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時尚爲話題的議論文

品味時尚_第1篇

以時尚爲話題的議論文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你無聲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倫這個演藝界的大衆寵兒又一次推向了時尚的最高潮。耳邊響起這熟悉的旋律,眼前總會閃過一張充滿活力的年輕臉龐。但是你知道嗎?還有一個與此形象大相徑庭卻又家喻戶曉的人物,也曾演繹過這首流行音樂——著名的中央電視臺播音員:羅京。

“觀衆朋友們大家好,這裏是中央電視臺……”每天晚上七點整,那親切的面容總是準時出現在熒屏上,那熟悉的嗓音總是迴響在億萬觀衆的耳邊。他的莊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風格,牢牢地抓住了無數人們的心。

這個廣受人們愛戴的播音員,其實也有着不爲人知的另一面。 08年1月20日,綜藝節目《歡樂中國行》中,一貫嚴謹的羅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將這首時尚的歌曲演繹得酣暢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儼然是一個追趕時尚浪潮的“時尚達人”。我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這還是那個嚴肅的播音員嗎?驚訝之餘,我纔想到:原來他也和我們一樣,擁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時尚的熱情。

我們看到了一個嶄新的羅京、一個與往日熒屏上截然不同的羅京、一個同樣充滿活力的時尚的羅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許他以這樣的形象出現在我們面前。一時間,各種各樣的批評潮水般涌來。是啊,他是國家形象的代表,華夏之音的傳達者。這份沉甸甸的責任,不允許他做出哪怕一絲的改變。於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又變回從前的那個莊重嚴肅的羅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從那天之後,他就徹底從電視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傳來:因爲身患淋巴癌,羅京不得不離開《新聞聯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療。

10個月後,把自己的一生都獻給播音事業的優秀播音員羅京與世長辭,永遠地離開了他所鍾愛的播音事業,離開了億萬喜愛他的廣大觀衆。

羅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嚴謹得幾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寫意、爵士樂的自由、拉丁音樂的奔放嗎?一曲《千里之外》,給了我們最好的答案。

因爲工作和公衆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犧牲。今天,他永遠地離開了我們。看着浩如煙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識到:羅京那般的沉穩、嚴謹、勇於犧牲和隱忍,其實一點也不遜於周董之流。希望這種精神,可以永遠成爲激勵我們積極向上的新的時尚。

品味時尚_第2篇

兩代人的時尚距離彷彿有一光年。起碼我媽的時尚在我眼裏是“老掉牙”,我的時尚在媽眼裏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車上,我撫摸了我好不容易長出的頭髮。唉,茂密的`草原要夷爲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頂頭。

這是我住宿後第一次回家。

到了門口,我就聽到家中放的鄧麗君《甜蜜蜜》的旋律。但當我的鑰匙插在孔裏時,我聽到曲調變成了一個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調。我打開門後,媽很驚異地說:“兒子,比你說的到家時間早一刻鐘啊!”我此時無心回我媽話,因爲我發現電視上竟放着我的最愛———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難怪曲子這麼熟,我在同學的手機裏聽過一次。我詫異地問媽媽:“你怎麼會買他的CD?”我媽竟然吐了吐舌頭說:“我最近漸漸迷上他了。嘿,歌還不錯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過四十的老媽居然會愛上我的偶像。

我和媽媽坐下來,邊聽歌邊聊最近的事。我發現媽媽知道的“八卦”新聞竟然比我還多!我媽真的“返老還童”了?

下午,我媽帶我到一個髮型設計店,我聽到媽對師傅說:“留點短的劉海”時,我差點暈倒。

晚上,我撫摸着帥氣的新發型,想着:媽怎麼變得這麼時尚?難道她對時尚換口味了?她不是喜歡那種清靜平淡的類型嗎?但是現在……

“裝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麼還陪兒子玩時尚!”“值了,你沒發現兒子離我越來越近了嗎?一天突擊娛樂新聞換我兒子快樂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裝下去嗎?”“兒子樂意有我這個時尚老媽的話……”

我心中的感動凝成一種晶瑩的液體在眼眶中泛起、滾動。媽媽,你對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媽媽在客廳看着我。因爲我正在放鄧麗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沒事吧!”媽媽用手碰碰我的額頭,又摸了摸自己的。

“這叫品味時尚!你不知道現在流行復古風嗎?”

嘿,其實仔細聽聽,鄧麗君唱得真的也很好聽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爲有這樣的“時尚老媽”而甜蜜。

品味時尚_第3篇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爲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爲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纔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爲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