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審計職業懷疑與風險防範論文

職業懷疑是註冊會計師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審計質量關係密切,如何保持職業懷疑、能否保持職業懷疑是決定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職業懷疑所體現的是審計師的個人綜合素養,從主觀層面講,作爲一名審計人員,出於自身職場聲譽的考慮,有必要加強自身思想道德建設,切實踐行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從客觀層面講,審計師是我國的高端技術型人才,更需要運用專業知識,秉着客觀、公正、嚴謹的態度對待審計項目,給投資者最真實的企業經營狀況,進而促進經濟的健康良性發展。“職業懷疑的觸發,促使審計師擴展證據的搜尋活動,並最終通過獲得的證據排除職業懷疑,從而獲得高質量的鑑證結論”。過去幾年大量的統計數據都向我們傳遞着這樣一個事實:缺乏職業懷疑是造成審計失敗的罪魁禍首。從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的角度考慮,“職業懷疑”無疑被賦予了時代的使命。

論審計職業懷疑與風險防範論文

一、審計懷疑觀的界定

職業懷疑首次被IAASB在國際審計準則中引入並且在後期進行不斷的完善和發展,目的就是督促審計師在執業時保持應有的鑑證獨立性和謹慎審查能力。甚至有些會計監督機構提出職業懷疑在財務報表審計和國際性審計業務所使用的方法中處於最核心的部分。對職業懷疑運用的重要性被各種審計文獻所強調。此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一些與欺詐有關的案例進行研究佐證了“缺乏職業懷疑是造成審計失敗的罪魁禍首”的觀點。儘管職業懷疑的重要性被審計理論界所認可,但是關於審計職業懷疑的定義理解卻衆說紛紜,主要有:

1.中立觀

中立觀(Neutrality)是指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要遵循客觀事實,所收集的證據和對審計證據的評價都要站在中立的立場上,而不能主觀臆測,更不能帶入過多個人情感,即“戴有色眼鏡”來看待管理層。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業務時,他們的審計結論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要根據新收集到的證據進行分析,不斷更新審計結論。由此得出的審計結論纔是真實、客觀、可靠的。此外,審計師不應該依據個人偏好來表現出不信任或懷疑的傾向。因此,在審計懷疑中立觀中,尤其需要強調審計證據及對審計證據的評價,以此來證實其對管理層的認定。

2.假定懷疑觀

假定懷疑觀(Presumptivedoubt)是指,審計師在進行審計時應當假定管理層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誠實行爲或者說是對管理層存在偏見,除非有證據表明這種假定是錯誤的,而後審查取證進一步證明這種假設的合理性。Bell(2005)認爲假定懷疑管理層存在某種程度的不誠實或對其存在偏見,這種觀點與對“法庭式”審計師的看法一樣,主張審計師採用這種“法庭式實地調查”的審計程序,以瞭解和評估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White(1993)指出審計時要找出取證的'重點,即放在錯誤的相關問題上,這對審計判斷來說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Hogarth(1992)對假定懷疑觀的定義側重於區分審計證據的類型,並且採用不同的處理態度,面對負面的審計證據時刻保持MARKETINGRESEARCH高度的敏感性,反之,可以適當地忽略掉正面的審計證據。以上兩種觀點都可以測試出審計師所具有的特質或其職業懷疑行爲的傾向。總而言之,審計師的職業懷疑仍是依託於審計證據的蒐集,且二者存在正相關,越多的職業懷疑相應地就需要越多的審計證據來佐證。審計師假定懷疑的程度會影響其對審計證據的關注重點,更多關注發生在重大錯報或欺詐的審計證據上的審計師往往具有較多的假定懷疑。相比之下,如果審計師更中立,就會尋求審計證據的平衡,來支持或拒絕財務報表認定。

