫氣,常常是死去的人一個壓一個。從前和我爺爺住在一起的人家,現在十戶當中難得有一戶了;和我父親住在一起的人家,現在十戶當中難得有兩三戶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現在十戶當中難得有四五戶了。那些人家不是死絕了就是遷走了。而我卻由於捕蛇而獨自存活下來。《柳文指要》引錄了林西衝一文,算一筆唐代的賦稅賬:“按唐史,元和年間,李吉甫撰《國計薄》上至憲宗,除藩鎮諸道外,稅戶比天寶四分減三,天下兵仰給者,比天寶三分增一,大率二戶資一兵,其水旱所傷,非時調發,不在此數,是民間之重斂難堪可知,而子厚之謫永州,正當其時也.”因知文中所言,自是實錄。

第二層意思是:那些兇暴的官吏到鄉下催租逼稅的時候,到處狂呼亂叫,到處喧鬧騷擾,那種嚇人的氣勢,就連雞犬也不得安寧.而這時他小心翼翼地起來看看自己的瓦罐,只見捕來的蛇還在,便可以放心地躺下了。他細心地餵養蛇,到規定的時間把它當租稅繳上去。回來後;就能美美地享用自己田裏的出產,安度歲月。

第三層意思是:這樣看來,一年當中他冒生命危險有兩次,而其餘的時間就可以坦然快樂地過日子,。哪像鄉鄰們天天都受着死亡的威脅呢?即使現在因捕蛇而喪生;比起鄉鄰們來,也是後死了。哪還敢怨恨捕蛇這個差使犯?

蔣氏的這一番話,以他“以捕蛇獨存”和鄉鄰們“非死則徙”相對比,以他“弛然而臥”和鄉鄰們將受悍吏襲擾相對比,以他一歲之犯死者二”和鄉鄰們“旦旦有是”相對比,說明捕蛇之不幸,確實“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可見他在講述三代人受蛇毒之害時“貌若甚戚”,而當聽了要恢復他的賦稅時卻“大戚,汪然出涕”地懇求。完全是出於真情。蔣氏的話,發自肺腑,帶着血淚,聽來怎不令人心碎?

作者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結尾一段說:“餘聞而愈悲”,比聽蔣氏講一家人的苦難時更加悲痛了.想到自己過去對孔子所說說“苛政猛於虎”這句話還有所懷疑,現在從蔣氏所談的情況看來,這話是可信的。誰知道賦稅對人民的毒害竟比毒蛇還要嚴重呢!於是寫了《捕蛇者說》這篇文章,爲的是讓那些觀察民俗的人知道苛重的賦稅給老百姓造成的災難。

在全文這敘述邊議論間或抒情的寫法中,最後這一番議論.確實起到了畫龍點睛的作用.如果說“苛政猛於虎”強調的是一個“猛”字,那麼本文就緊扣一個“毒”字,既寫了蛇毒,又寫了賦毒。並且以前者襯托後者。得出“賦斂之毒”甚於蛇毒的結論。

本文在寫作手法方面,除了對比、襯托的大量運用及卒章點明主題外,對蔣氏這一個人物的描繪也是極富特色的。特別是他不願意丟掉犯死捕蛇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講得是既有具體事實,又有確切數字;既有所聞所見,又有個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輩輩的經歷,又有此時此刻的想法;既講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訴說了鄉鄰們的苦難:不僅使人看到了一幅統治者橫徵暴斂下的社會生活圖景,也讓人感到此人的音容體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生動傳神。

全文處處運用對比:捕蛇者與納稅的對比,捕蛇者的危險與納稅之沉重的對比,捕蛇者與不捕蛇者(蔣氏與鄉鄰)的對比------六十年來存亡的對比,悍吏來吾鄉是我和鄉鄰受擾的情況,一年受死亡威脅的次數和即使死於捕蛇也已死於鄉鄰之後等情況。鮮明的對比深刻地揭示了“賦斂毒於蛇”這一中心。

通篇讀來,《捕蛇者說》這篇散文內容詳實.人物突出,見地深奧,筆端犀利,堪稱散文中的傑作。

寫作特點

一. 使用襯托突出重點。

本文寫毒蛇之害以襯托重賦苛政之害。捕蛇以抵賦,蔣氏之祖、父死在這上頭,而蔣氏卻甘願幹此差事,這就令人心悸地看到“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

二. 使用對比表現主題。

文章以其鄉鄰60年來由於苛賦之迫而“非死則徙”的遭遇與蔣氏“以捕蛇獨存”的狀況作對比,觸目驚心地表明“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

多角度對比,從各層面揭示了嚴重的社會問題。例如:“鄉鄰賦斂之苦”對比“ 蔣氏捕蛇之‘樂’” ;鄉鄰因賦稅而號呼轉徙,飢渴頓踣,死者相藉,十室九空的現實與蔣氏以捕蛇獨存;鄉鄰因賦稅而受悍吏的騷擾,譁然而駭,雞狗不寧而蔣氏只要蛇在便“弛然而臥熙熙而樂”; 鄉鄰的痛苦是“旦旦有是”而蔣氏“一歲之犯死者二焉”,……這諸多對比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題。

本文風格委婉曲折,波瀾縱橫,閱讀時要注意行文的曲折和卒章顯志,對比的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