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記的週記

暑假裏,爲了培養我的生活能力,媽媽給我來了個“約法三章”。慘啊,王子的生活結束了,現在我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打工仔”了。

打工仔記的週記

偶媽媽是董事長,爸爸則成了總經理。董事長規定:出力少的家務,每次酬勞5角錢,如擦桌子、掃地等;出力多的家務,酬勞1元錢,如洗碗、洗衣服等。我聽完後心中暗暗竊喜,這又何難?一個暑假下來,本人可是有一筆不少的收入啊!

說幹就幹,我先拿個拖把。“呼哧呼哧”一番,大功告成,然後向“董事長”報告。不料經不住老媽一番左挑又看,暈啊!最後竟然沒能過關,董事長嚴厲的批評了我一頓。更悲慘的`還在後面的呢,洗碗的時候,我的手不小心一滑,碗就像一個不聽話的娃娃,一下子掉了下去,“啪”的一聲,碎了。聽到響聲,媽媽趕緊跑了過來,我只能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說了一篇。本想又要挨收拾了,誰知媽媽拿出5角錢說:“下次要小心。碗雖然碎了,認錯態度還可以,酬勞拿一半。”

一個月過去了,掙了10多元錢,雖然錢不多,但卻是自己掙得,真是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