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圖書館學對象的認識論文

1一個邏輯前提

對圖書館學對象的認識論文

圖書館學研究對象不會發生變化。這是認識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一個基本邏輯前提。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研究必須堅持這個邏輯前提。目前學界關於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觀點衆多,而且新的提法層出不窮。這容易讓人產生誤解,認爲圖書館學研究對象本身就是多樣的,同時也是在不斷髮生變化的。然而,圖書館學作爲一門科學是一種客觀存在,其研究對象是恆定不變的。雖然圖書館學學科體系是人爲建立起來的,受到價值觀等主觀因素的影響,導致不同人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會有不同的視角和出發點,認知過程還會受到歷史條件、社會環境、認知偏見等方面的影響,不可避免地帶來認知結果的多元化。但是,認知結果不等於科學內涵,並非關於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每種觀點都能準確地反映學科本質。作爲圖書館學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圖書館學基礎理論研究促進着圖書館學的發展。圍繞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研究,許多研究者都試圖提出開創性的理論,努力去建構自己的理論框架,證明自己理論觀點的科學性。但無論研究者如何去表述自己的思想,圖書館學作爲一門科學的屬性不會發生變化,其研究對象必然是穩定的。儘管圖書館學是一門發展中的科學,其研究領域會逐漸拓寬,但對其研究對象的研究必須要堅持這一邏輯前提。

2兩種現象分析

2.1學界關於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衆多

自圖書館學誕生以來,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探討始終是圖書館學界的一個重要話題。據一些研究者統計,目前國內外有關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已達上百種之多,而且新的提法還在不斷出現。〔1〕筆者認爲,形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2.1.1很多觀點是一致的、重複的。圖書館學是一門發展中的學科,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也經歷了一個發展的過程,在這個認識過程中,產生了各種不同的觀點。據劉烈的統計,僅20世紀80年代中期之前就有50餘種,〔2〕但其中很多觀點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重複的。以“資源說”爲例,美國圖書館學家切尼克(B.E.Chernik)在其20世紀90年代初出版的《圖書館服務導論》一書中指出,“圖書館資源是一種信息資源”〔3〕。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學者徐引篪、霍國慶提出“信息資源說”,把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定義爲“動態信息資源體系及其過程”〔4〕。柯平在2004年發表《知識資源論———關於知識資源管理與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一文,提出“知識資源論”〔5〕。以上這幾種表述往往被理解爲不同的觀點,實際上資源的範疇很廣泛,無論信息資源、文獻資源、知識資源還是情報資源,都屬於圖書館學研究的範疇。由此可以看出此類觀點的出發點基本相同,都是將信息資源體系作爲圖書館的本質,並由此來理解圖書館學。所以,只要是從“資源”角度來概括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就都可以歸納爲“資源說”這一種觀點。再如,“交流說”也是圖書館學研究對象領域一種有代表性的觀點。美國圖書館學家傑西H謝拉最早提出了“交流說”〔6〕,對中國圖書館學基礎理論、學科體系建設等方面產生了廣泛影響。對於“交流說”理論的傳承和發展,是我國學界對圖書館學研究一種重要的學術貢獻,形成了幾種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學術觀點。周文駿在《概論圖書館學》(1983)一文中提出“文獻交流說”〔7〕,宓浩等人編著的《圖書館學原理》提出“知識交流說”〔8〕,以及南開大學圖書館學系主編的《理論圖書館學教程》提出“文獻信息交流說”〔9〕。這三種觀點並非關於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創新性觀點,只能說是在“交流說”基礎上的進一步發展,在新的研究視角之下對“交流說”進行的重新論述。正如上文對“資源說”的理解一樣,這三種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都可以用“交流說”來總結概括。當前,關於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新說法仍在不斷出現。如果只是在詞語表述上有所不同,而不是一種獨立的、創新的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那就不必另設新說。

