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用協議書範本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屋共用協議書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共用協議書範本

房屋共用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雙方就辦公場所共同使用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辦公區房屋的坐落位臵、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本協議所指辦公用房屋坐落在 小區8號樓2單元101、102號。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房屋爲簡易裝修,其內設備爲甲、乙雙方自備辦公桌椅、文件櫃、電腦、電話、局域網絡、打印機等日常辦公設備

第三條:辦公區共用的期限

期限爲3年。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2日。 期限屆滿前30天,如乙方需要繼續共用辦公區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協議。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10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爲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日常費用

1、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該辦公區域。

2、辦公區內產生的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網費由甲、乙雙方平均承擔。

第五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辦公房屋內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修繕,費用應由雙方平均承擔。

第六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使用,直至協議期間屆滿。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不按協議承擔費用。

第八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年 月 日

房屋共用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方式:

鑑於:

1、 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房產一套;

2、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購房款承擔比例及房屋產權歸屬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本協議項下共有房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本協議中,除非協議文本清楚表明有其它含義,以下名詞均爲其後註釋所確定之含義:

1、按揭:

指目前中國大陸通行的由購房人將其房屋買賣合同項下之權益質押於按揭銀行,或將其所購房屋之所有權抵押於按揭銀行,按揭銀行將一定數額的款項貸給購房人並以購房人名義支付給房產開發商的一種市場行爲。

2、按份共有:

指多個主體按照一定份額對本協議項下房產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1條 房產概況

1、本協議項下房產位於 。

2、本協議項下房產面積爲 平方米。

3、購房全款爲人民幣 元(小寫:)。

4、本協議項下所述房產購房合同編號爲 (如有)。

第2條 價款承擔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式承擔本協議項下所述房產之購房款。

A、由甲方承擔全部房款。

B、由乙方承擔全部房款。

C、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比例承擔購房款,其中甲方負擔 %,乙方負擔 %(如爲按揭支付方式,則首付及月供均按以上約定比例承擔)。

D、如爲按揭支付方式,由 方支付首付款,方承擔月供。

E、其他方式:

2、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式承擔本協議項下其他價款(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產權交易中介費、房屋產權轉讓應繳納的稅款、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費等房產交易過程中應當支付的價款)。

A、由甲方承擔全部價款。

B、由乙方承擔全部價款。

C、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比例承擔,其中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D、其他方式:

第三條 房產共有份額

1、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本協議項下房產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項下房產共有份額爲甲方 %,乙方 %。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按本協議第2條約定及時支付相應價款。

2、甲乙雙方對本協議項下房產爲按份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出租、處分共有房產。未經另一共有人同意的任何處分行爲均是可撤銷行爲。

3、共有房產爲一方經營或居住使用的,另一方可以要求使用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具體數額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共有房產爲一方經營或居住使用的`,使用方應當妥善保管共有房產,因使用方重大過失導致共有房產損害或滅失的(包含共有房產內裝修、裝飾物及擺設物品),另一方有權要求相對方予以賠償。

5、共有房產出租給第三方使用的,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以下方式收取。

A、租金所有權歸甲方

B、租金所有權歸乙方

C、租金按約定比例由甲乙雙方分別佔有,其中甲方 %,乙方 % 。

D、其他方式

6、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欲轉讓其所佔份額之房屋產權,另一共有人均享有優先購買權。

7、一方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時,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確定欲轉讓份額的房產價值或委託中介機構根據當時市場狀況評估決定。

8、一方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另一共有人應當積極配合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第五條 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解除本協議時,選擇按以下方式處理共有房產。

A、由甲方購買乙方共有份額,甲方取得原共有房產產權。

B、由乙方購買甲方共有份額,乙方取得原共有房產產權。

C、轉讓共有房產產權,所得轉讓款按甲乙方所佔份額分配。

D、其他方式

第六條 部分無效

1、本協議若有任何屬於法律規定爲違法、無效或不能執行的條款或經法律程序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合法、有效和可實施性。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確認屬於違法或無效條款,或由於法律政策、規定等情況變化已成爲違法或無效條款,雙方應善意協商並將其修改爲具有相同效力的合法有效條款。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存在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A、向共有房產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B、向共有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各條款標題不應在對本協議進行解釋時作爲考慮因素。

2、除非由甲乙雙方書面簽署補充協議或補充約定,本協議條款不得更改,任何單方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修訂、棄權行爲均屬無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