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香港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香港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

每一座城市大概都會有其獨特的味道。香港有兩種:每個工作日,你踏上擁擠的港鐵,穿梭於無數的高樓之間,燥熱的空氣和周圍匆匆的腳步時刻提醒著你不可以停下,這種叫作壓力;某個週末,你乘船前往附近的島嶼,遠離了中環,遠離了人羣,迎面的海風和周圍的笑聲把你拖進了另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這種叫做輕鬆。短短兩週,我們體驗到了一個立體的香港,不僅僅有關她的快、她的慢,更有關她的人和她的魂——法治。

中環以內

首先,在師傅的安排下,我先後跟隨所裏的幾位大律師旁聽了四場庭審。這也是我第一次親身感受普通法下的庭審。在此過程中有一些比較有趣的發現。其中印象比較深的是,大律師們在高等法院出庭後都會到樓下的咖啡廳坐一坐。第一次和大律師們去咖啡廳的時候並沒有感到任何的特別之處,以爲只是隨便坐坐。但是後來發現,幾乎每一次出庭後,大律師們都會去咖啡廳隨便坐坐。於是我便疑惑,這種“隨便坐坐”的目的是什麼?後來有機會便請教了師傅。原來,在香港,大律師不可以直接接觸案件的當事人,大律師所有的案件都是由事務律師委託,由於事務律師也常到咖啡廳,所以大律師到咖啡廳的第一個目的就是告訴事務律師,其已經完成了出庭的任務;其次,如果其他事務律師可在咖啡廳經常看到某一位大律師的身影,則證明該大律師代理的案件很多,也是一種實力的證明,這對於年輕的大律師而言,亦是一種很好的宣傳。第二個發現是,在香港,特別強調大律師對法庭高於一切的責任。對法庭高於一切的責任要求大律師在向法庭陳詞之時,不僅要向法庭展示對己方有利的法律和案例,對己方不利的法律和案例也要向法庭陳述。這完全改變了我之前的認識,雖然這給大律師的工作帶來了更多的要求,但是對於法庭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而言無疑是十分有益的。此外,由於大律師不用直接面對當事人,自然就避免了很多來自於當事人的很多無形壓力。如果當事人的意見違背法律的基本原則,而其又要堅持自己的觀點而無法被說服,大律師則可以出於對法庭高於一切的責任的考慮,終止委託。

其次,雖然上了一學期的課,我對國際商事仲裁的理解仍停留於十分淺薄的層面,對於其在現實中的樣態充滿了好奇。得教於我的兩位師傅李煥文大律師(Thomas Lee)和彭喜雯大律師(Ellen Pang),我不僅加深了對國際商事仲裁本身的理解,對於其在內地和香港的發展現狀也有了新的認識。國際商事仲裁在內地的發展起步較晚,目前,在內地雖然有很多律師從事仲裁相關的工作,但當中真正可以達到國際商事仲裁水平的律師仍是鳳毛麟角。語言能力的弱勢以及缺乏對普通法及普通法實踐的理解等諸多因素,導致很少有內地的律師能夠勝任國際商事仲裁的案件,所以內地當事人經常要聘請來自於其他地域的律師。彭喜雯大律師曾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學院,並在內地的律師事務所從事仲裁相關的業務,交流中,她流露出對內地國際商事仲裁發展的期待,也讓我有了作爲一名法學生的使命感。

大律師們還安排仲裁班的同學參觀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分會(CIETAC Hong Kong)、國際商會(ICC)以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參觀期間,我們與其中的工作人員進行短暫的交流,瞭解了三個仲裁機構仲裁的不同特點。我比較感興趣的一個問題是,仲裁庭選定以後,三個機構是否會繼續積極地參與案件當中?參與的程度有多大?如果仲裁庭的進度發生了延遲,三個機構是否會積極地推動案件的進行?結果出乎我的.意料,三個機構的工作人員一致回答說,他們在仲裁庭選定之後,都會繼續參與案件的進行。但這樣的回答讓我有些困惑。於是,參觀後我與李煥文大律師探討了這一問題,他把三個機構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拿給我看,並讓我回憶三個機構工作人員的回答,然後讓我自己體會。看完之後我們繼續討論了這一問題,實際上,從一個側面可以略微區分出三個機構的參與度,也就是其收取的費用。往往最貴的那個機構會參與的更多,而實際當中也是如此。但是具體在實踐當中,三個機構的參與程度,著實還是需要親自感受。

中環以外

週末,張耀良大律師帶領全體同學來到了南丫島,遠離了中環,遠離了人羣,這裡是另一個香港。旅程中,同學們彼此交流,也增加了許多關於香港、關於法治的感悟。法治一直是香港所堅守的基本原則,其在很多地方的表現都值得內地的法律人去學習並思考。首先,香港大律師的執業環境遠遠地優於內地,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發展也更加完善。高度精英化的大律師羣體使得這個行業的門檻極高,但同時也保證了該羣體的社會地位,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各種社會事件中發聲,表達羣體的意見,推動香港法治建設的發展。其次,一個社會的法治發展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過其形成的傳統觀察出來。在香港,無論是法官還是律師,在正式的庭審中都要戴假髮,著長袍,不同法院的法官、不同級別的大律師的著裝也是不同的。我還記得在Des Voeux Chambers的門口有一張照片,那是王鳴峯大律師成爲資深大律師的儀式。這些傳統時刻證明著法治在香港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我站在置地廣場的樓下,看著車,看著人,再回頭看一眼身後的律師樓,作爲一名法學生,我的心中不僅期待內地的法治發展能夠更加完善,也希望內地的法律執業環境可以給予所有法律人更公平且更有價值的對待。

最後,感謝所有任課老師和大律師爲課程的辛苦付出,感謝香港大律師公會、麗達集團和學院的支持,感謝香港中聯辦、香港高等法院、律政司、法援署、CIETAC Hong Kong、HKIAC、ICC等衆多機構爲我們提供的交流機會。感謝同行朋友幫助,感謝李煥文大律師、彭喜雯大律師兩位師傅以及麥業成大律師在實習期間給予的指導。希望有更多的同學得此機會,感受不一樣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