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高校留學生安全管理比較探討論文

摘要:本文從國家、高校和社會三個層面比較分析了我國和英國對留學生安全管理的現狀,借鑑英國國際教育的優點和有效方法,結合我國留學生安全管理的特點和問題,爲制定合理有效的留學生安全管理體系提出對策和建議。

中英高校留學生安全管理比較探討論文

關鍵詞:來華留學生;安全管理;對策方法

一、引言

在“一帶一路”政策的引導和推動下,我國在經濟、文化和教育等各方面正逐漸轉變着角色,由以前的進口國發展爲輸出國。特別是隨着我國文化和教育事業的影響力不斷提高,來華留學生的規模與日俱增。據教育部統計顯示,2015年共有來自202個國家和地區的397,635名各類外國留學人員來華學習,與2014年相比增幅5.46%。接收留學生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教學機構比2014年的775個增加36個。教育部在2010年10月制定了《留學中國計劃》,要求大力推動來華留學教育事業的發展,使我國在2020年時成爲亞洲最大的留學目的地國家。在此背景下,來華留學生已成爲我國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羣體。來華留學生的安全管理,不僅是高校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同時反映了我國高校的國際化辦學水平。然而,目前我國對來華留學生的安全管理,滯後於其留學生規模的增長速度及其教育的發展速度,亟需得到足夠的重視和完善。留學生安全管理的建設和提升,不僅是提高我國高校留學生教育服務質量的必經之路,也是增加我國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與吸引力的重要一環。發達國家對留學生的安全管理起步早、成效好,對我國現階段提升留學生安全管理水平有借鑑的意義,能啓發和幫助我們解決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特別是國際教育處於領先地位的英國,它將國際教育作爲一個重要的產業來看待和發展。英國高校的留學生不僅數量多,而且其對留學生管理要求嚴格。在2012-2013年度有近30萬非歐盟留學生到英國學習,另有12.5萬學生來自其他歐盟國家,分別佔英國學生總數的約12.8%和5.4%。本文以客觀事實爲基礎,通過多種途徑收集相關資料進行比較,主要包括中英兩國相關的政府報告和公開信息、正規教育研究機構的調查報告、高校年度報告以及網絡信息等,並保證資料的權威性和客觀性。通過國家、高等院校和社會力量三個層面,對中英兩國留學生安全管理的情況進行比較和分析,探索規律,從而正確認識我國現有的留學生安全管理水平,探討制定來華留學生管理政策的依據,從而獲得新的突破和發展。

二、中英高校留學生安全管理比較的範圍和內容

1.國家

我國對來華留學生管理最主要的'法律依據是2000年由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聯合頒佈的《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2013年由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規範了簽證的簽發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服務和管理,但極少涉及留學生安全管理方面的內容。目前我國從政府部門到學校都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錄取標準、入學手續、課程設置、學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2011年11月,教育部會同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安全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建立了來華留學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密切配合,齊抓共管,進一步完善中央、地方、學校三級管理體制,形成分工協作、共謀發展的新格局。與我國不同的是,英國政府在確立了留學生安全管理的方向和框架後,更注重細節,可以稱之爲“有骨頭也有肉”。英國內政部爲留學生建立了積分系統,留學生根據積分申請不同類型的簽證。各類簽證有配套法規,內容詳盡,明確了留學生的權益和義務。以長期學習簽證爲例,留學生在校外工作每週不超過20小時,在假期中可以進行全職工作。參加實習的時間不得超過總課時量的50%。該系列規定還對留學生在英從事的工作性質也有明確的規定。比如規定了體育、藝術、醫學、法律等各專業學生允許參與的工作類型。另外志願工作和合同制的無償工作也被加以了嚴格區別。如果高校不按照該法規管理學生,將面臨被暫停甚至吊銷招收留學生資格的處罰。該系列規定有效保證了留學生合法工作的時間,提供了留學生融入當地社會的機會,同時杜絕了留學生非法打工對社會造成的不穩定和不安全的因素,並有利於執法和監督。相比之下,我國的法律法規對留學生校外勤工助學和實習工作的性質、時長、安全責任等沒有明確界定,從而使留學生在校外打工的現象日趨嚴重,形成了新的安全隱患。由此可見,英國在制定政策和指導意見的方面做得更細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留學生規模擴大和層次多樣化的情況,我國應根據留學生管理工作中的新問題、新矛盾有待修訂和補充。

