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典型演講稿

執政爲民情繫羣衆

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典型演講稿

積極推進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今年是***建區**週年。**區的工程建設同新區的經濟發展一樣,一直保持着較高的增長速度。****年設區之初,全區的年工程建設量僅爲30萬平方米,投資1.6億元,而到***年,已經達到了204萬平方米,投資9.9億元,年均遞增都在25%和26%以上,增長速度始終保持全市前列。快速增長的建設速度、亟待投入的重點工程和較弱的區級財政,使***區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任務很重,壓力很大,難度也很高。

自去年底全市清欠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以來,我們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持把清欠工作作爲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作爲執政爲民的根本要求和建設“誠信***”的重要內容,組織各級各部門緊密配合,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根據新一輪調查摸底,2008年底前全區竣工工程累計拖欠工程款達4.7億元。截至目前,已清兌工程款3.1億元,佔拖欠總額的66%。其中,清理政府拖欠2.7億元,佔此類拖欠的82%;清理房地產項目拖欠0.34億元,佔此類拖欠的47%。已摸清的拖欠農民工工資739萬元,全部予以兌付,提前實現了我區提出的在今年年底前農民工工資全部兌付、工程款清兌60%的目標。在具體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了“五個結合”:

一、堅持領導負責與輿論監督相結合,努力營造清欠工作的濃厚氛圍。全市清欠工作會議之後,我們迅速成立了由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爲成員的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的清欠工作,並監督各有關部門開展清欠工作。領導小組在區建設管理局設有辦公室,牽頭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工作協商制度、聯合檢查制度和拖欠舉報制度。對勞動、計劃、財政、工會、法院等相關部門作出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了責任追究制度。我們還按照工程項目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的原則,將清欠任務和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員,防止流於形式、走過場現象的發生。自清欠工作以來,區委常委會多次研究清欠問題,並分別在區委工作會議和全區經濟工作會議上進行了專題部署,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門研究貫徹意見,先後召開3次清欠工作專題會議,印發了2個專門文件。在加強組織領導的同時,我們還強化了輿論宣傳和監督力度,在萊山電視臺開闢了清欠專欄,一方面大力宣傳清欠工作的政策法規和推進清欠工作的具體辦法措施,另一方面加強維權報道,對兌現農民工工資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及時報道表彰,對拖欠嚴重的單位和個人堅決給予曝光。健全的組織體系和有效的輿論宣傳,在全區範圍適時營造了一種按時支付工資光榮、剋扣拖欠工資可恥的濃厚氛圍,有力推進了全區清欠的順利開展。

二、堅持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的表率作用。政府的行爲是一種導向。要抓好全社會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必須首先抓好政府自身的拖欠行爲。因此,在清欠工作中,我們在全面部署、全面推進的基礎上,首先從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入手,提出政府要帶頭清欠。屬於區財政投資項目,我們從每年用於建設的財政資金中劃出一定比例,對所拖欠工程款項進行了統一概算,制定了詳細的還款方案,列出了具體還款時限、還款數額,並向企業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政府投資項目能夠按期支付工程款;屬於部門的投資項目,由部門負全責籌資償還,必要時停緩建一批項目,對完不成任務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對於政府投資的新建項目,我們堅持量力而行,根據財政狀況,建立有效的償債機制,有計劃的組織實施,避免資金鍊斷裂,堅決禁止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搞基本建設。目前政府投資項目的清欠比例高於其他項目53個百分點。其次,加大了對區內拖欠大戶的清欠工作力度,先後對承建***的中建八局等拖欠企業,組織專門班子靠上去做工作,不僅兌現了農民工的工資,而且影響和帶動了其他企業的清欠工作。另外,我們還高度重視羣衆信訪工作,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加大對拖欠工程款和工資款的監督、協調和處罰力度,對已協調到位的.民工工資,由清欠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發放,有效避免了一些包工頭鼓動民工上訪要工資,款到後攜款逃跑事件的發生,確保工資發放到每一個民工手中。自清欠工作以來,全區共受理舉報、上訪事件41起,協調解決拖欠工資480萬元,爲300多個農民工討回了工資。

