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過的一門藝術作文大全

篇一:我學過的一門藝術作文

我學過的一門藝術作文大全

在我所有的愛好中,學彈電子琴也算是我的一個愛好,它在我的生活中佔去了一定的休閒時間。大家猜猜我是怎樣愛上和享受這門藝術的呢?事情是這樣的:一天,在學校,有一次比賽合唱,全校裏的人紛紛來參加,我也不例外,報完名便開始了課餘時間的培訓。我們的培訓是由老師彈琴,教我們唱。當我聽見美妙的琴聲,大家的歌聲便脫口而出,使我對琴有了一些瞭解。

四年級上音樂課,老師愛帶我們去音樂室上,經過老師的講解和彈奏,我慢慢的對琴產生了興趣,琴聲優美,能讓人的神經進行休息。在家裏,我從學校學來的幾首歌總是來家裏唱一下,爸爸媽媽看見我天天這樣唱,也知道了我對琴有點感興趣便跟我買了一架電子琴。剛買回家我便迫不及待的彈上了,可是我真是亂彈琴,這時,爸爸叫我靜下心來,彈最簡單的練習曲:《歡樂頌》,可我總是靜不下心來聽、看,急急忙忙的往板凳上一坐,便開始亂彈,學習電子琴沒有我想象的那樣簡單。我開始以爲只要彈好哆、來、咪、發、唆、啦、西七個音,就萬事大吉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光這七個音階要彈好都很難,而且基本功也很重要,要認識簡譜,掌握節奏。經過了幾個月的學習我學會了這首曲子,還能自彈自唱。

在爸爸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更多的曲子:《童謠》《義勇軍進行曲》等。現在在家,時常陶醉在電子琴美妙的樂曲中,每當我用手指在鍵盤上流暢地彈奏出校園歌曲《童謠》的時候,我的神思似乎也回到了學校和同學們在一起上課、遊戲、玩耍。每當我沉醉在自己的琴聲中,也搖頭晃腦地哼上幾句的時候,我的心情就顯得無比舒暢,就好像吃了一個人參果,渾身三萬六千個毛孔都開放了。我愛音樂,我愛電子琴,我愛這能陶冶性情的琴聲。我願美妙的音樂充滿我的`未來,愉悅人們的心田。我要繼續努力學習各科文化知識繼續練習提高我的琴藝,讓我的家人、朋友享受我優美的琴聲。

篇二:我學過的一門藝術作文

藝術,是一個分類很廣泛的名詞。它囊括了音樂、繪畫、設計及各種民俗工藝等。它是高雅的,譬如在音樂大廳聽鋼琴演奏會。或是粗俗的,譬如在廟會上展示的一件件生動古樸的民俗工藝品。而在我們身邊,到處都是藝術。他們豐富了我們的生活,陶冶了我們的情操。

攝影,便是一門藝術。從那一個小小的鐵玩意兒裏看,能發現許多肉眼發現不了的事物。爸爸酷愛攝影,他也有一個相對來說比較高級的相機。每當去公園遊玩或者去遊覽某個風景名勝的時候,他便會帶着自己的相機去拍攝,我也會跟在他的後面學習。

攝影這門藝術,是一門很有學問的藝術。並不是一按快門就可完成,首先還需尋找好的題材。記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公園遊玩,公園裏有一棵年歲已久的柿子樹。爸爸仔細的調焦,拍下了照片。我上前欣賞,看到有一些柿子是完整的,但大部分柿子都是爛掉的。仔細思索,哦,原來是被小鳥叮咬的呀。這看似普通的柿子樹,內在的卻蘊含了許多情趣。其次,便是攝影的技術。我尤其喜歡被“特寫”的照片,近處的一棵小草,一朵小花,被反映的很清晰,而除了這近處的一物,其餘都處在一種淡淡的朦朧之中。好似進入了一個如夢如幻的仙境,又好像給這進處的一物畫肖像,在這萬物之中,彷彿它是最重要的。邊看邊品味,也覺得蠻有情趣。也許這就是攝影的魅力:它不是繪畫,卻能表現出繪畫的繽紛之美;它不是文章,但也能諄諄道出文章所表達的情感及文字所流露出的古樸。從照片中,我們可以發現一種難以言狀的美。這種美,流進了我們的大腦,滋潤着我們的心田。

攝影,是一門藝術,是一門極富魅力的藝術。它所表達的,不僅是一幅圖片,更是一種情感。

篇三:我學過的一門藝術作文

美術是我的最愛,在我無聊的時侯經常會畫一幅畫。如今我六年級了,隨着作業的增多,我畫畫的時間也越來越少了

繪畫不僅給我帶來了樂趣,也給我帶來了好朋友似的安慰。在我開心的時候,用彩筆畫下自己的喜悅;在我不開心的時候,用顏料畫下自己的煩惱。繪畫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記得那年,我還是三年級的一天下午,我在文化館對面玩了一會兒,媽媽便來接我回家了,正當我們要走的時候,媽媽看見了一個帶眼睛的小孩揹着一個引人注目的畫夾,走向文化館,媽媽便牽着我的手走去,跟着那個帶眼睛的小孩,當我們上了樓梯,走進一扇門的時候才發現我們到了一個教室,裏面座滿了人,他們都手拿畫夾,認真地畫着,前面有個男的,在黑板上畫畫,大概他就是老師吧,我找了一個位置坐好,媽媽便拿了一本本子給我,我便也跟着老師畫起來,然後給老師看,雖然畫得不怎麼好,但老師卻說:“畫得不錯!”老師問我媽媽:“說我有沒有學過畫畫”“沒有”媽媽說。後來,我和媽媽認識到了這位老師,他叫陳公權,陳老師讓我在小班畫了幾天,然後讓我到中班學,我就一直在中班,一直不停地努力着……

我非常熱愛畫畫,正像愛因斯坦說的:熱愛是最好的老師,它遠遠超過責任感!

篇四:我學過的一門藝術作文

我是一個熱愛畫畫的人,現要我想起剛學畫畫的時候都會情不自禁地笑起來。

記得那年,我還是三年級的一天下午,我在文化館對面玩了一會兒,媽媽便來接我回家了,正當我們要走的時候,媽媽看見了一個帶眼睛的小孩揹着一個引人注目的畫夾,走向文化館,媽媽便牽着我的手走去,跟着那個帶眼睛的小孩,當我們上了樓梯,走進一扇門的時候才發現我們到了一個教室,裏面座滿了人,他們都手拿畫夾,認真地畫着,前面有個男的,在黑板上畫畫,大概他就是老師吧,我找了一個位置坐好,媽媽便拿了一本本子給我,我便也跟着老師畫起來,然後給老師看,雖然畫得不怎麼好,但老師卻說:“畫得不錯!”老師問我媽媽:“說我有沒有學過畫畫”“沒有”媽媽說。後來,我和媽媽認識到了這位老師,他叫陳公權,陳老師讓我在小班畫了幾天,然後讓我到中班學,我就一直在中班,一直不停地努力着……

我非常熱愛畫畫,正像愛因斯坦說的:熱愛是最好的老師,它遠遠超過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