2.1.2很多觀點不是關於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在衆多觀點當中,很多無關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混雜其中。提出者並沒有明確指出其觀點是研究對象的觀點,往往是後人將其誤解爲研究對象的觀點。以“要素說”爲例,“要素說”自誕生到成熟,經歷了“三要素”、“四要素”和“五要素”這樣一個發展過程。然而無論是杜定友、陶述先還是劉國鈞,他們均未表示過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就是所謂的“要素”。至於後人把“要素說”當成圖書館學研究對象來展示,完全是一種主現虛擬,是在“文獻上的曲解”,這也許是作者也沒有預想到的事情。〔10〕“要素說”自誕生以來,在圖書館學基礎理論和圖書館工作等多方面產生了巨大影響。但是,圖書館學研究對象能否用圖書館的構成要素來概括,始終是學界爭論的一個話題。在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研究中,很多研究者誤將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當成了圖書館學的研究內容。研究對象作爲科學得以成立的學術內核,應該是抽象的;而由研究對象派生出來的研究內容,卻往往是具體的。〔11〕圖書館學的研究內容並不是固定的,隨着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圖書館的研究內容也會不斷地發生變化。然而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不會因爲圖書館學的發展而改變,它是圖書館學最核心、最本質和最穩定的內涵。“只有將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區分開來,才能抓住圖書館學的科學內核,才能保持圖書館學的可持續發展。”〔12〕在圖書館學發展的早期,出現過“整理說”、“技術說”和“管理說”等觀點,受當時實踐水平和認識水平的侷限,它們只是對圖書館學研究內容某一領域的理論概括,不能把這些有關研究內容的具體觀點等同於研究對象。〔13〕如今,“事業說”是衆多圖書館學研究對象觀點中具有代表性的觀點,它試圖站在一個更廣泛的角度對圖書館學加以研究,進而概括出圖書館學研究內容的全貌。然而,對圖書館學研究內容概括得越全面,就越無法準確把握圖書館學的學術內核。因此,類似這樣的理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關於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

2.1.3研究者心態的變化。隨着圖書館學學科的發展,圖書館學研究呈現出一片繁榮的局面。科學研究鼓勵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這給研究者提供了廣泛的天地,然而學術界也逐漸暴露出一些不實之風,有些研究者浮躁情緒滋生,爲了提出新觀點而去提出新觀點,希望通過撰文立說,用自己標新立異的觀點在學術界佔有一席之地,致使學術研究的“新觀點”不斷出爐。王子舟就曾指出,理論研究者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歷史誤讀”造成了今天理論的混亂。〔14〕在學術研究上,學者由於各自所站的角度不同,對圖書館學採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容易在同一問題上產生不同的理解和看法。由此形成的不同研究結果本身沒有對錯之分,都會受到學界的尊重。學術研究的繁榮局面是大家所期望的,然而,一些非理性的論文只可能導致學術水平的整體下降。此外,衆多研究者對圖書館學理論研究抱有極大熱情,都認爲自己的觀點是最正確的,並試圖讓自己的觀點成爲圖書館學界的主流思想,以此來改變學界研究的混亂局面,最終卻使得彼此間的爭論更加激烈,這也是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始終沒有得到統一認識的一個原因。

2.2按階段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進行劃分

目前,研究者大多將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觀點按照階段進行劃分。吳慰慈在《圖書館學概論》中按時間標準把人們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分成了四個階段:圖書館的具體工作技術(圖書館管理)、整體系統下的圖書館及其在社會環境中的功能、信息交流和信息資源。〔15〕徐引篪、霍國慶在《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過程》一文中,從認識的發展過程的角度出發,將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分爲四個階段:表象的具體的認識階段(19世紀初至20世紀20年代),整體的抽象的認識階段(20世紀20年代至60年代),本質的規律的認識階段(20世紀60年代至90年代),以及深入的整合的認識階段(20世紀90年代至今)。〔16〕這種“四階段”的觀點,目前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認識的劃分最具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着現如今的學術研究。此外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劃分還有很多種,按階段劃分已經成爲當今學界劃分的主流。不可否認,人們對圖書館學的認識是隨着人們的認識活動逐漸深入的,在某種程度上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認識也和時間階段基本吻合,然而卻不能完全斷定時間階段等同於人們的認識階段,時間的變化不可能完全概括出認識的變化。同時,人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會受到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不同人對同一事物的認識也可能不同,這也就使得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劃分會出現不同的標準。此外,科學的發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認識的發展也不是直線型的。受實踐活動的侷限,認識又往往表現出循環反覆性。在圖書館學興起的早期,出現過“整理說”、“技術說”等觀點。爲適應圖書館學的發展,新的研究觀點不斷出現,人們的認識角度發生了變化,但並不代表這些觀點已經消亡。在20世紀70年代出現的“新技術說”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17〕技術因素被重新提上日程,計算機技術和互聯網技術對傳統圖書館產生了巨大影響,人們從另一個視角對技術因素重新加以重視,爲19世紀的“技術說”賦予了新的內涵。

