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協議書參考

銷售人員薪酬協議

薪酬協議書參考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經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薪酬達成協議如下:

1、 甲方聘任乙方擔任崗位;試用期限爲;

2、 聘期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年度工資總額爲稅後補另計;

3、 每月支付不低於元人民幣((其中:基本工資元,加班補助元,早餐補助 元人民幣,住房補助 元,話費補助元,崗位津貼元)。年薪差額部分將以津貼形式發放到每月,年薪定額不變。

4、 每月車補限額爲自負;

5、 甲方同時限定乙方年度銷售業績任務爲 ,平均每月銷售額;未完成任務則以完成率核發薪酬。例:完成80%銷售額,則發放年薪工資80%;以100%爲上限,完成率超出不另補。

6、 《銷售人員績效考覈表》是將年度業績細分爲季度考覈的體現,與本協議掛勾、並行使用。

7、 員工薪酬收入爲公司商業祕密,公司實行薪酬制度公開,個人收入數字保密的原則,嚴禁員工透露、探聽、議論、傳播本人及他人收入情況,如有違反,公司將有權按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行政懲處;

8、 本協議非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上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爲準。本協議一式兩份,蓋章(簽字)後生效,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9、 附則: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營銷人員薪資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名稱:迪冠實業(上海)有限公司姓名:

法定代表人:吳永康(總經理) 身份證號:

住所地:上海松江區九亭鎮久富路399號 戶籍地址:

實際經營地:

上海松江區九亭鎮久富路399號現住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及待遇

乙方應聘通過,公司安排從事工作,自上崗日起即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試用期內,專職營銷人員底薪爲元,轉正後底薪爲元。路費憑發票實報實銷,試用期內營銷人員須完成公司安排的拜訪客戶任務,兩個月內未出單,視爲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向乙方予以任何補償。兼職業務人員直接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提成核算辦法領取提成。

二、工作事項

1、銷售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公司各種產品性能、優點及施工價格表,在價格允許浮動的範圍之內,具體成交價由業務員決定。銷售人員須及時掌握公司產品價位變更,蒐集同行產品信息,樹立公司品牌形象度與口碑效應,以便尋找更多客戶,儘量挖掘更多資源。

2、銷售人員開拓業務,應具針對性。及時維護客戶關係,負責售後質保和維護維修工作的跟進與反饋,公司技術部協助解決。統計每月銷售額,及時收回欠款。

3、每週一召開例會一次,銷售人員需按每日、每週、每月、每季度、每年度向主管遞交各類銷售報表,彙報及總結各階段工作情況,並制定下一步的業務開展計劃。銷售人員及主管有必要經常召開例會,共同交流遇到的問題及討論商議處理解決辦法。

4、銷售人員在工作中必須服從上級主管安排,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業績上需努力完成公司指標,開拓創新。

5、銷售人員在業務往來中要注意儀表整潔,談吐得體,自覺維護公司形象。銷售人員之間要相互團結,相互幫助,相互磋商,把個人業務能力和公司效益的不斷提高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三、 薪資結構

四、提成核算辦法及發放形式

1、提成核算

(一) 薪資結構:保底薪資+提成+獎金

(二) 保底薪資:營銷人員元。

A、提成的核算不再以價格和工程用量爲準,提成核算方式改爲以銷售

額爲準。

B、提成比例:

提成點數銷售額

3% 20000≤銷售額﹤30000

4% 30000≤銷售額﹤50000

5% 50001≤銷售額﹤80000

6% 80001≤銷售額﹤120000

2、工程銷售內的提成金額,必須等到工程完工後,根據實際收款金額進行覈算發放,餘款部分提成需等收回餘款後發放;直接木料銷售的提成由當月財務統計,工資未發放即與工資一起發放,工資已發放留待下月工資一起發放。

3、如若乙方所做業務貨款出現壞賬時,經甲乙雙方確認爲貨款無法追回時,按當時所收到的總貨款進行成本覈算,低於成本價損失的部分,乙方承擔10%。若未收回成本,則由雙方承擔相應責任。

