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

消防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和依據爲有效監測和應對各類突發儲糧安全事件,保證儲備糧儲存安全,質量良好,保護保護國家財產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油儲藏技術規範》,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南寧市儲備糧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沙井糧庫急狀態下,對所保管的糧食在儲藏期間出現發熱黴變、浸水、起火,糧食的出入庫,運輸,盜竊和糧食燻蒸期間發生起火、爆炸,工人作業或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三)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庫主任統一領導下,儲糧安全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儲糧應急職責負責。

2、科學監測、預防爲主。建立科學的儲糧安全監測和預警預報機制,加強對儲糧跟蹤監測,出現應急前兆及時預報,提前作好應對準備,防患於未然。

3、反映及時、處置果斷。出現儲糧應急狀態立即做出應對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並迅速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有效控制。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成立由糧庫主任爲組長,分管倉儲的副主任爲副組長,辦公室、儲運科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儲糧安全處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儲糧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庫儲糧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二)儲糧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庫區內的儲糧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儲糧監測預警系統,科學監測和分析儲糧情況,及時如實上報信息,出現儲糧應急狀態時,由糧庫主任同意,啓動本庫儲糧應急預案,同時將其應急狀況上報公司。糧庫各部門要按照儲糧安全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組織開展儲糧應急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2、儲運科:負責所需的生產資料和保護裝置,負責加強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及時掌握生產安全進程和動態。

3、保衛組:負責消防設備的供應與維護,定期檢查滅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閒雜人員、車輛進入庫區,每天24小時加強巡邏,維護庫區生產安全秩序。

(四)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本庫儲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在本預案啓動條件下,指揮部下設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地點設在儲運科,辦公室主任由黃海軍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儲運科和辦公室抽調人員。一旦發生儲糧應急響應則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其職責是:

1、貫徹落實庫儲糧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提出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儲糧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庫儲糧應急指揮部指示,聯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綜合有關應急狀態信息,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承辦相關會議。

三、應急報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進行調查覈實,要馬上向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較大自然災害。

2、糧食發熱黴變、浸水、起火,糧食的出入庫,運輸,盜竊和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

3、糧食燻蒸期間發生起火、爆炸,工人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故事件。

四、儲糧安全應急保障

(一)糧油應急保障進入儲糧安全應急狀態後,有關部門照統籌安排、合理佈局的原則,儲糧發熱黴變備有單管風機、離心風機,翻糧堆工人,曬場,浸水備有編織袋、沙子、薄膜,起火備有滅火器、沙子、消防栓,糧食環流燻蒸期間具有備用電源,糧食出入庫、運輸由保管員全程監督,發生盜竊由保衛人員制止,嚴重的上報派出所,有涉及人員傷害的第一時間進行搶救。

(二)應急通信保障參與儲糧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互相持有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並及時更新,保證通信暢通。

(三)應急培訓和演練參與儲糧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和培訓,並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儘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出現儲糧安全事故時,儲糧應急指揮部立即進行研究分析,迅速採取措。確認出現縣糧油應急狀態時,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啓動本儲糧應急預案,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安排部署應急工作。

(二)應急終止儲糧安全應急狀態消除後,應急指揮部要庫領導提出終止實施預案的建議,經批准後,及時公佈並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

消防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2

爲有效防止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xx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爲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凡屬xx市區範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於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爲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一)在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傷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發佈;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並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並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彙總、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羣衆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羣衆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並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區):負責做好對市民羣衆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並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污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羣衆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後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後,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並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後,應立即趕赴

現場,並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於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二)處置程序。

1、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2、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設備或物資,儘快制止事故發展並及時消除隱患;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泄漏或爆炸,應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警戒與疏散。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範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設備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泄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5、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爲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後,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像或拍照。

6、聯繫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區及市、區部門支持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調度、落實。

7、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事故調查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採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並配合調查。對處置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單位,應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並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力爭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凡無故、藉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相應的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明確職責,確定人員,制定相關工作預案,設立專線電話。

