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性貿易政策分析論文範文

一、戰略性貿易政策及其實用性的評論

戰略性貿易政策分析論文範文

在西方理論界,近二、三十年來,隨着新貿易理論興起,作爲該理論在政策領域的拓展,布蘭德和斯潘塞等人提出了戰略性貿易政策。所謂的戰略性貿易政策(strategictradepolicy)是建立在不完全競爭、規模經濟基礎上的新貿易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從狹義而言,即爲“利潤轉移理論”,其基本思想是由於寡佔存在着超額壟斷利潤或租金,一國政府可以通過貿易干預來影響本國企業及其國外競爭對手的行動,以改變競爭格局,從而達到從國外寡頭企業向本國轉移利潤,提高本國福利的目的。狹義的戰略性貿易政策主要包括三個觀點:戰略出口政策、戰略進口政策和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政策。廣義的戰略貿易政策與產業政策結合起來,除了上述“利潤轉移”的論點,還包括“外部經濟”理論。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基本模型對現實做了極大的簡化,從而突出了問題的核心,但正因爲如此,其結論的得出依賴於一些嚴格的假定前提,一旦這些假定發生變化,其實施效果就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政府應該採用的最佳政策工具就會發生變化。因此,戰略性貿易政策提出後,一些學者提出了種種批評意見,主要可分爲經濟與政治經濟兩方面。

在經濟批評方面主要有以下觀點:1、戰略性貿易政策模型對一些特定的前提具有較強的依賴性和敏感性(如,對假設競爭行爲、廠商數目、時間選擇的敏感性),因而缺乏一般性結論的政策含義。在實際政策制定中,對企業成本、競爭行爲、市場結構等信息缺乏準確的瞭解就不能制定適當的政策。2、戰略性貿易政策給本國帶來的福利提高並不是很大,對某些支持甚至可能對本國福利產生不利的影響。3、至今在戰略性貿易政策領域,還沒有明確的標準來確定該扶持哪一類部門或產業,大多是憑經驗來確定的。此外,還有人從扭曲理論的框架出發,指出戰略性貿易政策未必是糾正某一扭曲的最佳“對症”政策。

在“政治經濟學”上的侷限主要可以概括爲:1、國家之間同時採用戰略性貿易政策進行干預會導致“囚徙困境”局面的出現。2、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施在出口補貼的籌集、選擇特定行業等方面都可能給本國國內帶來不利的收入再分配效應。3、政府通過貿易政策支持本國企業競爭會引起“道德風險”問題,造成國內企業對政府政策的依賴性,甚至引發“直接非生產性尋租”活動,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4、政府的`政策干預可能不適當,其行爲可能缺乏應有的效率,其政策決策會受到特殊利益集團的影響,這些都可能導致本國福利惡化。儘管對戰略性貿易理論存在諸多批評或質疑,但不可否認,這一觀點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有積極的意義和貢獻。

二、戰略性貿易政策在中國的適用性分析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前提假定是:規模經濟與不完全競爭。理論創立者們已明確提出這些前提條件。我們還應認識到,該理論由西方學者在市場經濟體制基礎上提出,對他們來說經濟體制是不言而喻的,但對中國這樣的轉型國家就不同了。市場經濟體制是否已經建立起來並處於良好的運行之中,這是判別該政策能否應用的一個極爲關鍵的條件。由於這一條件對西方國家是不言自明的,西方學者並沒有明確提出,因此可以把它稱爲戰略性貿易政策應用的隱含條件。

1、轉型經濟體制是我國目前適用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前提條件

首先,我國目前尚缺乏推行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微觀基礎。一般說來,企業及企業家的創新活動(組織、制度創新;產品、技術創新)是規模經濟產業和壟斷利潤產業的源泉。而我國作爲發展中國家,正處在經濟體制的轉軌時期,市場主體、市場機制及市場體系等因素髮育不全,創新機制尚未有效建立,最爲缺乏的資源就是企業及企業家的創新能力。其次,人爲分割封鎖的國內市場有礙規模經濟的實現。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一個重要方面——以保護進口促進出口,需要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國內市場有效規模大,足以實現所需要的規模經濟。然而,目前我國尚未形成統一有序的國內大市場,這嚴重阻礙着許多行業及企業實現其必要的經濟規模。再次,國內市場運行傳導機制及宏觀調控機制不健全,政企職責不分,有礙政府政策工具作用的發揮。此外,需要指出的是,雖然目前我國也有一些不完全競爭性行業和規模較大的企業,然而這些行業和企業中的壟斷特徵並非主要源於規模經濟和市場競爭,他們多是計劃體制和轉型體制中的行政因素所致。因此,這些企業通常缺乏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制度與能力,不能勝任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微觀主體角色。

2、行業市場結構是我國目前適用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另一前提條件

行業的市場結構不僅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前提假定之一,而且直接影響着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有效性。按照產業組織經濟學SCP理論,市場結構、企業行爲和市場績效三者之間是相互作用的,其中市場結構是邏輯起點。如果我們從戰略性產業的市場績效來考察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有效性,那麼根據SCP理論,我們有如下啓示:第一,戰略性貿易政策有賴於一定的市場結構;第二,政府政策不能割斷市場結構與企業行爲的相互關係;第三,提高戰略性貿易政策有效性的關鍵是提高市場結構的效率,包括企業創新效率、企業規模效率和專業分工效率。

