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滅火救援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社區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區滅火救援應急預案

社區滅火救援應急預案1

爲應對本社區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制定社區火災應急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一)當本管轄區集貿市場、幼兒園、居民小區等公共聚集場所;駐區單位、易燃易爆單位發生火災,並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的。

(二)本區域內發生的其它災害事故,伴隨着火災發生,社會和政治影響較大,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承擔主要任務的事故。

(三)其他沒有達到社區特大安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條件,但影響較大、指揮部認爲有必要啓動本預案的火災事故。

二、指導思想

在開發區黨、工委政府及開發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發揮社區優勢,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質準備,堅持“救人第一,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按照“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科學指揮,統一行動,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三、組織領導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火災救援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羅曉琴 鐵路花園社區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曹志軍 鐵路花園社區副主任、社區民警

成員:劉志剛 韓 偉 王瑞波 彭傳華 徐 曉 王雪 葉玉榮 劉自勇

總指揮部工作職責:組織特大火災事故的救援、現場警戒、醫療救護、各項保障和善後處理。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人由社區司法警務室站長彭傳華擔任,成員由社區文體站、黨建民政服務站、社區勞動保障站、社區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區司法警務室等負責人組成。

(二)火災撲救組

組長:彭傳華 劉志剛

成員:由社區義務消防分隊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啓動防火、排煙、及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三)現場警戒組

組長:韓 偉 徐 曉

成員:由社區司法警務室治安員、出租房屋協管員負責

工作職責:

1、對火場周圍道路各路口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確保參與救援的車輛出入暢通。

2、保護現場、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負責火場外圍的警戒。

3、做好羣衆的安全疏散撤離工作,開展火場內部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和疏散出來的人員重返火場。

4、協助醫療部門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工作。

5、加強火災現場周圍區域的治安巡邏控制工作,對現場周圍重要目標實施安全保衛,嚴防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6、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人員協助進行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葉玉榮

成員:由社區醫療服務站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120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現場,對搶救出的傷員進行現場搶救,並將傷員轉送到有關醫院進行救治。

2、負責協調醫院開展傷員救治工作。

3、組織羣衆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醫療器材保障工作。

5、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王雪

成員:由社區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着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繫,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五)疏散引導組

組長:曹志軍和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

成員:起火部位工作人員和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將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併撤出。

四、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區居民或工作人員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社區司法警務值班室報告,值班室電話爲:33xxx9,主任值班室電話爲:3xxx,並提供着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⒉保衛處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到場後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後立即通知本組成員,並安排分頭通知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各行動組成員及供水供電部門負責人等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

⒋總指揮到達現場後,彙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災撲救組成員趕到起火地點後,應立刻了解着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⒉火災撲救組進入火場後,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併爲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⒊若爲電器設備火災,或着火部位在實驗室、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⒋着火物質若爲油類,可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溼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麪,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爲可燃氣體火災,應先關閉可燃氣體閥門,切斷氣源。若着火物質爲橡膠、塑料等化工製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⒌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着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爲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啓附近所有室內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後,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火災撲滅後,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即: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人和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放過),查明火災原因,劃清責任,整理有關材料,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並提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向街道通報火災事故及處理情況,針對火災事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安全意識。協同上級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社區滅火救援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爲及時發現和迅速撲滅火災,保證業主(住戶)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本應急預案,並建立和保持應急準備狀態。

(2)公司安委會主任負責本預案的分發,保證預案和實施程序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

(3)各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根據所管轄區域配置消防設備、設施的不同情況,依據本應急預案,成立應急處理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明確分工,保證發生火警、火災時,通訊暢通,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和義務消防隊員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各負其責,有條不紊地開展滅火工作。

(4)各管理服務中心火警、火災應急處理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員按照本應急處理方案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5)火警、火災應急處理小組應包括管理服務中心所有成員,分爲指揮組、滅火救援組、警戒組、設備組、疏散救護組。指揮組應由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擔任,滅火救援組、警戒組應由義務消防隊員擔任,設備組由設備維修人員擔任,管理服務中心其餘人員擔任疏散和救護等工作。重大火災由總經理任總指揮,調動全公司資源進行滅火和救援。

三、應急預案依據的法律、法規

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國務院61號令、(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制定本應急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公司所管轄的高層樓宇和多層建築。

五、定義

(1)火警:有發生火災的徵兆,如焦味、濃煙、陰燃等,但尚未造成損失,需要採取緊急措施,防止朝火災方向發展。

(2)火災:指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需要報告消防部門和義務消防人員,採取果斷措施進行滅火和救援。

(3)一般火災。指火災發生在一定區域內,短時間內不會迅速蔓延,無重大財產和人員傷亡損失。

(4)重大火災。指火災一旦發生會迅速蔓延,或火災現場有人員被困,或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如瓶裝煤氣等。

六、應急分級

應急情況一般分爲三類,具體如下:

1、火警

火警由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全權處理,管理服務中心義務消防隊員負責消除火警。火警信號同管理服務中心主任酌情選擇是否適時報告消防部門和公司領導、公司安委辦,但火警處理完畢後,管理服務中心應書面上報一份(緊急突發事件報告)給公司安委辦。

