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甲方: (被委託方)

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梅賽德斯奔馳 GL350 越野車 4JGBF2FE2CA770247 4JGBF2FE1CA768912,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對外定貨,代理乙方進口報關、報檢、進口關稅、海關代徵增值稅,海關代徵消費稅等由乙方匯入甲方賬號由甲方代繳;同時爲了簡化程序,上述三稅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託報關,報檢單位,可以代甲方繳納。(報關費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進口金額的1.5%向乙方收取手續費並按乙方指定的.汽車銷售公司開據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按海關稅率金額計算,手續費按實際金額收取).

三、根據外匯管理規定,乙方自行開出信用證,自行憑海關報關單付匯覈銷聯及相關單據等對外付款.

四、乙方同時委託甲方協助落實最終用戶,並直接銷售,款項另行計算.

五、乙方對進口車輛的質量問題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商的索賠工作,索賠收益歸乙方(乙方承擔國內客戶相關費用)

本協議壹式叄份,有效期同許可證有效期一致,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