三、堅持行政手段與經濟、法律手段相結合,共同打造清欠工作的強大合力。清理拖欠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實事工程,也是一項任務很重、難度很大的艱鉅任務。爲切實妥善解決拖欠問題,我們堅持多管齊下,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不斷加大對重點、難點拖欠項目的協調解決力度、監督處罰力度和依法執行力度,確保清欠工作紮實有效推進。一是充分運用資質管理手段。清欠工作開始,我們就明確提出,凡屬於2008年內的拖欠,春節前要全部發放到位,各拖欠企業每天都要上報清欠情況。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築企業,本區企業要限制其市場準入資格,區外企業一律清出本區建築市場。同時,堅決避免自有資金不足的房地產企業進入市場,減少造成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隱患。二是建立企業信用評價體系。我們推出了企業考評年檢“雙色通道”,對積極解決民工工資的企業,記入企業誠信檔案,並作爲年檢走“綠色通道”的依據之一;對消極對待清欠工作的企業,記入企業不良信用檔案,一律走“紅色通道”,年檢不得定爲合格,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吊銷資質處理;對拖欠工程款數額較大、不按通知要求籤訂還款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其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況告知企業貸款銀行,由銀行將其列入信用不良單位,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不提供授信,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三是加強在建工程合同履約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訂立合同和合同履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凡不按通知要求的期限重新規範合同、不按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和工資,以及不按規定期限進行工程決算的,不予組織工程基礎及主體工程驗收。對竣工工程,凡未完成竣工結算和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的,一律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不允許投入使用,造成的損失由項目開發企業負責。四是強化執法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嚴肅查處轉包、違法分包或借照、掛靠等違法行爲;嚴肅查處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使用打工羣體或零散農民工的違法行爲;嚴厲打擊惡意拖欠工程款、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爲,通過媒體予以曝光,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區法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還專門設立工作小組,負責爲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四、堅持清理舊欠與預防新欠相結合,做到兩手同時抓、同時硬。在抓好清理以往拖欠工程款和工資款的同時,我們還狠抓在建項目和新建項目的拖欠預防工作。一是嚴格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和建設程序審批制度。對沒有資金來源和資金不落實的項目,以及業主有拖欠工程款記錄、在申請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證時仍未結清的項目,不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二是嚴格工程驗收、備案制度。對建設項目地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備案,以及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前,必須持有施工單位出具的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有效證明後,方可辦理相關驗收、備案和發證手續。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完決算定案手續。三是進一步規範中介機構行爲,加強資金驗審。在新項目開工前,要求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依法出具有關業主單位的資信證明,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工程款支付情況實施監督,造價諮詢單位及時做好工程結算等造價諮詢服務,從源頭上遏制了拖欠現象的發生。

五、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不斷建立完善清欠工作的長效機制。一方面,加強建築勞務管理。企業在招用工時,必須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用工備案。並正在着手試行新開工項目按合同總造價的2%繳納工資保證金制度,由區勞保統籌辦負責收取保證金,設立專門帳戶按財政提出的要求進行管理,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個月後,由建設主管部門在確認勞資糾紛後全額返還施工企業並告知建設單位,保證金抵交工程最後結算的差額一併計入總造價。另一方面,建立工程擔保制度。目前我們正在着手製定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承包商投標擔保、承包商履約擔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款支付擔保等制度,鼓勵建設單位投保建築工程險、安裝工程險和建築商履約責任險。

**區的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各兄弟縣市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還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些單位清欠的主動性、自覺性不夠;解決清欠的辦法不夠多;一些單位短期內確實無力償還欠款,公司的債務人發生了重大變化,需要研究妥善的解決辦法等等。今後,我們將要繼續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和這次會議的具體要求,認真學習和借鑑各兄弟縣市區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措施,突出重點,堅持不懈,狠抓落實,確保完成整個清欠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