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投標協議書範文

聯合投標協議書一

聯合投標協議書範文

_________與_________及_________就招標編號爲_________的招標項目投標有關事宜,經各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_________牽頭,_________參加,組成聯合體共同進行本招標項目的投標工作。

二、爲本次投標的主體單位,聯合體以主體方的名義參加投標,聯合體中標後,聯合體各方共同與招標方簽訂合同,就本中標項目對招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主體方_________負責_________等工作;參加方_________負責_________工作。

四、_________負責_________工作,具體工作範圍、內容以合同爲準。

五、_________負責_________等工作,具體工作範圍、內容以合同爲準。

六、各方對於分享項目成果和知識產權的約定爲:_________。

七、各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中標後經各方協商後報招標方同意另行簽訂協議或合同。

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在本項目中單獨投標。聯合投標的項目責任人不能作爲其它聯合體或單獨投標單位的項目組成員。因發生上述問題導致聯合體投標成爲廢標,聯合體的其他成員可追究違約行爲。

主體方(公章):_________  參加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聯合體投標協議(完整版)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自願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加*******(招標編號:     )項目的投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工程的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有關事務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1.甲方作爲聯合體的牽頭單位,代表聯合體雙方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2.雙方均有義務提供足夠的資料,以滿足招標人對投標資格的要求。

3.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時,投標保證金由甲方負責提交。

4.聯合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的招標文件、聯合體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均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5.如果本聯合體中標,工程整體的項目管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將參與項目管理;甲方負責           工程,乙方負責          工程。具體工作範圍、內容以中標後雙方協商簽訂的合同爲準。

6.甲乙雙方將共同享有和承擔完成本工程中施工工作的.權利和義務,並獲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擔相關的責任。待合同簽訂後由雙方協商收益分配的有關事宜。

7.聯合體的一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時,應承擔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

8.因聯合體的一方或雙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造成聯合體在履行與招標人的合同時違約或聯合體與招標人的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直接責任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9.如果本聯合體中標,在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之前,就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各方的責任、權利、義務,雙方在協商同意後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0.聯合體形成後,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在本項目中單獨投標。聯合投標的項目責任人不能作爲其它聯合體或單獨投標單位的項目組成員。因發生上述問題導致聯合體投標成爲廢標,聯合體的另一方可追究其違約行爲。

11.在實施過程中,本協議未竟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2.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結算各項費用或者該項目未能中標,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1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聯 合 投 標 協 議 書三

聯合體主辦人:

聯合體成員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北京市有關法規及                                工程招標精神,         公司和                公司自願組成聯合體參與                          工程專業分包工程招標,                   (以下簡稱主辦人),        (以下簡稱成員)。聯合體就         工程投標及組織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以聯合投標體形式爲投標人共同向發包方投標,雙方共同完成投標並履行合同;

2、聯合體授權主辦人爲聯合體責任方,並授權其爲代表聯合體的任何一方或全體成員承擔本合同責任;

3、聯合體授權主辦人代表    爲聯合體合法代表,負責與發包方與招標公司聯繫並接受指示,以及負責全面履行合同;

4、聯合體各成員遵守本合同,本着各自對自己工作範圍負責的原則,各自承擔在本工程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並對履行合同承擔連帶責任;

5、聯合體成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設備、工程質量標準的規定,服從主辦人對工程的組織工作和各項安排,服從發包方與監理人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全面履行本工程合同。

6、聯合體各方的工作範圍:

(1)主辦人:負責 供電的配電箱、通風管道、裝修、給排水(以閥門爲界)、樓內的自控系統、科研溫室。

(2)成 員:空調機組。

7、聯合體各成員均不準以任何方式參加其他投標或對同一合同投標變換聯

合體的責任方;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中標自動失效;

10、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一份,招標代理機構一份。

主辦人:(蓋章)      成員:(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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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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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15日           20XX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