4、如若客戶需要開具本公司發票時,乙方所售出的價格應徵得甲方同意才予以出售,一般情況下發票價格另計。乙方的提成按所收到的貨款扣除發票、稅收、運費等費用後進行提成。如若客戶出現回扣,則按提成後的實際單價進行提成核算。

5、由於市場價格變化的因素,在價格發生波動幅度時,甲方應提前與乙方就業務提成方案進行協商。如若遇到其他木材的銷售需要時,其業務提成由雙方事先進行協商。低於甲方給乙方所指定的最低銷售單價時,乙方應向甲方請示,經甲方同意可以出售。

6、本合同第三條提成核算辦法的提成計算只針對每月銷售量達到標準業績50%(含)以上的銷售人員,未完成人員只發放底薪,不計提成。

五、獎勵制度

(一)月銷售冠軍

每月按照個人銷售額的最高者評比出月度銷售冠軍

評選資格:必須完成基本任務量10萬(包含10萬)的銷售指標纔有資格評選銷售冠軍,在10萬以上的基礎上依據個人業績最高者評爲月度冠軍,總銷售額依據當月所籤合同銷售總額,上月欠款不納入計算範圍內。

評選週期:每月一次獎勵金額:人民幣300元名額只限一人

(二)季度銷售冠軍

每季度按照個人銷售額的最高者評比出季度銷售冠軍

評選資格:必須完成基本任務量30萬(包含30萬)的銷售指標纔有資格評選銷售冠軍,在30萬以上的基礎上依據個人業績最高者評爲季度冠軍,總銷售

額依據該季度連續三月累計所籤合同銷售總額,上季度欠款不納入計算範圍內。

評選週期:每3個月一次獎勵金額:人民幣500元名額只限一人

(三)年度銷售冠軍

每年度按照個人銷售額的最高者評比出年度銷售冠軍

評選資格:必須完成基本任務量100萬(包含100萬)的銷售指標纔有資格評選銷售冠軍,在100萬以上的基礎上依據個人業績最高者評爲年度冠軍,總銷售額依據該季度連續一年累計所籤合同銷售總額,上年度欠款不納入計算範圍內。

評選週期:每年一次獎勵金額:人民幣2000元名額只限一人

(四)超額貢獻獎

1、月度合同銷售總額達到20萬(包含20萬)以上,獎勵人民幣300元。

評選週期:每月度一次名額不限

2、季度合同銷售總額達到60萬(含60萬)以上,獎勵人民幣500元。 評選週期:每季度一次名額不限

3、年度合同銷售額總額達到150萬(含150萬)以上,獎勵人民幣2000元評選週期:每年度一次名額不限

六、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七、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乙雙方如要提前解除合同,雙方協議解決,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無故曠工累計達5日的,或遲到早退累計10次的;

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

(六)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八、勞動爭議

(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對方而發生勞動爭議的,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二)勞動爭議程序: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上海市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人同意接受以上合同所規定事項並保證維護公司之一切利益,若有違反之處願意接受公司之行政處分。

銷售員工作職責及業績提成標準

一、銷售員基本職責

1、通過網絡、走訪等各種方式找出客戶清單,通過篩選過濾,形成一份潛在客戶清單;

2、對潛在客戶進行跟蹤、拜訪,形成自己的機會客戶表,並列出A、B、C類客戶;

3、對A、B類客戶重點跟進,瞭解客戶需求,促成訂單;

4、商務談判、完成合同的簽訂、貨款回收以及客戶關係維護。

5、監督服務品質與產品質量,隨時與業務部相關人員溝通;

二、薪資標準:底薪+提成+獎金

(一)、銷售員底薪:試用期爲基本工資3000元/月

轉正後爲提成+學歷補貼+工齡補貼+通訊補貼

試用期三個月,第一個月學習產品知識,第二個月由老員工帶着瞭解市場情況,第三個月獨立開拓市場。

(二)、提成標準:

銷售員每籤一筆訂單,合同執行完且貨款到賬後,可按規定提成。

(1)獨立開發的新客戶,按照30元/噸提成,6個月後歸爲老客戶,每噸提成15元.

