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事務所實習報告3篇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在事務所實習報告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在事務所實習報告3篇

在事務所實習報告 篇1

實習地點:江蘇xx律師事務所 地址:江蘇省xxx

指導律師:xxx首先聲明,我對於此次畢業實習是非常的重視,因爲通過高中辛勤的學習順利進入大學選擇了自己的專業,並且在大學期間確立了自己的職業規劃與以後的工作定向,在這樣一種形式下我不得不認真對待我的畢業實習。

其次,我的實習感言是確切真實的,不包含任何虛假色彩,申明:如有雷同純屬本人版權遭受不法侵權。

有的人會認爲實習,糊弄糊弄就過去了沒怎麼放在心上,有的人認爲這個是檢驗自己所學習知識並且得到別人肯定以及指出不足的最好時期。因此對待實習的態度就決定着一個人走向社會走向事業的高度不一樣。剛剛進入實習的事務所時,感覺很新鮮很好奇,經過一段時間的實習,我度過了好奇感新鮮感,由實習轉向了實質性的事務。(我參加了頂崗)。

轉型的這段時間思想鬥爭非常痛苦,總覺得自己還是個在校園裏的學生,工作還離自己很遠。看不到生活的本質,沒有壓力感。工作沒有動力。當指導律師讓我獨立去做事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很眼高手低,開始的時候連在別人看來再簡單不過的裝訂卷宗都不會,以至於每裝訂一本心裏都沒底,深怕哪個順序錯了還要重新來。

當我自己做事情在別人看來是很簡單的,而我卻很愚蠢的按照我的想法去做了,結論是我的想法是失敗的。當我提出出問題時,在別人的眼光裏會覺得我很嫩。工作的環境和大家對我的看法以及對我成長的關注,讓我感覺到從未有過的壓力,這種壓力對我卻有種特別的使命感,促使我不斷的成長。當你沒有能力去跟別人談條件的時候,那麼你就應該努力的提高自己,努力地迫使自己勤奮地學習理論知識,使得理論跟上實踐。努力的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提高自己的應變能力、提高自己的閱歷。

我從一個學生轉變成爲社會上的工作一族,也許在別人看來會去羨慕我已經工作了,或者相對於那些還在拿着簡歷到處投,希望別人能夠把他留住,或者我相對於後者我是有點幸福。但是你要清楚的知道,在目前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大環境下,大企業在裁員,小公司則面臨着倒閉破產清算的困境,你有沒有想象過你有什麼能力或者才華讓別人來接納你呢?你是否這個時候應該好好的對自己的未來有個打算或者來個計劃呢?這些問題我都想過並且有所實施。、

有的人會覺得我以後工作了靠家裏哪個親戚,或者自己的父母,也許你的所謂的親戚或者你的父母的確可以幫你安排一個很好的工作,但是你有考慮過你的能力纔是決定你以後是否可以立足於這個社會的根本呢?不要有這種逃避現實的想法來拿自己的前途做賭注,父母不會幫你一輩子的,父母能幫你的只是一時。人不能無大志的生活着,這樣的話我們就是社會的寄生蟲,終究會被這個殘酷現實的社會所淘汰掉的。

工作思想的轉變其實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以至於會讓你思想混亂,我經歷過並且還在經歷,我相信我會很快度過這段艱苦的思想掙扎。全身心的投入到我的工作當中去,嶄露頭角奮勇向前,不斷學習、不斷進取、不斷給自己訂立更高更遠的目標,俗話說的是心有多大舞臺就有多大。

經過一番思想的鬥爭以及工作過程中的打擊,我就已經有了一些對待工作的清醒的認識,這對於我今後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思想基礎。首先實習中有很多東西值得我們去學習,長輩們的言語與做事方式都是我們值得虛心學習的寶貴財富。其次,師傅讓你做的每件事情,我們都要去努力認真的完成,遇到不明白的要記在紙上先自己去搞懂,不明白的再一個一個的問,直至明白爲止,要吃得了苦中苦。方式跟方法很重要,態度也很重要,有時候態度決定你的成敗,細節也是需要考慮到的。

