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水庫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水庫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水庫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爲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羣衆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爲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羣防羣控。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爲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衆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衆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爲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泄露、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羣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可分爲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繫,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於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 xxx

副隊長: xxx

隊員:

第一組:xxx、xxx、xxx

第二組:xxx、xxx、xxx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啓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於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後,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採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並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後續工作.

1、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爲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羣衆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後,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羣衆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並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覈後,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衆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水庫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爲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爲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羣衆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繫、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水庫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將對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目前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質量,起到重要推動作用。爲大家分享了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借鑑!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規範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霍邱縣委縣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及《霍邱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煙花爆竹物品、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建設施工、道路及水上交通運輸、特種設備、火災、農林水設施設備、集鎮市政公用設施運營、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急性中毒等各類事故災難。

1.4啓動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啓動本預案:

(1)造成1 人以上(含1人,下同)3 人以下(不包括3人,下同)死亡( 含失蹤或涉嫌 ),或一次重傷或一次急性職業中毒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企業、單位、村組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超出第一項範圍和跨鎮鎮行政區域和跨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響應按照《霍邱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執行。

1.5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傷人員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人員爲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應急委及有關部門指導下,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協調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村組和鎮直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類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機制。

(3)專業管理,部門協作。根據職責負責本行業、本系統事故災難的'救援實施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搞好配合,並服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4)常備不懈,資源共享。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要作好風險評估、物質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建立本系統(行業)事故預防、預警機制,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檔案。各類應急救援資源應服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

2、應急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鎮人民政府是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政府鎮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的領導擔任,鎮黨政辦、派出所、司法所、安監站、人武部、衛生院、民政辦、財政所、文化廣播站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下設現場指揮工作組、搶險救援工作組、通信信息工作組、醫療衛生工作組、治安交通工作組、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新聞宣傳工作組、善後處理工作組。各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各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工作人員由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人員組成。

2.2應急救援辦事機構

鎮安監站是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的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鎮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與協調,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站長兼任。應急救援辦公室聯繫電話:0564-6884001。

2.3鎮應急救援機構工作職責

(1)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

(2)組織、指揮、協調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2.4鎮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擔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日常工作。

(2)負責協調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3)承擔編制和修改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4)指導各單位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及演練。

(5)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後,負責嚮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彙報,並將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和應急處理指揮部成員的聯繫,隨時掌握應急救援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6)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救援的信息,擬出初稿報指揮部領導審批後上報。

2.5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職責

2.5.1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由發生事故的單位、鎮人民政府領導和進入事故現場的各工作組組長組成,並由鎮人民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特殊情況可臨時指定)。具體職責是:

(1)分析事故發展的趨勢和可能性,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隊伍施救、緊急疏散受安全威脅的人員、控制事故的擴大或蔓延、保護重要設備、設施和物資安全、確定並安排設置危險警戒線。

(3)聯絡、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

(4)向指揮部及時報告現場搶險救援情況。

(5)組織救援隊伍撤離。

(6)撰寫現場搶險救援報告。

2.5.2搶險救援工作組

搶險救援工作組由安監站、派出所、人武部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可吸收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具體職責是:

(1)負責執行搶險救援方案,參與搶險救援工作重大疑難問題解決方案的研究。

(2)組織落實搶險救援隊伍和搶險救援設備物資。

(3)協助現場指揮組組織遇險人員緊急疏散。

2.5.3通信信息工作組

通信信息工作組由安監站、行業主管部門、通信信息管理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保障指揮部與各工作組的通信暢通。

(2)收集現場搶險救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建立應急處置情況動態通報制度,及時向各組通報情況。

(4)收集社會各界對事故及處置情況的反映。

(5)傳達上級領導的批示、指示。

2.5.4醫療衛生工作組

醫療衛生工作組由衛生院和相關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組織醫務人員對傷病員進行醫療救治。

(2)對遇難者進行死亡初步鑑定。

(3)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

(4)向指揮部提供傷亡情況報告。

2.5.5治安交通工作組

治安交通工作組由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部門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具體職責是:

(1)維護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2)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

(3)負責有關人員的安全保衛。

(4)依法處理涉嫌犯罪人員。

(5)守護押運救援物資、資金和設備。

2.5.6資金物資保障組

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由財政所、民政辦和事故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負責緊急調用物資和調撥資金的落實。

(2)負責救援設施、設備、場地的徵用及其補償。

(3)接受社會捐助。

2.5.7新聞宣傳工作組

新聞宣傳工作組由宣傳辦、文化廣播站召集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職責是:

(1)負責制定新聞報送方案。

(2)負責擬定新聞報送內容。

(3)負責組織新聞報送工作。

(4)負責新聞記者的接待和採訪工作。

2.5.8善後處理工作組

善後處理工作組由勞動所、社保所、綜治辦、民政辦組成,具體職責是:

(1)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疏導、穩定工作。

(2)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賠付工作。

(3)指導事故財產損失的賠付工作。

(4)負責接待上訪人員。

(5)指導事故受災羣衆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2.6有關部門工作職責

(1)企業辦:負責工商貿企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含特種設備事故)災難現場救援的組織協調。