(2)公司領導層關係掌握信息,並由銷售員跟進並簽訂合同的新客戶,按20元/噸發放提成。

(3)負責區域內的老客戶統一按照15元/噸提成

(三)、獎金:

1、爲激勵銷售員銷售熱情,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除按銷售任務提成標準提成外,另一次性獎勵銷售員人民幣5萬元,如年銷售額8000萬元以上,除按銷售任務提成標準提成外,另一次性獎勵銷售員人民幣10萬元。

三、銷售費用規定

公司對銷售員對銷售人員的市場費用大力支持。具體費用標準如下:

短途出差員工只報銷當天的餐費補助。超出差旅標準的費用,經總經理審批後可報銷。

四、提成發放

合同執行過程中,在正常發貨回款的情況下,銷售員可按以上標準提成。

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爲結賬期,回款截止次月10日。應收款項未收回部分按1分2扣除利息,該利息自本月提成中扣除。

月度發放薪資的80%,預留20%用於綜合素質考評、呆賬、死賬等考覈項。

五、相關操作制度

1.銷售人員在給客戶報價時,應參照報價手冊,未經銷售總監批准,不得隨意降低價格,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作決定。

2.銷售員如有簽署合同意向,起草合同時應注意合同的嚴謹性、重要條款需慎重(如合同金額、付款方式、交貨期、違約責任等),將起草好的合同交部門經理審批後交公司財務蓋章。

3.收取客戶貨款儘可能採用電匯方式,如客戶需支付支票、匯票等應立即交回公司財務,並填寫好“往來客戶賬務表”。如客戶需支付現金,應由財務人員代爲收取。隨意挪用貨款者,公司將予以解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銷售員有責任和義務負責催款工作,因簽訂合同及工作工程中的疏漏給公司帶來損失者,由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產品如有需要賒欠等行爲,銷售員應向銷售總監申請,就同意後再進行賒銷並負責賬款回收。

6.當關系型客戶提取佣金或與銷售員談及相關問題時,銷售員應及時與銷售總監溝通,銷售人員不得私自做主,否則公司將視其無效。銷售員給公司造成的相應損失,公司將給予一定處罰。

7.銷售員應維護公司形象,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及信譽的行爲。如因銷售員個人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形象的,公司將給予一定的處罰。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銷售規定爲新員工的`試行,老員工按照《2016年銷售部業務人員經濟責任制方案》執行。

銷售人員薪資管理方案

一、 目的:

強調以業績爲導向,按勞分配爲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產品,不屬提成範圍的產品公司另外製定獎勵制度。 三、銷售人員薪資構成:

1、銷售人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提成+績效+工齡獎+全勤獎+補助+分紅+月季度激勵

四、銷售人員底薪設定:

1、銷售人員試用期工資統一爲1500元(500元培訓補助),進過試用期考覈進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將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的時間爲準,試用期時間不將累計到正式入職時間,銷售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後享受績效工資考覈。

2、銷售人員晉升等級表及工資待遇

銷售人員的銷售任務額爲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佈,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簽訂勞動合同後的正式期員工按50%計算任務額,每月完成銷售指50%標銷售人員,可在月底報銷售部門申請績效工資,完成當月業績指標考覈,績效工資將按實際在發放工資是一同發放。

五、 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季度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覈: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計算辦法:銷售提成=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超額銷售提成

4、 銷售提成比率:

銷售人員招待費用報銷考覈比例,原則上是隻有銷售總監與銷售副總監纔可以報銷招待費,銷售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招待,可以向銷售部總監申請,批覆後纔可招待,但招待費將計入銷售人員個人費用,在提成發放時將扣除。