3三種觀點流派

在圖書館學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衆多關於研究對象的觀點,對各種觀點進行合理的劃分可以更好地理解圖書館學的科學性質和研究對象,更清楚地梳理圖書館學所研究的內容和領域,進而推動圖書館學的發展。縱觀圖書館學的發展史,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劃分往往會出現不同的標準,主要原因是研究者的研究視角和出發點不同造成的。文章從觀點流派的角度出發,將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分成了“工作說”、“事業說”和“本質說”三大流派。

3.1“工作說”

“工作說”是以圖書館工作的內容爲出發點來表述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圖書館工作的內容非常廣泛,文獻資源建設、用戶服務、管理實務等都屬於圖書館工作的範疇。因此,“整理說”、“技術說”(“新技術說”)、“管理說”等都是有代表性的“工作說”的觀點。現代圖書館學的奠基人施萊廷格最早提出了“整理說”,他認爲“圖書館學是符合圖書館目的的整理方面所必要的一切命題的總和”〔18〕。受當時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將圖書館學研究對象概括爲“圖書館整理”,其主要內容是圖書的配備和目錄的編制。“技術說”是由德國圖書館學家艾伯特提出的,“圖書館學應研究圖書館工作中的實際技術”,它是“圖書館員執行圖書館工作任務時所需要的一切知識和技巧的總和”〔19〕。“管理說”的代表人物是帕尼茲和愛德華茲,重視圖書的系統整理、妥善保管和充分利用,在要求增加藏書量的同時,強調藏書結構的系統性和科學性。〔20〕我國關於圖書館的研究起步較晚,早期對圖書館具體工作缺少代表性的論述,加之學界長期將圖書館學視爲圖書館之學,因此“工作說”引入我國後,很快成爲圖書館學界的主流觀點,一直到現在仍然是圖書館學界主要理論流派之一。

3.2“事業說”

吳慰慈、邵巍在其1985年出版的《圖書館學概論》〔21〕一書中指出,圖書館事業及其相關因素是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包括微觀和宏觀兩個方面。微觀對象是指圖書館的各個組成要素,以及作爲其工作對象的知識、信息等;宏觀對象是指圖書館與圖書館事業。〔22〕“事業說”是對前期理論研究結果的概括和總結,旨在通過對客體的研究來揭示其內在的運行機制。“事業說”從圖書館事業的角度出發,是對圖書館學研究領域的一個拓展。這不僅豐富了圖書館學的基本理論,而且對圖書館事業的發展有很強的推動作用。同時“圖書館事業”這種研究對象的表述形式,能夠明確地將圖書館學和其他學科區分開來。這一學術思想在國內圖書館學界一直佔有支配地位,對我國圖書館學研究影響深遠。屬於“事業說”的觀點也比較多,“規律說”、“矛盾說”實際上也是從不同角度來闡釋圖書館事業的。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圖書館學系合編的《圖書館學基礎》中指出,“圖書館學是研究圖書館事業發生、發展、組織形式以及它的工作規律的一門科學”〔23〕,這是關於“規律說”代表性的論述。1962年黃宗忠根據毛澤東《矛盾論》的論述發表了《試論圖書館的藏與用》〔24〕一文,把“藏與用”當作圖書館的特殊矛盾,試圖通過分析這對特殊矛盾來概括圖書館的本質和規律。這兩種觀點站在整體角度對圖書館宏觀事業進行了考察,是對圖書館的運作機制的探尋,對圖書館與社會聯繫的'考察,在很大程度上豐富了“事業說”的內涵。

3.3“本質說”

“本質”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屬性,是對事物根本性和規律性的把握。“本質”可使人們脫離具體的形象進行創新活動,所以對“本質”的把握必須是抽象的而非具體的。“本質說”應該是在各種具體的現象中作出合理的抽象。根據是否把研究視角侷限在圖書館當中這一標準,可以將其分爲“圖書館本質說”和“圖書館學本質說”。