比照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對行業市場結構的要求,我們很容易發現目前我國與規模經濟相聯繫的行業的市場結構多數是低效率、不合理的。這可以從決定市場結構的三個主要因素上加以分析。第一,行業集中度與企業規模方面。目前,我國的戰略性保護候選行業(如汽車、造船、鋼鐵、計算機、家用電器等行業)的集中度大多偏低,表現爲企業分散、規模小,達不到最小有效規模。第二,產品差別化方面。產品差別化是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的一個主要因素。而我國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使產品單一化,工業設計落後。80年代初又大量盲目重複引進,生產大多停留在模仿階段上,而自身的消化吸收、創新能力不足,以致產品雷同化。第三,行業進入、退出壁壘方面。我國許多行業,一方面進入壁壘往往因爲企業規模小、產品差別程度小和投資軟約束而降低;另一方面,由於市場機制不健全,沉沒成本較大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大量低效率企業無法退出而且產權重組困難,導致行業內過度競爭。

3、其他一般性約束

除了經濟體制與市場結構這兩大主要前提條件之外,我國還面臨着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隱含的其它實施條件的約束,如關於政府的條件約束;關於國際產業分工衝突與貿易報復的約束;關於行業間資源爭奪的約束;關於不存在政策性尋租假定的約束等等。而且,這些一般性的限制還因我國過渡經濟體制中的缺陷和行業市場結構上的不合理性而有着比發達國家更爲突出的表現。

4、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工具與國際規則相牴觸

當前,經濟全球化趨勢空前發展,貿易自由化已成爲世界共識,關稅減讓取得良好成果,發達國家許多產品進口稅率近乎於零,任何國家希望通過提高關稅保護國內市場必然面臨巨大壓力;非關稅壁壘的“灰色區域”也受到種種限制:WTO的貿易政策評審機構每年都對成員國國內政策及貿易政策進行評審,監督各國修正政策對多邊貿易機制的背離,使任何具有保護色彩的蛛絲馬跡無所遁形。因此,對各國而言,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提出的政策工具沒有應用的制度保障。

5、我國推行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有利條件

雖然目前我國推行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面臨如上諸多限制,但是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有自己獨有的特色與條件。第一,我國雖然整體生產力水平較低,但發展存在不平衡性,既有技術水平十分低下的行業,也有技術水平先進甚至處於國際領先地位的部門,因而在局部領域有實行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可能;第二,我國國內市場廣闊,潛力巨大,這對於運用戰略性貿易政策中的進口政策,實現國內企業的經濟規模和改善我國的貿易條件,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應用前景;第三,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正處在建立與完善過程中,這在長期上將爲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推行創造良好的制度條件。第四,方興未艾的全球經濟結構大調整,爲我國實施戰略性貿易政策提供了空間與機會。

三、在中國應用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啓示

1、正確處理應用戰略性貿易政策與貿易自由化趨勢及WTO的關係

戰略性貿易政策支持的貿易保護是適度的,它並不主張高築保護壁壘。中國在實際應用戰略性貿易政策時應當注意技巧,靈活運用規則,以避免其他國家進行報復。同時,還要注意政策工具的多樣化。事實上,關稅、配額、補貼以外的其他一些政策,例如價格控制、相機的反傾銷政策、政府採購政策等可以收到同樣的政策效果,甚至進口監管、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政策以及狹義貿易政策以外的競爭政策、環境政策、產業標準的制定等也能改變企業的戰略行爲從而發揮同樣作用,並且這些政策的隱蔽性較強,不易引發貿易衝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WTO的一些模糊區域和對發展中國家的優惠政策來爲本國的貿易干預提供辯護,例如保護幼稚工業的原則,國際收支平衡例外的原則,以及對發展中國家在出口補貼、政府採購、技術壁壘等方面的一些有利規定

2、進一步推進經濟體制改革,促進市場結構合理化

繼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包括培育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理性的市場微觀主體與宏觀主體,大力發展非國有企業;進一步完善市場體系,改變各類市場發育不平衡的狀況,推動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繼續推進對外開放,實行國內外市場的全面接軌。

3、選擇適當行業應用戰略性貿易政策

根據特定行業的市場結構特點、競爭狀況和發展前景等來決定在該行業能否應用戰略性貿易政策以及具體應用哪種政策。在國內外均爲寡頭壟斷的行業,對國外進口可以施加適度的關稅,實施戰略進口政策,從國外企業轉移利潤;在國內爲完全競爭、國外有壟斷力量的行業,也可以採用戰略進口政策,從國外企業抽取利潤。對於國內外均爲寡頭壟斷,本國出口較多,出口競爭激烈的行業,可以實施戰略出口政策。對具有寡佔特徵、規模經濟效應顯著、國內外企業在本國以及其他市場上爭奪激烈的行業,特別是一些國內尚不成熟的新興產業或高科技產業,可以應用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政策。

4、注意與其他經濟政策,特別是與產業政策相配合

戰略性貿易政策意在通過政府的貿易干預來攫取和轉移外國企業的利潤,支持本國的企業競爭和產業發展,因而這一政策的實施與產業政策目標是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