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

屬於你個人財產,因爲第一次離婚後,房屋已經劃歸你個人所有,屬於個人財產。復婚視爲新的'婚姻,因此,婚前房屋屬於個人財產最好公正,以防出現問題數不清楚。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

第一,這樣約定最好不要簽訂,以防日後對方耍賴。

第二,如果處於你個人自願,有效,如果是對方脅迫的,你只要能證明,則無效。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均已喪偶,生活實有困難,經過相互瞭解,自願結成合法夫妻,但雙方都有子女,爲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經雙方充分考慮並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後所有權不變,仍爲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係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後,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爲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並用於婚後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係建立後,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於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