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接送協議書精選

爲了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經學生家長和接送學生司機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小學生接送協議書精選

司機必須持證駕駛車輛,證照齊全。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後不允許駕車接送學生。要經常檢查與保養車輛,發現故障及時維修,不能帶故障行車接送學生。按指定線路接送,不能少到點,因漏接送學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學生遲到時,司機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稍作等待,同時與家長聯繫,問明情況。接送途中如學生出現突發事件,車主應進行應急處理並及時與家長聯繫。在行車過程中,司機必須集中精神,做到不抽菸、不交談、不打手機。

生命無價,平安是福。學生家長要讓孩子乘坐經公安交警部門審驗合格的營運車輛,要堅決抵制無牌無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以及不符合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機動車,不乘坐超員、駕證不符、未簽訂校車安全責任書等違規車。當發現這類車在接送孩子時,要及時向交警、安監、教育等部門舉報,及時排除各類交通安全隱患,爲我們的孩子營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萬家。學生家長和接送學生司機,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期待,更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爲和安全防範意識影響孩子,共同構建我們的安全和諧家園。認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自我防護意識。

此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學校備案。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7月15日。

  家長簽字:

  司機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