要建立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調度、供給等應急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政令暢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消防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3

一、校舍發生火災時:

1、當校舍發現火情後,第一發現人應通過電話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向接警人員講清楚起火地點、單位、燃燒物、燃燒程度等,並立即向值班人員或值班領導報告。

2、當火災發生後,校領導要保持鎮靜,統一指揮。通過火災現場煙霧的走向尋找安全出口,有秩序地離開現場。

3、值班人員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後,要及時清點人員,弄清學生情況,如有需要應組織再次營救,並及時將情況通報學校領導或撥打120進行救助。

4、學會自救。各教室上課教師指揮學生貼近地面,如有可能則把毛巾弄溼後捂住口鼻匍匐前進。尤其是在穿越煙霧區時,儘量屏住呼吸,快速前進,從而減少有毒氣體進入體內,以最快的速度撤離。

二、周邊地區發生嚴重交通安全意外時:

1、第一發現人應立即撥打“119”報警,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出事的車輛或人員數,對肇事的車輛要予以阻留,以防逃脫。

2、組織同伴或路人進行救護,也可撥打“120”求助,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將情況通報學校領導,以便處理。

3、在得知傷者的姓名和住址後,及時與班主任或其家長取得聯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照顧。

4、組織人員妥善保管好事故現場,等待交警到來。

三、校舍發生坍塌時:

1、校舍發生坍塌時,第一發現人要及時阻止學生繼續向前擁擠,並按秩序向後退到安全地帶。同時組織人員將事故地段的學生逐一帶到安全區。

2、及時清查學生人數,弄清學生情況,如有可能,就地組織師生營救隊伍進行自救或營救。同時儘快撥打“110”報警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並將情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以便更好的組織營救工作。

3、組織醫療救護小組,就地開展對傷員的救護,保證在醫護人員到來前,儘量減少人員的傷亡。

四、發生食物中毒時:

1、送餐人員應立即終止將剩餘食物出售,並將之妥善保管;組織教工及時將中毒學生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撥打“120”報警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人數、中毒症狀,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及校醫。

2、後勤人員將所有食品和餐具就地看管,等待有關人員取樣檢查,以儘快弄清中毒的原因,加快治療速度。

3、組織人員調查已吃問題食物的學生的去向,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尋找和營救,以免耽誤時間。對無法聯繫的學生要加大搜尋的力度,確保不遺漏任何一位。

4、學校成立事故善後工作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取證和對學生家長的接待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一級部門彙報。

五、發生治安問題時:

1、遇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者,門衛值班人員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園內,門衛值班人員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或保衛部門,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不良分子入校發生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應先制止、制服,並及時通報值班領導或教師。爲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4、爲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5、周邊地區或校內發生羣體矛盾時,保衛人員應先行制止,瞭解情況,解散聚集人員,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並將情況報告領導,展開調查並及時處理。

6、發生治安火災事故或案件後造成有人員傷害時,應立即採取治救措施,妥善處理,並保護好現場,協同上級有關部門偵破案件。

六、實驗室發生意外時

1、在學生做實驗時發生火災或有毒化學藥品外泄,實驗老師和實驗員應立即將所有學生按秩序撤離事故現場。同時儘快撥打“110”報警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並將情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

2、及時清查學生人數,弄清情況,如有可能,就地組織學生進行自救。

3、對有毒化學藥品造成的意外,實驗員和教師必須及時將學生疏散到有毒化學藥品擴散不到的地方,進行就地救護,同時可撥打“120”求助,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將情況通報學校領導以便處理。

4、組織現場看護小組,對現場進行保護,特別是有毒化學藥品擴散到的地方必須安排人員進行值班,確保不讓師生進入以免再次造成安全意外。

5、實驗員每天清查有毒化學藥品,發現有毒化學藥品外泄時,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迅速保護好現場,同時儘快撥打“110”報警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並將情況及時回報學校領導,待有關人員到來後及時協助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