二、審計職業懷疑的影響因素

1.審計師的個體特徵由於職業懷疑是審計師在特定環境下的個體行爲,因此,職業懷疑易受到個體特徵的影響。Das和Teng(2004)研究表明:在高風險的情形下,審計師職業判斷決策對審計職業懷疑特點依賴性較強,而擁有較高水平職業懷疑的審計師會採取更加謹慎行爲來應對風險。此外,Nelson(2009)指出,這種相互作用尤其會發生在具有高水平假定懷疑的審計師身上。Hurtt(2008)進一步指出,這種差異在短時間內不會發生變化。因此,職業懷疑是審計師自身所具有的屬性,並且這種屬性具有一定的穩定性。2.審計師的知識或經驗審計專業知識的增加是否會降低審計師的職業懷疑水平,目前的研究結論尚未統一。Hammersley(2006)認爲經驗豐富的審計師,能夠快速識別出“錯誤頻率知識”,並且具有審計行業專長的審計師,能夠識別出財務報表可能發生錯報的表徵,並通過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找出錯報的出處,因此具有審計相關知識可以增強職業懷疑。然而,Nelson(2009)研究發現具有審計行業專長的審計師對審計發現往往傾向於非錯誤解釋,其可接受的錯報風險水平要比非行業專長審計師要低,因而,具有豐富知識的審計人員會降低職業懷疑。

三、審計風險成因

審計風險是在審計過程中由多種不確定性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審計風險影響因素有哪些?這些因素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呢?這是我們開展審計風險防範的前提。根據理論界和實物界,基本上可以歸結爲以下幾個方面:

1.審計工作的外部大環境

會計師事務所在市場經濟中開展各項工作,因此,審計業務也會受到社會、經濟和法律等外部大環境的影響。

2.被審計單位

客戶的會計活動違反會計準則規定是導致審計失敗的直接原因。企業內部控制不健全、設計不合理,或者是設計合理但執行無效;高管爲了追求更高利潤而違規造假,粉飾報表;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有經濟利益關係等,以上這些都會導致審計失敗。

3.事務所自身

作爲審計主體,事務所自身的因素也是不容忽視的。事務所層面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問題:一方面我國審計行業存在不合理的競爭;另一方面事務所自身防範審計風險的意識不強,甚至有的不重視審計風險;再一方面,事務所防範風險的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

4.審計師自身

與審計師有關的審計風險主要包括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關注度。其中,道德是一個人最基本的素質。“瓊民源”事件和“紅光實業”事件都反映出註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與審計風險有關。在專業勝任能力方面,審計人員的流動性大,人員不充足,導致審計工作強度大,易出現審計工作不到位等問題。在職業關注度方面,註冊會計師審計是一種專業性很強的服務,需要我們從業人員具有高度的謹慎性和職業關注度。

四、審計風險的防範與控制

根據以上分析,審計懷疑對審計風險的防控作用和意義已經非常明確。那麼,在現實的審計中,如果要運用職業懷疑來降低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筆者認爲主要應該把握好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信息使用者也應當具有審計師的那種“審計懷疑”式思維,以識別出會計師事務所公佈的審計報告,還應當學會識別信息、辨別真假,謹防被事務所和公司矇蔽,導致自己的利益受損;其次,會計事務所應建立起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並使審計懷疑貫穿於整個審計業務監測之中,把控好最後一道防線;最後,審計人員應不斷提升自我,增強判斷能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職業懷疑的本質是“不確定性”,既是審計師對蒐集到的證據判斷的不確定性,也是審計師對企業經營所提供財務報表判斷的不確定性,它是審計師在內心形成確定性的結論之前的一種暫時不確定的態度,職業懷疑體現了審計師審計業務過程中的謹慎性。由於職業懷疑會促使審計師積極尋求更可靠、更具有說服力的審計證據,因此能夠提高審計質量。而在職業懷疑中需要對批判性思維進行科學、合理地運用,因此提高了審計業務的科學性,使審計結論更容易令投資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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