以下我談我在實習中讓我自己學到的東西,舉例說明:

剛剛進事務所的時候我什麼都不懂,毛毛草草的小夥子,很嫩,穿着言談舉止都很嫩,經過時間的薰陶我就知道我得成熟點,不能讓別人覺得我很稚嫩,不然別人都會覺得你是小孩子,有什麼問題根本就不把你帶上,不是別人故意的,是你給別人這樣的感覺了一個字導致的嫩,所以我就會讓自己在工作的時候成熟點穩重點。(關於怎麼改變自己)

跟所裏(單位)的每一個人要建立一個很好的關係基礎,至少見面了要學會客氣寒暄,不帶任何目的的假客氣,最基本的基於禮貌上的招呼,這個是中國的禮儀所在。這樣會爲你以後的工作交流減少陌生感,產生好的協作。(關於怎麼對待別人) 沒有人願意總是停留在低的層次,通過努力,大家都有提升的機會和可能。心態和作爲決定着你的層級。在我實習這段時間,我做大的收穫,首先是結實了很多認可我的領導、事務所的師傅、朋友和企業的老總,他們是我人生成長中的長者以及財富。其次是經歷了一些也許並不是多麼重要的時間,但是他們的存在使我更快的成熟。(對於努力的看法)

每次與師傅去開庭,參加真實的法庭辯論我會有深刻的體會,我可以學到真實的法庭庭審的程序,知道這個案件的始末,比如怎麼立案,怎麼寫民事上訴狀,委託合同是什麼東西,委託授權書又是什麼,什麼叫做提出管轄異議,爲什麼要提出等等。不光是知道,也要學會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該怎麼運用法律法規。再比如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怎麼爲你的顧問單位進行最好的維護利益,或者怎麼去更好的維護你當事人的利益,這些不僅僅是需要法律爲你建立結構,更重要的是你該怎麼去運用你的觀點去讓法官認可你的辯論,這個就上升到律師的職業技能方面了。

在事務所實習報告 篇2

寒假期間,在同學的幫助下,我聯繫好實習單位市會計師事務所,並與對方達成的口頭協議,於20xx年1月25號開始上班。我開始了爲期一個多月的寒假實習。這次實習,可以說已經不是我的第一次專業實習,在大一大二暑假時我曾經到過一些小企業實習,但是到會計師事務所實習還是第一次,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情況還是知之甚少。因此我格外的珍惜這樣的實習機會,一開始就做好了努力克服一切困難的準備。

省會計師事務所爲市唯一的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它位於市財政局一樓及九樓,其中資料室在九樓,一樓負責審資驗資,而九樓則是審計中心。事務所規模不大,由於所長沒有向我們作詳細的介紹,我對所裏的情況瞭解不多,但這完全沒有影響我的實習情況。事務所的所長姓鮑,是我國第一批具有註冊會計師資格的資深老師,給我感覺是一位表情嚴肅,態度嚴謹的老人,她曾在市審計局做過幾十年的審計局長,因此爲人清廉,態度耿直,由於大部分員工是自由人,平時不在辦公室上班,所以對我這個短期實習生來說,具體情況還是難以確定。我有幸獨立分到一間辦公室,因此工作起來也不會那麼拘謹。實習第一天,鮑老師讓我們先閱讀以前年度的工作底稿,熟悉一下審計底稿的內容,我翻看了一部分底稿,發現所裏的業務對象多數是小型商業企業,底稿裏沒有涉及製造費用、生產成本等賬戶,而這些恰恰是我專業理論的薄弱之處。在以後的實習日子裏,我也一直沒涉及過這些賬戶的審計,以至於這一塊專業知識尚未經過實踐的檢閱和進一步的鞏固。

