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明(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證明吧,證明是覈驗一個人的身份、經歷或一件事的真實情況時所寫的一類文書。什麼樣的證明纔是規範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使用證明,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土地使用證明(5篇)

土地使用證明1

國土資源局:

茲有身份證號: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村(居委會),申請使用土地的範圍包括了本人位於其用地側的建築物用地,該建築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佔用土地辦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記手續,現本人對該建築物所佔土地合併到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使用證明2

茲證明位於 房屋產權歸 所有,其使用、經營權已交付給其下屬單位 出租使用管理。該場地建於 年,至今尚未取得產權證明,已經竣工驗收合格, 可以作爲經營場地,不屬於違章建築,無安全隱患。出租時間從 日至年月日,並同意租給 (身份證號:)經營使用,由此產生的產權糾紛和房屋質量問題由我單位承擔。

特此證明

  XXX

  XXXX年XX月XX日

土地使用證明3

茲有 鎮村組村民,世居本村,農業戶口,該戶房屋建於年,延用至今,經覈定,該戶現有住房層間,用地面積 平方米,因該戶保管不善,遺失土地使用證一份。

特此證明

  國土****所

  年 月 日鎮村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證明4

國土資源局:

茲有 身份證號: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村(居委會), 申請使用土地的範圍包括了本人位於其用地側的 建築物用地,該建築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佔用土地 辦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記手續,現本人對該建築物所佔土地合併到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 (簽名)

  XXX年11月19日

土地使用證明5

國土資源局:

茲有 X X X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X X X 村(居委會),持有土地批准證書號碼爲 X X X 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申請使用土地的.範圍包括了本人位於其用地 X 側的 X X X 建築物用地,即地號爲 X X X 的宗地圖所示 X 號至 X 號界址線包含(穿過)的建築物。該建築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佔用土地 X X X 辦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屬於 X X X ,現本人對該建築物所佔土地合併到 X X X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建築現使用者): X X X (簽名)

  二00 X年 X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