5、銷售提成比率會根據本公司不同產品制定相應的提成政策。

6、低價銷售:業務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產品的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特殊情況需低價銷售的必須向銷售總監以上領導申請,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7、 高價銷售提成:爲規範價格體系,維持銷售秩序,避免業務員之間出現惡性競爭,如果業務員高於公司規定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的,高出部分的30%將做爲高價銷售提成如下: (一)高價產品提成按照以下計算辦法實行:

高價產品 -(代理產品價格+稅點+公司運行操作費用)=淨利潤業務人員提成比例:淨利潤*30﹪=銷售人員實際提成 8、 對於銷售助理及前臺等其它不能直接產生業績的崗位,公司將會在年終總體考覈後給予一定的年終獎勵。

9、銷售人員享受月度績效獎

績效獎金=實際銷售額/目標銷售額*標準績效獎

【激勵制度】

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 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300 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2、 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 8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3、 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 2000 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4、 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如業務員未 工作到年底獎金不予發放)

5、 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6、 各種獎勵中,若發現虛假情況,則給予相關人員被獎勵金額五倍的懲罰, 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銷售人員薪資、提成及獎勵制度

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爲導向,按勞分配爲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銷售部。

三、銷售人員薪資構成:

1、銷售人員的薪資由底薪、績效、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績效+提成

四、銷售人員底薪設定:

五、銷售任務提成比例:

銷售人員的銷售任務額爲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佈,試用期銷售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沒有績效工資,提成按 %計算;簽訂勞動合同後的正式期員工完成當月業績指標考覈,績效工資將按實際在發放工資時一同發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隔月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爲了保持銷售隊伍的穩定性,發放提成時公司扣留提成的 %作爲穩定基金,銷售人員工作滿一年,在年末一次性發放當年的穩定基金。銷售人員工作未滿一年就離職的,穩定基金不予發放,離職日前應提取的提成仍發放給個人,但是離職日前仍未收到貨款的,不發放提成。

2、提成考覈: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超價銷售提成

4、 銷售提成比率:

(一)銷售人員提成:

(二)銷售主管銷售提成:

(三)銷售經理提成:

以上制定提成比例按銷售額的百分比;銷售主管和銷售經理提成是按團隊銷售額的百分比。

(四)銷售招待費報銷制度:

銷售人員招待費用報銷,原則上是隻有銷售主管與銷售經理纔可以報銷招待費,但必須經過總經理批准。銷售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招待,可以向銷售經理申請,經過總經理批覆後纔可招待。否則招待費將計入銷售人員個人費用,在提成發放時將扣除。

(五)低價銷售:

銷售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產品的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特殊情況需低價銷售的必須向銷售經理以上領導申請,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六)高價銷售提成:

爲規範價格體系,維持銷售秩序,避免業務員之間出現惡性競爭,如果業務員高於公司規定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的,高出部分的按銷售額的5%提成計入銷售部團隊獎勵基金。

(七)對於銷售助理及前臺等其它不能直接產生業績的崗位,但是協助銷售部完成銷售任務的,公司將會在年終總體考覈後給予一定的年終獎勵。

七、激勵制度:

爲活躍銷售人員的競爭氛圍,提高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以下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100%以上)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連續3個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100%以上)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 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100%以上)

4、銷售管理獎,銷售主管和銷售經理如果完成年度銷售任務,給予 元獎勵;每超出銷售任務萬另獎勵元,以此類推;(回款率達到100%以上)

5、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如銷售人員未工作到年底獎金不予發放)

6、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銷售人員不參與評獎;

八、差旅分類及報銷標準:

1、交通費:

長途出差交通工具按標準乘座,採用實報實銷制;

(一)、所有員工:可乘座公交長途大巴、火車以及公司自備車;

(二)、汽車:連續乘車10小時以上或晚上8點至凌晨7點之間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可乘坐汽車臥鋪;

(三)、火車:連續乘車10小時以上或晚上8點至凌晨7點之間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可乘坐火車硬臥;

(四)、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特批,可高於上述標準或乘坐飛機經濟艙;若無批准擅自高於上述標準或乘坐飛機,只按公司標準報銷,其差價自行處理;