2.高等院校

近年來,我國高等院校對於來華留學生的安全管理水平可謂參差不齊,學校辦學水平、留學生規模、管理人員的數量和素質、教育主管部門的引導甚至經濟利益等都會對安全管理的建設和完善產生影響。一些高校在建立留學生安全管理體系、形成制度方面做出了貢獻。北京語言大學作爲一所以外國留學生爲主要招生對象的高校,在2015年提出進一步完善學校網絡信息安全,完成對學校人、地、事、物、組織梳理建檔,爲安全工作提供多維立體支撐;加強對中外學生安全法制宣傳教育等。浙江大學在來華留學生安全穩定管理體系模式探索中,形成了一套具有較好管理效率的立體管理模式:強化法規校紀教育、加強留學生管理隊伍建設和學生工作機制、安全檢查常態化、形成優勝劣汰的培養機制、密切關注和關心學生以及利用新聞媒體。同濟大學實行留學生與中國學生趨同管理。在2005年成立了“同濟大學外國留學生教育與管理指導委員會”,決策學校有關來華留學生教育的重大政策與管理制度。學校積極推進校院兩級管理體制,在各學院層面設立留學生專管員,使留學生管理在學院有了落腳點。然而,大部分地方高校的留學生安全管理主要以“出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形式開展,而在戰略上、制度上和人員配備上問題突出,導致一些問題,主要包括:第一,思想上不夠重視,對突發事件憑老經驗和老辦法;第二,制度上不夠完善。留學生管理部門、保衛處、後勤部門、各院系學生處、當地派出所和社區之間沒有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平時溝通較少。高校與涉外相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不夠,對涉外安全事件的預防、教育、懲罰制度沒有明確的規定或協定,出現對涉外案(事)件“不願管、不敢管、不會管”的現象。第三,操作上不夠細緻。管理人員的責任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英國各高校爲了給留學生提供安全、優質的留學體驗,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做了大量的調查和細緻的工作,建立了完整的留學生安全管理機制:包括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建立完善的信息平臺,發佈安全年度報告等。各大學成立的安全委員會,一般由高校、警察、社區團體和市政府官員組成,使留學生安全管理更加高效。英國高校利用留學生信息系統對留學生的信息進行管理,在安全方面着重登記了學生的緊急聯繫人和緊急聯繫方式,建立安全卡片,校內外居住的具體地址和房東電話。爲了掌握學生的在校情況,很多高校要求留學生在校園的指紋機上按規定時間按指紋,缺勤率高的學生將被送報簽證處,吊銷簽證。在英國各高校網站上可以方便地查詢到校園安全相關的年度報告,安全管理責任人、安全管理規定、緊急事件處理方法和留學生安全指南等。由此可見,如何建立全方位、科學系統的留學生安全管理體系,我國各高校還處在探索、建設階段。

3.社會力量

社會力量的加入無疑會給留學生安全管理注入新的力量,使留學生安全管理更加全面、豐富、有效。在我國,上海在這方面走在前列。上海政府在積極推進來華留學生教育的研究工作中,對社會各界提出了建議,包括建立支援機構、成立研究組織、加強行業協會建設以及成立志願者組織。社會力量是一個巨大的寶庫,擁有巨大的潛能,需要我們善於激發和利用它的能量,但是目前大部分地區、社區對留學生規模增長的反應滯後,沒有形成國際化的氛圍,所以社會資源的利用率很低。爲了提高校園安全意識並向國際社會展示英國爲留學生安全所做出的努力,2008年英國文化協會召開了以“確保學生安全和治安”爲題的會議。據此英國政府還創建了社區(鄰里)警務團隊(Neighborhood-PoliceTeam),其職責範圍包括校園安全。該舉措使高校安全管理受益頗大,最顯著的是卡迪夫大學,與學生有關的犯罪事件降低了60%。英國的大多數城市都有志願者服務中心,並利用網站、手機客戶端等多渠道的媒體提供信息和服務。留學生只要在網上登記,每週都會有志願者職位發送到留學生郵箱。因此留學生有更多可靠安全的平臺對當地文化進行體驗和融入,而社會也變得更包容、多彩,走向國際化。

三、提高來華留學生安全管理水平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留學生安全管理的法律體系

留學生安全管理的法律體系需要政府各部門統籌協調,組織各級力量進行調查研究,細化、充實留學生安全工作的範圍和內容。地方政府需出臺配套的指導意見並加強監督、強化管理,使高校在制定具體的安全規章制度時有法可依,在實際工作中有章可循,保障留學生在華學習的權益,明確留學生應盡的義務。

2.高校建立安全管理機制,多管齊下保障留學生安全

我國高校在留學生安全管理機制方面雖然已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第一,高校、警察、社區團體和政府官員的溝通應該加強,形成溝通的常態化,達到及時解決短期問題,逐步化解長期問題的目的。第二,通過建立信息管理系統,掌握、更新留學生信息;同時加強安全教育,紮實細緻地做好留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第三,推進“以人爲本”管理理念,同時嚴格執行留學生安全管理規定。“以人爲本”在留學生安全管理中的意義是樹立留學生自覺遵守和執行規定的觀念,加強自我管理,從而建立和諧、平等、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但是對於學習目的不純、違反法律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留學生,學校應該態度明確,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出處理,與公安部門、出入境等政府部門協作,杜絕不良之風和危險行爲。

3.發動並利用社會力量促進留學生安全管理,加大研究力量

在社會力量方面,我國也可通過多種途徑鼓勵和促進其發揮作用。第一,對志願者組織加強引導和建設,通過積極吸收外國留學生參與大型賽事和會議的志願者組織,運用他們的文化語言優勢,發揮橋樑作用。第二,鼓勵建立研究組織,通過召開會議、論壇、城市之間交流等各種形式,對留學生教育中的問題進行研究,協助政府規範和指導留學生教育市場,對高校的留學生教育進行規範和指導。

4.留學生安全管理需要資金支持和物質保障

針對留學生管理工作中有貢獻的集體或個人,設立榮譽或獎勵能激發和促進留學生安全管理的新理念和新成果,優秀的案例也能得到重視和推廣。同時,留學生安全管理在政策研究、學術交流、法規執行、軟硬件建設、籌建社會組織等方面,都需要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和保障,才能取得完善和進步。值得注意的是,留學生的管理要適應國情,包括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社會接受水平等方面。所以在學習借鑑的過程中,我們既要不斷地摸索,又要有選擇地學習先進的方法和經驗,找到適合自身的管理方法和體系。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5年全國來華留學生數據發佈[OL].2016.4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中國計劃[OL].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