在我們所,一般來說業務量都不算大,而且被審計的也都是本市的一些中小企業,會計材料不多,所以都是把材料拿回所裏審查,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得到更多機會鍛鍊,對我而言,比起所得稅彙算清繳審計,會計報表審計相對簡單一些。帶我的老師主要有鮑老師和他的女兒鮑莉紅女士,我稱她爲紅姐,她耐心指導我做報表的一些基本步驟,教我一些在學校沒有學過但是及其有用的知識比如說,可以將應收應付等往來賬放到一起查,注意賬表的金額是否做了重分類等等,由於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都不錯,可以減少實質性測試的工作量。由於該中心業務量不大,會計把賬做得相當好,所以查起來就比較順利。我先取報表數,覈對賬簿,編制審查明細表,抽查憑證,一路下來,最後就只剩下回去寫審計報告了。開始的兩天時間,在事務所內跟隨鮑老師熟悉情況,並幫忙完成各項辦公室日常事物。每天空閒時間自己學習翻閱,瞭解最近的會計政策,從宏觀經濟,會計制度,證券,法律等等方面作以瞭解,這些都是在今後的工作中經常用到的法律法規,給我提供了很好的學習機會,使我獲得了行業相關的第一手資料。

會計師事務所有大量的文件檔案,而且多數都是需要長時間保存的,很多也是需要隨時翻閱查看的資料,這就對檔案管理保存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鮑老師帶領我進行了一些檔案整理工作。我們將過去兩三年的檔案重新碼放整齊,並按序號做以說明。另外,鮑老師還手把手的教我文檔的裝訂方法,從排序,打孔,穿線一直到最後的粘貼,編號,最終能夠將一落零散的報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報告文件並排放整齊。。在此期間,我也有機會看到了大量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工作底稿等等一手的文字材料,讓我真實的感受到了事務所的具體工作,那一本本厚重的檔案就是這些工作的最好見證。

第二週開始進入審計業務的實際練習操作階段,主要是在註冊會計師老師的指導下做一些測試工作,協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戶提供的各種資料,包括憑證,總分賬,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表等等。然後開始進入抽查憑證工作,抽查憑證工作是審計過程中一個至關重要的程序,很多問題都是在抽憑時發現和暴露出來的。在我們逐漸熟悉抽查憑證的原則和方法後,便獨立完成抽查工作,決定抽查的項目並簽署審計抽查意見。在此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例如憑證號不相符合,原始憑證不完整等等,在經過老師確認指導後寫下自己的意見建議。

由於我接觸的業務都是相對比較簡單的,沒有特別複雜的審計過程,在完成底稿後,我們又參與資產負債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編制覈對過程,將各項數據綜合統一後與客戶提供的報表相對照。這些都是在事務所裏協助老師做的比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確學到了不少東西,很多看似簡單的問題有時自己都會遇到麻煩,在此解決過程中也積累了不少經驗。

我在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爲期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雖短,但內容豐富,讓我受益很深。這次實習不僅考驗我的應對能力,對我專業知識也是一個挑戰。事務所裏的會計都是老年會計,他們大多數做了一輩子的會計審計及相關工作,性格耿直,工作嚴謹,比較難溝通,尤其是我單獨審的偉業鋼管公司的案例,,一個問題要討論好幾次意見還不能達成一致,最後還是紅姐幫我把他說服的。紅姐說,因爲市地級市,所以大部分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很大一部分的會計賬簿建立的並不完整,甚至部分企業沒有建立賬簿,只有流水賬,這樣在審計過程中的工作量是很大的,

甚至一不小心就會出錯。因此一定要十分細心,十分謹慎,纔會把事情做到接近完美,給自己,給企業,也給社會一個公平的交代。

在事務所實習報告 篇3

本人於20xx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爲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爲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爲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爲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範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爲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爲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爲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繫,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爲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爲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文件的數量大於法律文件。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爲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爲利潤計算標準。

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爲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着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爲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

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爲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

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後置

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爲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爲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儘量迴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儘量將爭議問題後置,將其作爲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

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並不是徹底的迴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採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爲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迴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裏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

由於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於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爲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序法規定聯繫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並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後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迴避調節。法官由於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後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