(五)、節約費用獎勵:因公出差按規定可乘臥鋪、硬臥,但實際乘座硬座的,可按票價差額的50%發給補貼;

2、住勤交通補貼標準:

(一)、根據出差地不同,住勤交通補貼分三等:

一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杭州等直轄市及特大城市,每日交通補貼元;

二等:濟南等省會城市,大連、珠海等沿海開放城市及副省級城市,每日交通補貼元;

三等:除上述城市之外的地級市、縣城,每日交通補貼元。

(二)、住勤交通費按標準領取,超支自理,節約歸已;

(三)、出差途中繞道、參觀、遊覽的車船費不可報銷;

(四)、公司派車出差所有交通費不予報銷;

3、住宿費

(一)、根據出差地不同,住宿費分成三等:

一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杭州等直轄市及特大城市,住宿費(雙人標準間)元/天;

二等:濟南等省會城市,大連、珠海等沿海開放城市及副省級城市,住宿費(雙人標準間) 元/天;

三等:除上述城市之外的地級市、縣城,住宿費(雙人標準間)元/天。

(二)、出差人員應有但沒有報銷住宿費的,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取住宿費補貼;

(三)、公司人員到關聯企業出差、工作、學習,由對方安排住宿的,不得報銷住宿費;

4、伙食費

(一)、公司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日補貼 .元;

(二)、公司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務費含伙食費的,不再領取補貼;如不含,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三)、公司人員到關聯企業出差、工作、學習,如對方安排伙食的,不得再領取伙食補貼;

(四)、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的應酬宴請,需事先申請,報銷時需在發票背面註明原因、應酬單位、客人數、陪同人數,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五)、跟隨公司領導出差,餐飲費用由領導報銷或業務夥伴支付的,不得再領取伙食補貼;

九、市內交通及電話費:

1、市內交通費用實報實銷,每天填寫交通費用表,月底根據交通費用表據實報銷,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不予報銷;

2、公司員工外出辦理公事一律以乘坐公交車爲主。因特殊情況不能乘坐公交車的,可以向部門主管申請經批准後可乘坐出租車。

(一)、提取、攜帶大量現金外出辦事;

(二)、攜帶、領取大件物品;

(三)、晚間加班返家,無公交車可乘;出差趕火車無公交車可乘:

(四)、公司領導交辦的緊急公務。

3、固定電話和手機由公司提供。

十、本制度未盡事宜以公司相關規定爲準。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 十二、頒佈日期: 年月 日

銷售人員薪資考覈標準

一、本考覈標準於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二、新入職員工薪資

1.新入職銷售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當月薪資按固定2200元發放。試用期結束後由銷售經理評估合格,總經理批准後轉正。

三、轉正員工扶植保護

1.爲了扶植新員工學習發展,新員工轉正以後的前兩個月爲保護期,薪資按3000元/月發放。

2.保護期內每人開發新客戶不應少於5家,新成交客戶由銷售經理進行回訪跟進,如發現作弊一律按辭退處理。

3.保護期結束後,由銷售經理評估合格,總經理批准後,可按正常薪資考覈方法計算薪資。對於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員工,予以再培訓或調崗處理。

四、薪資計算標準

1.保護期之後薪資計算公式爲:月實際薪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全勤獎-扣款

2.轉正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爲2500元/月/人。

3.績效工資按本人當月實際達成的銷售額(實際回款)的1%計算。

4.每成功簽約一家年銷售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客戶,可獲得獎金100元。

5.當月開發新客戶達到5家的,可獲得獎金200元。

6.當月正常出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現象的,可獲得全勤獎100元。

7.如因違反公司紀律、工作失誤等原因,造成公司損失需要扣款的,在工資中扣除。

五、備註

1.公司所有員工應遵循誠信的基本原則,直接上級應負起監督責任。

2.爲了體現公平原則和多勞多得原則,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升公司業務水平,本薪 資考覈標準試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止,如需延期或調整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