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允價值計量的探析》的論文

一、當前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存在的爭議

《關於公允價值計量的探析》的論文

(一)公允價值的定義之爭

新準則關於公允價值的定義如下:“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負債清償的金額計量”。IASB32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公允價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願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而FASB於2006年9月將公允價值定義爲:“在計量日市場參與者之間的有序交易中,銷售資產所收到的或轉讓負債所付出的價格”。

對比以上三個定義,我們可以發現公允價值的定義是經常變化的,不同國家的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定義並不統一,我國主要採用國際會計準則關於公允價值的定義。在公允價值的定義方面國際會計準則與FASB的主要區別在於:FASB的公允價值是採用的脫手價格而不是交換價格,因爲它認爲脫手價格能夠更好地代表現金流入與流出,更加符合現行的資產、負債的定義。

(二)公允價值運用的後果之爭

公允價值的運用無疑是對以前計量屬性的重大創新,它被運用的本意是爲了能夠提供對決策更爲有用的信息,以便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及經濟學家對企業的未來發展和國家經濟形勢走向做出預測和判斷。然而,2006年爆發的金融危機卻使得公允價值遭受了一片責難之聲,有人就認爲是金融工具中公允價值的運用導致了本輪金融危機的發生。SEC在對金融企業及部分上市公司調查後認爲,金融企業在資產及負債應用公允價值計量並在報表中確認的比重並不高,它不可能是銀行經營失敗的原因。它進一步發現,金融危機的根源是貸款質量審覈的嚴重失誤、風險管理的不當措施以及現行監管政策所存在的漏洞與缺陷。因此,本文認爲公允價值仍是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最恰當的計量屬性。

二、公允價值計量的運用給審計帶來的影響

公允價值會計是基於價值和現值,具有“真實和公允”本質特徵的計量屬性,無疑具有很多優點。一般認爲公允價值具有公平交易、假想交易、爲實現性及非客觀性的特點(葛家澍,2009;孫麗影、杜興強,2008),但就是因爲它所具有的這些特性,使得它從誕生的第一天就存在着廣泛的爭議。

公允價值是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的公平交易,其實這裏面暗含着交易應該是在非關聯方之間進行的。因爲,一般認爲關聯方之間進行的交易,其交易價格的確定可能並不是資產的真實價格。我國的上市公司有很大比例的是受國家統一控制的國有企業,雖然它們之間可能並沒有相互的持股關係,也並沒有形成具有重大影響的關聯關係,但是它們的終極控制人都是同一個主體。如果說僅僅就此認定它們是關聯方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因而交易不能夠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話,筆者認爲這似乎不太合理。最終受國家控制的上市公司之間,只要不存在控制、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關係,其發生的交易應該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這也是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中並沒有關於公允價值的專項準則,只是在其他的準則中對公允價值做出了一些規定。在運用公允價值對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價格進行確定的過程中,首先要根據活躍市場中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報價確認,如果沒有相同的則要根據同類或類似資產或負債的價格確認,最後才能採用特定的估值技術對未來的現金流、折現率等進行估計,從而得出資產或負債的價格。由此可見,公允價值並不是那麼完全可靠,其估計價格會出現偏差,尤其是在確定未來現金流、適用折現率的時候,因爲包含了一系列的估計和假設,這也就給我們做出合理、恰當的`審計判斷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公允價值會計信息在最大程度上有利於實現現代審計目標之一——對財務報表的真實公允性發表意見,符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念,也有利於消除長期以來審計界和司法界之間在“公允表達”理解上存在的重大分歧(謝詩芬,2006),但是運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確認資產或負債的價格的時候,也給我們的審計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三、公允價值審計的應對策略

(一)進行風險評估和控制測試時的公允價值審計策略

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需要管理人員以及財會人員根據市場情況做出合理的判斷。這就存在一定的人爲因素,尤其是當市價不存在需要對未來的現金流量進行估計,並且還要選擇合適的折現率的時候。所以在審計時,首先,註冊會計師需要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誠信度、能力和態度的分析。註冊會計師進行公允價值審計時應對管理層的誠信度和能力進行評價,關注其是否存在公允價值計量舞弊的可能性。同時,註冊會計師也要對被審計單位對待公允價值審計的態度進行分析。如果在審計時,被審計單位一反常態,出現一些怪異行爲,對註冊會計師所需要的資料遲遲不予提供,對註冊會計師的提問含糊其辭、甚至是故意迴避或繞開話題,這時註冊會計師要提高警惕。

其次,要深入瞭解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狀況和融資擴股情況等相關內容,要把握其所處行業的發展狀況、被審計單位的市場佔有率情況,被審計單位在公允價值計量方面作假大多是爲了達到利潤操縱的目的,特別是上市公司,其作假往往是爲了達到再融資指標、避免退市以及管理層的期權行權等方面的考慮,如以前股市上的10%現象以及現在的6%現象。

再次,註冊會計師要全面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要特別關注管理層凌駕於控制之上的風險實施程序;註冊會計師還應當評價財務報表中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另外,註冊會計師還應該特別關注管理層採取特定措施的意圖,對其意圖獲取審計證據、做出評估,並考慮管理層實施相關行爲的能力。因此,註冊會計師要考慮以下事項:當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規定了選用估值方法的標準時,管理層是否充分評價和適當運用這些標準來支持其選用的方法;根據被估值資產或負債的性質以及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判斷採用的估值方法是否適當;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情況、行業狀況和所處的環境,判斷採用的估值方法是否適當。

(二)實質性測試階段的公允價值審計策略

由於公允價值計量可能非常簡單也可能非常複雜,註冊會計師在開展審計工作時,要本着謹慎、懷疑的態度,貫徹風險導向的審計意識。註冊會計師在實施與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相關的實質性測試時,首先,要對管理層採用的重大理論假設、選用的主要估值模型、採用的基礎數據的來源、準確性等進行測試和分析;然後對依據管理層選用的假設、模型、數據對公允價值進行重新估值、重新計算,來印證管理層計算的公允價值是否真實、是否恰當有效;最後,還要考慮或有事項、期後調整等對期末公允價值計量及披露的影響。在評價管理層確定的公允價值的合理性、有效性、可靠性時,註冊會計師應當仔細考慮下列因素:管理層的假設是否建立在合理的理論推導之上,有無理論根據;公允價值估價運用的模型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考慮了相關的制約因素;能夠及時、可靠地獲取管理層的假設、模型需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