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xxx石陶瓷廠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合作開發溫宿縣紅石陶瓷有限公司房產項目達成如下意向。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地塊,位於溫宿縣交通路13號,土地使用面積8畝,佔地面積5332.8平方,總建築面積待定。
2、土地性質,商業用地。
3、項目約2萬平方米左右,一層爲商業,二至17層爲住宅。
二、合作方式
1、你方負責將8畝地使用年限轉變爲70年,並轉換到開發公司名下。折價550萬元,(包括土地出讓金),算作土地成本。
2、建築公司及建築成本由我方負責聯繫及支付。
3、所有銷售的收入去除土地成本及建築成本以及其他開支後,利潤平分。
4、前期開發手續雙方共同辦理。所產生的費用作爲建築成本,由我方支付。建築成本從銷售回款中先行支付。
三、項目公司
甲方出資成立開發公司,董事長及會計出納由甲方派之,總經理由乙方派之。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墊付規劃手續和開工的全部費用。
2、負責設計、地勘的費用。
3、施工許可證的辦理與施工費用。
4、房屋銷售許可及經營的`費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甲方完善甲方的開發、設計、地勘,施工許可證銷售所建房屋的相關事宜。
六、土地拆遷工作
需在兩個月之內完成,雙方同意正式的合作開發協議在拆遷完成後立即簽訂,時間爲三天。
七、本意向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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