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作經營協議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超市合作經營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超市合作經營協議書

超市合作經營協議書1

甲方:張雨

法定代表人:張雨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

乙方:李玉

法定代表人: 李玉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在長期共贏,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

基礎上,就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經營的範圍:在甲方設計規劃的區域內經營:中西藥品、中藥材、醫療器械、化療儀器、保健品、計劃生育用品、中藥配方、包裝食品 日用百貨 不得超範圍經營。

二、甲方就雙方合作經營向乙方提供約定位置 市 街(路) 號,

面積爲 的場所給乙方。

三、合作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伍年。

四、雙方合作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額分成的方式進行:

第一年定額分成金爲: ¥

第二年定額分成金爲: ¥

第三年定額分成金爲: ¥

第四年定額分成金爲: ¥

第五年定額分成金爲: ¥

五、合作分成金的交付

1、交付方式爲:

2、交付時間爲:每 年 月 日,並在其後13個工作日內,乙方仍未向甲方交納定額分成金,甲方可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同時乙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不得再退還。

六、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保證乙方在甲方所設計規劃的場地內正常經營,提供安全可靠的銷售環境的義務;

(2)、甲方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經營的義務;

(3)、甲方有根據雙方經營約定所得自行在當地納稅的義務;

(4)、甲方負責商場整體及本合同經營場地的消防、保安,保證乙方公司的人員、財產安全。

甲方有義務負責維護經營場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員工下班離店後,如乙方商品及其包裝出現污染、短少、損壞、毀滅、火災的情況,經相關國家機關或司法鑑定機構認定爲是由於甲方安全保衛措施不當所造成的.,甲方需承擔相應的損失。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商品購進、運輸、驗收、保管、銷售、退貨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有對員工進行業務知識、工作技能、培訓提高的義務;

(3)、乙方保證所經營商品的質量,如出現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有積極配合甲方運營管理的義務;

(5)、乙方負責合作經營場所的內部裝修,貨櫃、貨架及相關經營用品的購進、維護;

(6)、乙方負責承擔合作範圍內經營產生的人員工資費用、營業費用,其中水費、電費按實際使用量及當地收費標準每季度與甲方結算。

(7)合作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同時乙方具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的經營,如在合作期間,因乙方的經營引起的質量投訴、消費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妥善解決。

七、雙方的權利: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同種商品價格的統一性進行監督;

(2)、甲方有權對入庫商品質量進行覈查;

2、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絕對的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的經營;

(2)、乙方對合作經營的商品具有絕對採購權、定價權;

(3)、乙方具有對員工的絕對管理權;

(4)、乙方具有根據自己整個連鎖形象對店面、櫃檯進行裝修的權利;

八、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需對合作區進行調整時,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對佈局規劃做出調整,如調整後合作區面積發生變更,則合作分成金應按實際使用時間及實際使用面積重新計算;

2、乙方向甲方交納:¥3000.00(大寫:叄仟元整)保證金,合作期滿乙方按時交付合作分成金的,甲方應全額退還給乙方,若乙方未按約定交付合作分成金的,甲方有權將保證金抵扣分成金。

九、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際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2、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合作分成金應按實際使用時間及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結算;

3、協議到期後,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是否繼續合作及重新簽訂協議。

十、違約責任:

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構成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作場地的,或因合作場地存在產權糾紛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爲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裝修、搬遷、經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期交付合作分成金的,爲乙方違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附則:

1、標註雙方約定合作經營區域面積、位置及相鄰區域關係的平面圖和甲方的經營執照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時,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作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繼續合作,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可在協議期滿後續籤協議;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簽章):

經手人(簽章):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作經營協議書2

乙方:

爲投資經營超市商場,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特依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經營項目:沂水縣綜合超市商場。

二、合作經營的場所:位於沂水縣城,以甲方所選定的實際經營場所爲準,

三、合作經營的期限:合作經營期限先暫定爲年,自x年x月x日始起至x年x月x日止。實際履行的合作期限以甲方的實際經營期限爲準。

四、雙方的投資比例

1、本協議項下的合作項目的投資總額估算爲:萬元,由甲方對該項目投資60%的經營資金:萬元,其中由甲方從自己所佔60%股份中給予乙方不超過總投資10%的投資股份,同時由乙方對甲方按不超過總投資10%的標準投入經營資金:萬元。

2、乙方根據甲方商場的的開辦進度及甲方通知將前述所需資金交給甲方,則視爲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投資款已實際到位。甲方收到乙方投資款後,應出具相應收款憑證,並保證專款專用,不得將乙方投資資金濫用或挪用。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即開展投資建設,儘快組織生產經營,並負責對外簽署租賃合同及辦理工商登記等手續。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協助甲方考察尋找經營場所,幫助甲方儘快投資經營。

3、甲方投資生產後,在乙方出資到位的情況下,甲方從自己所佔60%股份中給予乙方不超過總投資10%的經營股份,並聘任乙方擔任甲方商場的經營經理。

4、甲方商場經營投產後,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對甲方負責,接受甲方的領導。若經營虧損則由乙方承擔與投資比例相一致的不超過10%的經營責任。

六、利潤分配:

甲方根據乙方不超過10%的經營股份,按年度與乙方結算乙方利潤分配額,並按甲方商場月銷售額(菸草及利潤額低於5%的商品的銷售額除外)的千分之一享受經理報酬和待遇。

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