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委託代理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進口委託代理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口委託代理協議書

進口委託代理協議書1

甲方: (被委託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梅賽德斯奔馳 GL350 越野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對外定貨,代理乙方進口報關、報檢、進口關稅、海關代徵增值稅,海關代徵消費稅等由乙方匯入甲方賬號由甲方代繳;同時爲了簡化程序,上述三稅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託報關,報檢單位,可以代甲方繳納。(報關費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進口金額的1.5%向乙方收取手續費並按乙方指定的汽車銷售公司開據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按海關稅率金額計算,手續費按實際金額收取)。

三、根據外匯管理規定,乙方自行開出信用證,自行憑海關報關單付匯覈銷聯及相關單據等對外付款。

四、乙方同時委託甲方協助落實最終用戶,並直接銷售,款項另行計算。

五、乙方對進口車輛的質量問題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商的索賠工作,索賠收益歸乙方(乙方承擔國內客戶相關費用)

本協議壹式叄份,有效期同許可證有效期一致,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進口委託代理協議書2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爲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爲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爲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Oxx年 月 日至二O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