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現狀及建議論文

孟州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項工作進展順利。當前孟州市農產品總體上質量有保障,消費安全可靠,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處於穩中有升、逐步向好的發展態勢。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現狀及建議論文

一、基本情況

目前,孟州市已在全義農場、孟香果蔬專業合作社、廣惠果業合作社等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範基地建立檢測站(室)8個,制定完善了36種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全市通過國家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定的綠色食品6個,通過省級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農產品5個,無公害農產品基地7個,總認定面積0.383萬hm。

二、主要做法

(一)抓源頭,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

深入開展種子、農藥等農資市場集中整治活動,在多次對全市265家農資經營門店進行“拉網式”排查中,嚴格清理整治禁用藥品,規範限用藥品的使用範圍和使用技術,逐門店張貼國家公佈的禁限用藥名單宣傳頁,要求經營者簽訂書面承諾材料,不得經營或變相經營禁用農藥,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農藥經營使用範圍進行宣傳和銷售,違規者將嚴厲查處等。2011年至目前,共張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通知》5000餘份,印發宣傳資料4.5萬餘份,出動執法人員2700餘人次、執法車輛400餘輛次,查獲違規農資2134kg,查處違規農資經營案件46起。通過日常性及專項治理工作,未發現有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23種禁用高毒農藥以及復配製劑的違法行爲。

(二)抓生產,大力實施農業標準化

進一步完善了36個主要農作物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規範了主要農產品的生產技術標準,建成了全省先進的測土配方施肥化驗室,大力宣傳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同時,在全義農場、孟香果蔬專業合作社等標準化生產示範園區推行生產操作檔案化管理,對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進行可追溯性監控,有效地保證了農產品質量安全。2015年,共組織各類標準化技術宣傳培訓班56場次,印製黃瓜、苦瓜、蘋果、梨等蔬菜、水果無公害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小冊子5000本,並分別發放到三品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種植大戶手中,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面積達到4.83萬hm,有力地推進了全市農業標準化進程。

(三)抓認證,創建優質品牌提升農產品質量

強化農產品品牌意識,把創建農產品品牌作爲提升農產品質量、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重要舉措,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鼓勵市場佔有率高、質量安全水平過硬、競爭能力強的農產品申報省、市名牌農產品以及農產品地理標誌。支持、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爲產品註冊商標和申請使用商品條碼,全力推進“三品一標”申報工作。孟州市全義農場、孟香果蔬專業合作社、廣惠果業合作社3個農產品生產基地被認定爲“河南省農業標準化生產示範基地”。

(四)抓檢測,保障農產品消費安全

一方面,突出抓好農產品生產基地自檢能力建設,新購置了3臺農藥殘留快速測定儀,孟州市具有自檢能力的“三品一標”蔬菜基地已達到8家。全省最大的無公害韭菜生產基地全義農場自韭菜產品上市以來,認真落實市場準出制度,堅持每天抽檢產品,保障了韭菜市場安全。另一方面,有序實施縣級抽樣,進一步擴大農產品抽檢範圍,側重做好三個突出:突出地域,重點是1.33hm以上蔬菜生產基地(包括“三品一標”基地)、市區蔬菜市場、農貿市場、馬路市場、超市等;突出品種,重點是集中上市品種和大衆消費品種;突出時間,重點圍繞“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提高抽檢次數和抽檢比例,確保農產品質量,維護人民羣衆消費安全。自2011年7月孟州市質檢站成立以來,共抽查農產品2576批次,75種產品,9301個樣品,合格率99.9%。

三、存在問題

(一)羣衆的安全意識不夠強

目前,還存在非法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違規使用限用農藥的現象。在正常的例行抽檢中,還存在拒檢現象。

(二)執法主體不明確,執法難度大

1.執法主體不明確。對於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要求的農產品的執法問題,尤其是對於市場中的流動攤位的`執法問題,執法主體不明確。2.執法難度大。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主體是農業部門,而市場主體是經貿部門,產品的銷售又是工商、質檢等部門主管,管理部門多,聯合執法難,即使出現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也難以做到對問題產品的現場查封,延誤最佳處理期,難以達到市場執法的預期目的。

(三)檢測體系不健全

目前,孟州市只有市級的檢測站,鄉、村兩級還未建立檢測機構。就目前市級檢測站的人員、儀器配備情況,只能對城區的大中型超市、批發市場、規模大的基地例行抽檢,不要說對於鄉村規模小點的基地和鄉村集貿市場覆蓋不到,就是針對城區和大的基地也只是抽檢,覆蓋面很小。

(四)時間滯後問題

1.檢測的信息反饋滯後。我們現在還達不到現場檢測的條件,檢測車輛由於公車購買停辦的原因,現在無法購買。抽樣人員開始抽樣時,商戶已經開始銷售。從抽樣到抽檢結果出來,最少1.5~2h,如果到基地抽樣時間會更長,在這個時間段出現問題,誰負責。2.執法滯後。從結果反饋給有關部門到執法人員到現場,又需要一段時間,在這個期間如果出現問題,將會出現無人負責的現象。(五)工作經費不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環節多,費用高,特別是抽樣與檢測,沒有足夠的經費保障,該環節工作根本無法正常開展。

四、意見建議

(一)加強宣傳

建議政府在電視上開闢專欄,大力宣傳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相關法律和生產知識,引導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改變傳統的生產經營方式,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現在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配套的管理辦法還未出臺,對於拒檢現象,可以通過電視宣傳讓羣衆明白,拒檢認定爲不合格,從而杜絕此類現象的存在。

(二)明確執法主體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對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要求的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處理處罰由農業部門決定,對農產品銷售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處理處罰由工商部門決定。但對於最容易出問題的流動攤點,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沒有明確執法主體,鑑於工商部門監管有流通環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的職責,建議政府把流動攤點的執法主體明確爲工商部門。

(三)加大投入

建議政府要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扶持力度,列出專項資金,一方面,儘快建立鄉級檢測站,必要時明確村級監管員,完善監管網絡,鄉、村兩級的每天檢測情況,市檢測站隨時調閱;另一方面,要保障日常的檢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