(2)派出所、司法所:負責道路交通、火災事故災難現場救援的組織協調。負責其他事故災難現場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維護以及涉嫌違法犯罪行爲的前期調查取證工作。

(3)規劃建設辦:負責建築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拆除、裝飾裝修,基礎設施工程的各類事故災難救援的組織協調。

(4)衛生院: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治藥品的組織協調。

(5)民政辦:負責羣衆轉移安置和善後處置工作。

(6)財政所:負責應由市場預測同級財政承擔的應急救援演練、搶險救援、後期處置及有功人員獎勵等資金的保障。

(7)人武部:參與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相關信息報送縣安監局;對可能引發較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通報縣級部門和單位,必要時上報縣人民政府。

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鎮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縣直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越級報告。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單位要及時、主動向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爲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信息後,應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進行先期處置,落實防範措施。

有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應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並建議發佈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與預案啓動程序

4.1分級響應標準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爲I級響應、II級響應。各級預案分級響應標準如下:

I級:造成2人死亡( 含失蹤或涉嫌 ),或一次重傷或一次急性職業中毒7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II級:造成1 人死亡( 含失蹤或涉嫌 ),或一次重傷或一次急性職業中毒3 人以上 7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2分級響應

4.2.1當發生I級響應標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鎮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應立即啓動相應預案並上報。

4.2.2 當發生II級響應標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鎮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立即啓動相應預案並上報。

4.2.3當發生I級及以上響應標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鎮人民政府根據《霍邱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3預案啓動程序

本預案啓動程序如下:

(1)根據各方面報告的情況,對情況特別嚴重的事故,由鎮政府做出啓動本預案的決定。

(2)應事故發生地單位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鎮政府做出啓動本預案的決定。

5、應急行動

5.1預案啓動後,鎮人民政府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確定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和進入狀態的工作。

(2)召集有關工作組組長參加應急行動戰前動員會議,完成應急處置力量的調集組織。

(3)下達應急行動命令,內容包括: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當地已經採取的措施;各應急工作組的任務及對各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等。

5.2各應急工作組根據鎮人民政府的命令分別採取以下應急行動

(1)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立即召集有關人員,傳達上級指示,明確各自任務、集合地點、出發時間,需準備的物資、器材等。

(2)進入準備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指定專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組成員做好應急準備,並保持通信聯絡暢通,一旦接到鎮人民政府開展應急工作的命令,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5.3進入工作狀態的各工作組應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與鎮人民政府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當發生本組無力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

5.4搶險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以屬地爲主,凡進入現場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的工作組應服從現場指揮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動。

6、應急終止

6.1應急終止條件

應急終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2)事故現場隱患得到消除。

(3)受傷人員得到妥善醫治。

(4)無疫情發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6)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由現場指揮組召集各工作組組長會議,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後,書面向鎮人民政府報告。

(2)鎮人民政府接到應急終止請求後,立即召開會議決定。

(3)鎮人民政府向現場指揮組和各工作組下達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並抄送縣應急辦和安委辦。

(4)由新聞宣傳組上報新聞單位,向媒體宣佈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有關應急處置的情況。

(5)由現場指揮組組織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7、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理

7.1.1鎮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要繼續負責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1.2善後處理工作組要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傷人員的後期醫療處理工作。

(2)事後補償、重建、保險理賠和生產生活秩序恢復工作。

(3)事發地羣衆思想工作和社會穩定工作。

7.1.3醫療衛生工作組要繼續做好對事故污染、疫情和環境的監測與處置工作。

7.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鎮人民政府向保險機構要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7.3總結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救援指揮組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鎮人民政府,同時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根據現場指揮組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鎮人民政府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並抄送有關部門。

8、保障措施

8.1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各應急工作組組長單位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明確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應急行動預案,報鎮安監站備案。

8.2救援隊伍保障

(1)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村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

(2)大型企業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報鎮人民政府和搶險救援工作組組長單位備案。其它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質裝備。

8.3通信和信息保障

(1)建立應急響應通信系統。各工作組根據應急救援需要配備相應的通信、攝影和辦公器材。

(2)鎮應急救援辦公室逐步建立應急處置指揮監控系統。

8.4資金物質保障

(1)鎮人民政府統一負責緊急救援建設規劃,鎮財政每年應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

(2)各工作組組長單位每年要向鎮人民政府上報應急處置隊伍、專家組的配備以及物質(器材)的儲備、消耗等情況。

8.5宣傳、培訓和演練

(1)宣傳

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宣傳工作,各種媒體給予支持。鎮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企業與所在地村組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羣衆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2)培訓

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各級管理機構、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和業務培訓。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並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參加培訓。

鎮人民政府要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內容列入幹部培訓課程。

(3)演練

鎮人民政府適時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原則上每年一次。各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不少於一次。

8.6監督檢查

鎮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發佈,由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2)鎮人民政府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

9.2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災難搶救中,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衆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職責和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物質的。

(5)阻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爲的。

9.3其他事項

(1)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