3.3.1“圖書館本質說”。圖書館的本質可以表述爲一個信息資源體系。〔25〕把圖書館學研究對象表述爲一個“資源”體系或集合的觀點都可以稱作圖書館本質說,無論這個“資源”體系是信息、知識還是文獻。如上文對“資源說”的論述,“信息資源說”、“知識集合論”和“知識資源說”等這些“資源說”的觀點實際上都屬於“圖書館本質說”的範疇。這幾種觀點從信息時代的廣闊背景出發,力圖把握圖書館的本質。面對網絡化、數字化對圖書館產生的巨大影響,“資源說”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了信息社會的變化。然而,“圖書館本質說”仍然是從圖書館的角度出發,仍然沒有使圖書館學研究超越圖書館這種客觀的社會事物,不是對圖書館學這門科學的本質把握。圖書館學作爲一門科學,是一種獨立於圖書館和圖書館學科的客觀存在。誠然,我們對圖書館學的認識源於對圖書館的認識,但圖書館學的本質卻不以圖書館的本質爲轉移,也不以我們對圖書館學的認識爲轉移。

3.3.2“圖書館學本質說”。“圖書館學本質說”是從圖書館學科學本質的角度出發,脫離出圖書館的限制,是對圖書館學本質和規律的把握。圖書館學是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已經得到了普遍的認可。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應該是社會現象,特別是考慮到圖書館學的“應用科學性質”,因此我們應該將圖書館學研究對象表述爲一種社會行爲。〔26〕所以,對圖書館學“交流”、“組織”等社會行爲的論述都屬於圖書館學本質說。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各種“交流說”,以及信息組織、知識組織等各種“組織說”。美國圖書館學家謝拉最早提出了“交流說”,“交流不僅對個人的個性十分重要,而且對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及其活動也是重要的,所以它成了圖書館學研究的中心內容”〔27〕。前蘇聯圖書館學家丘巴樑指出,“蘇聯圖書館學是一門把圖書館過程作爲羣衆性交流社會思想的一種形式的社會科學”〔28〕。同時“文獻交流說”、“知識交流說”和“文獻信息交流說”是我國有代表性的“交流說”的觀點。馬恆通於2007年發表了一系列文章,把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表述爲“館藏知識”的傳播。進而把圖書館學定義爲“研究圖書館館藏知識的傳播、以促進人類文明進步的一門綜合性學科。”〔29〕實際上,傳播和交流是同一個概念(Communication)的不同表達形式,因此“傳播說”的本質還是“交流說”。“組織說”將圖書館學研究對象通過“組織”這種社會行爲來表述。王知津在20世紀末連續發表了《從情報組織到知識組織》〔30〕、《知識組織的研究範圍及其發展策略》〔31〕、《知識組織的目標與任務》〔32〕等系列文章,認爲“知識組織應建立在知識單元的基礎上,將無序的知識組織起來供人們使用,這就是圖書館學的研究領域”,通過這些文章對知識組織的內涵進行了詳細的闡釋。金勝勇在《圖書館學研究對象析論》和《圖書館學情報學檔案學:研究對象與學科關係》兩篇文章中指出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是“面向信息檢索的信息組織”〔33〕。無論是“知識組織說”還是“信息組織說”,都把圖書館學研究對象表述爲“組織”這種社會行爲,都試圖對圖書館學的科學本質進行把握。在上述三種流派、四種學說中,“工作說”、“事業說”、“圖書館本質說”都是圍繞圖書館(圖書館工作、圖書館事業、圖書館本質)來闡釋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可以統稱爲“圖書館說”。而“本質說”中的“圖書館學本質說”則是從圖書館學的科學本質來闡述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可以稱之爲“非圖書館說”。

總之,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是確定不變的。由於研究視角、研究方法不同等各種原因,使得研究者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表述各有不同,但這並不代表圖書館學研究對象是易變的和多樣的。按觀點流派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進行劃分,可以對各種理論觀點進行科學的梳理,不僅可以更好地明確圖書館學的學術外延,而且可以更準確地揭示圖書館學的學術內涵。圖書館是圖書館學研究的核心領域,但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不侷限於圖書館。“圖書館學本質說”這種“非圖書館說”,從圖書館學的科學本質出發,擺脫了圖書館這一社會事物的限制,更接近圖書館學的學術內核,爲圖書館學的發展提供了更廣泛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