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協議書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糾紛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糾紛協議書4篇

糾紛協議書 篇1

土地權屬糾紛伴隨着土地登記工作而始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的原則,爲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時地做好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根據原國家土地管理局95年頒佈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我們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規範。

第一條 辦理機構處理土地權屬糾紛機構爲各縣國土資源局。處理意見經局辦公會討論通過,報縣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對部分在全地區範圍內有重大影響或者涉及到兩個縣以上權屬單位的土地權屬糾紛,由林芝地區國土資源局地籍科負責協調處理。

第二條申請

1、土地權屬爭議的一方必須書面申請。

2、申請書應包括申請單位名稱、法人代表名稱、四至、聯繫方式、爭議土地座落位置、爭議事實及理由。

3、申請單位如果委託他人代理的,應出具委託代理證明書。

4、申請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無法人資格的單位應當由其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提出申請。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 如村民小組等 )的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委員會不提出申請的,該集體經濟組織內有三分之二成員要求處理的,也應該受理。

6、申請書及其附件應當按對方當事人數提供附件。

第三條 受理

1、收到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後 ,各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初步查閱有關檔案,向局領導彙報並提出是否受理意見,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初步決定不予受理的.,寫出書面不予受理的理由,報縣政府下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3、決定受理的,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調查小組。

4、五日內向爭議另一方送達爭議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同時要求爭議另一方提供答辯意見,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辯意見的,不影響調查處理。

5、農村土地經營承包糾紛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第四條 調查

1、收集爭議雙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種書面證據。爭議雙方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2、實地勘丈,繪製宗地圖,標繪雙方主張界線。

3、查閱地籍檔案及各歷史時期的其他檔案:如土地詳查資料、變更調查資料、法院判決、雙方協議、《土地管理法》實施前有關部門的用地批覆及建築許可證等。

4、所爭議的土地必須與爭議雙方有直接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事實,防止爭議雙方通過爭議、協議的方式瓜分國有和集體的後備土地。

5、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處理意見,特殊情況需延長的應經過批准。

第五條 調解

l、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先行調解,根據基本事實,對照法律法規規定,在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下,公平合理、互諒互讓地組織雙方協調。

2、經調解協商如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由雙方簽訂權屬爭議協議書, 雙方單位和法人代表( 或經授 權的代理人)簽名蓋章。承辦人簽名,縣局蓋章。協議書可作爲土地登記依據進行土地登記。

3、經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應將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書面記錄存檔。

第六條 處理

1、調查小組初步提出處理意見。

2、經局辦公會討論形成正式處理意見報請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3、由縣人民政府下達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縣政府批准後由縣國土資源局下發處理決定,但要在此決定中註明經縣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l、爭議雙方當事人對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土地權屬爭議實行復議前置原則,未經人民政府處理或行政複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權屬爭議案件。

糾紛協議書 篇2

調解協議書

( )字第 號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寫明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本委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寫明協議的內容,並應當注意履行順序和可執行性)

上述協議經本委審查,予以確認。

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的,此部分應寫明: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本件與原件覈對無異 ×××年××月××日

(調解委印)

書 記 員:(簽名)

糾紛協議書 篇3

甲方:遼寧天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建平縣萬興膨潤土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乙方向建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該案訴訟過程中,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 甲方確定於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貨款及墊付運費餘款計人民幣2010000.00元(大寫:貳佰零壹萬元),並支付乙方1萬元(大寫:壹萬元)作爲法院立案訴訟費損失,其他訴訟費用、保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乙方承諾於甲方足額給付貳佰零貳萬元之日起三日內,向建平縣人民法院自動申請撤回起訴,同時撤回對甲方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

3.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履行完畢後,就本次買賣合同訴訟,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

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簽訂時間:年 月日

糾紛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醫院:乙方(或患方直系親屬):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院號:患者_____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住院,診斷爲:

住院_____天,患者治療結果:(死亡、傷殘、好轉、痊癒)後造成糾紛。經過協商,雙方就該爭議自願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放棄上訴、申訴、起訴、鑑定等權利,同意不通過鑑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或調解解決。

二、由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生活補助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補償款給付時間:

乙方或直系親屬憑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打領條領取補助款。

四、違約責任:本協議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則需向對方支付補償金額五倍違約金,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爲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公證一份,報衛生局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或直系親屬):

見證律師(或公證):

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