2、一般火災

發生一般火災,首發現者第一時間必須撥打“119”報火警,其次是報告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和秩序維護隊,由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迅速召集管轄範圍內的應急處理小組成員緊急集合,開展初期火災的撲滅或控制;秩序維護隊負責人根據報告情況,抽調相鄰管理區域的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瞭解情況,配合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協調指揮。火警處理完畢後,管理服務中心應書面上報一份(緊急突發事件報告)給公司安委辦,由公司安委辦書面上報給集團公司安委辦。

3、重大火災

發生一般火災,首發現者第一時間必須撥打“119”報火警,其次是報告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和秩序維護隊,由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迅速召集管轄範圍內的應急處理小組成員緊急集合,開展初期火災的撲滅或控制;秩序維護隊負責人抽調部分管理區域或所有管理區域內的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現場支援,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公司安委辦、集團安委辦。公司領導接到報警應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組織指揮。火警處理完畢後,管理服務中心應書面上報一份(緊急突發事件報告)給公司安委辦,由公司安委辦書面上報給集團公司安委辦。

社區滅火救援應急預案3

爲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提高社區內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實現轄區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結合社區內的實際,特制定社區內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爲了在社區內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災事故一旦發生,勢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而且直接影響的社會的穩定和經濟建設的發展。

三、機構設置

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地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設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任務確定總體處理方案和行動決策,及時掌握事故處理和變化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區有關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執行有關決定,協調交通、醫療救護等部門組織傷員急救、善後處理等工作。

四、搶救措施

社區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後,單位自救機構要果斷採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態、封閉現場、疏散羣衆、對傷員實施搶救、切斷一切火源,防止火災蔓延,並向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救援,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調度救援力量,指揮現場救助,疏散羣衆維護現場,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如發現有傷亡情況迅速與搶救醫院等搶救單位聯繫搶救。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社區內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負責社區內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由社區內黨總支書記和社區內居委會成員、社區內消防志願者及駐社區內單位成員組成。

社區滅火救援應急預案4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有效的防範和處置火災事故,建立快速、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在本轄區內發生的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爲本,減少損失

在處置重大火災時,始終把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羣衆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消結合,以防爲主。

各有關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重大火災的發生。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

在街道辦、社區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機制

(一)發現火情時要立即報告119指揮中心,並要詳細說明具體起火地點、燃燒物、火勢大小;

(二)在報告119指揮中心的同時,應立即呼叫本社區的兼職消防隊到火場滅火,並組織重點單位志願消防隊進行

撲救及疏散人員和物資;

(三)社區兼職消防隊值班室接到火情報警後,應立即調動現有消防力量趕赴火場,並通知社區相關領導到場協調指揮;

(四)成立臨時滅火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滅火和疏散受災人員及物資;

(五)社區兼職消防隊到達火場後,立即進行滅火,並隨時向119指揮中心報告火災事故現場情況;

(六)社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轄區內發生火災事故時,應及時組織社區治保、民兵等力量到場維護秩序和組織疏散;

(七)公安消防部隊到場後,要迅速簡要地向公安消防部隊的指揮員報告火場情況,並接受公安消防部隊的統一指揮,密切配合,快速消滅火災;

(八)火災撲滅後,應保護好火災事故現場,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社區應急隊立即啓動本事故應急處置方案,設立現場指揮部,實施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一)響應流程

1.以責任單位爲主,配合相關單位,做好前期處置工作並向街道應急指揮中心上報信息;

2.根據事態成立現場指揮部;

3.確定應急成員組;

4.指揮部綜合指揮,各應急成員組採取具體措施實施處置,包括具體處置動作,按實際情況決定請求支援,並做好信息記錄工作等;

5.完成對突發事故的具體處置後,做好現場的善後工作。

(二)響應時限

1.第一響應時限。突發事故所在網格、事故主管網格作爲第一響應責任單位,事發後應及時向社區主管領導、街道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事發時間、地點、事件態勢等要素,並在15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先期開展警戒、疏散羣衆、控制現場等救援處置工作。

2.應急成員單位響應時限。應急成員單位一般通過社區應急指揮中心(應急隊值班室)通知到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特別緊急的可由第一響應責任單位直接通知。應急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必須在20分鐘內到場開展處置工作。

3.接報後,相關社區領導、事件主管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值班領導必須在30分鐘內親自赴現場處置。

(三)現場處置

1.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應急成員組,應立即調動兼職隊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現場處置專業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察,對事故作出準確判斷,配合專業搶險救援方案或現場處置方案開展工作。

2.各有關工作組應積極配合,齊心協力,聽從現場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遣。如現場處置需要外界人力、器材和設備支援時,應及時報告總指揮部,由總指揮統一調度。

3.根據確定的搶險救援方案或現場處置方案,由現場指揮確定相關應急成員組,並開展相應的具體工作。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

(一)公衆宣傳教育

社區兼職消防隊和相關部門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衆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二)培訓

組織區、街道消防專業隊伍對社區兼職(志願)消防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滅火能力。

(三)演練

制訂各類火災事故應急演習方案,計劃、組織各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進行火災事故處置協同演習;社區兼職消防隊,社區內各消防重點單位要制訂專項或轄區演習方案並組織演練。演練應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羣衆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