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對策建議論文

一、目前銀行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對策建議論文

近年來,各商業銀行普遍加大了內部審計制度的改革力度,在構建內審體系、完善內審機制、發揮內審功能等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與國外先進銀行相比,還存在着較大差距,集中體現在認知差,嚴肅性、機構設置和資源配備相對不足,並由此導致內部審計在獨立性、有效性、權威性等方面還存在許多缺陷。

1.審計認識偏差

首先,迄今還有不少銀行的管理層認爲審計部門不能創造價值和利潤,對銀行內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其次,由於認知和組織體系建設滯後,使得內部審計很難成爲商業銀行激勵約束制度,尤其是難以將業績考評與問責機制結合起來,加之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內審報告制度和報告線路,外部監督部門也無從對銀行內部審計進行檢查和評估。

2.機構設置的缺陷

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是保證內審人員工作權威性和客觀性的基本前提,是內部審計應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則。但是,目前部分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體系還未完全實現垂直、獨立管理,內審人員與被審計單位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利益依附,導致內部審計仍缺乏獨立性,難以對管理層的決策行爲、程序、效果進行審計評價。首先,從公司治理來看,有些銀行內部審計實行的是向高級管理層而不是直接向董事會報告,重要問題常常被輕描淡寫過濾掉。其次,從系統管理看,內部審計還未完全獨立於區域性管理而建立系統內自上而下的垂直體系。第三,從內部控制來看,內部審計尚未實行崗位輪換和迴避制度。銀行內審人員不宜長期從事一類特定業務或一個特定區域的審計工作,在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也必須實行迴避制度。

3.審計資源短缺

一是人員配備不足。在目前我國銀行業,除少數金融機構的內審人員佔全部員工比例達 2% 這個國際水準之外,大多數只有 1% 左右,人員配備嚴重不足,且內審人員的薪酬激勵和在行內的地位也相對偏低。二是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水平不高,專業勝任能力相對不足。特別是缺乏具備 IT、資金營運、金融衍生產品等知識的專業化審計人才,以及綜合素質較高、銀行業務全面的複合型審計人才,不能適應商業銀行業務經營快速發展的需要。三是審計手段相對滯後。目前銀行內部審計還處於“手工檢查爲主,計算機審計爲次;現場審計爲主,非現場審計爲次;事後審計、靜態審計爲主,事前審計、事中審計較少;合規性審計爲主,風險性審計爲輔”的狀態,審計手段與技術匱乏,遠遠落後於銀行業務經營的電子化、網絡化水平。

4.審計效果欠佳

一是未能有效防範各類案件的發生。對照近年來銀行業發生的各類典型案件,發現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就是 80%以上的案件都是因爲“有制度而沒有嚴格執行”造成的,且作案期間都經過多次內審而未被發現。在很多大案要案背後,都有內部審計薄弱的陰影,內部審計薄弱仍是我國銀行業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審計檢查的深度及力度不夠。就目前情況看,銀行內部審計很大程度上還處於查錯糾弊階段,缺乏對銀行管理結構和內部控制體系以及經濟效益狀況的審計評價,特別是對內控體系還不能實現高效的監督、評價和治理,因而無法適應銀行業務經營快速發展對內部審計的要求。三是缺乏規範的審計質量保證、評價與改進制度。目前,銀行內部審計缺乏規範化的審計工作質量衡量和評價標準,因此更談不上審計制度的規範化、程序化和標準化,致使審計工作質量難以得到保障。

二、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對策建議

1.更新審計觀念,拓展內部審計業務範圍

首先,借鑑發達國家開展內部審計諮詢業務的經驗,變事後監督職能爲事前預警職能,從單純的發表審計意見轉向爲管理層提供可行性建議,爲各業務部門提供改進其內部控制和業務流程的諮詢服務,促進內部審計由 “監督型”向 “服務型”轉變,實現內部審計在銀行公司治理中的增值作用。其次,面對開放的金融市場,我國商業銀行實行綜合經營趨勢日益明顯,內部審計必須將證券、保險、信託等業務納入商業銀行常規審計範圍,加強對新業務、新產品的審計監督,持續跟蹤瞭解對經營管理目標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關鍵風險點,對缺乏控制或者控制不足的業務流程提出完善建議,對控制過度並導致服務效率低下的情況提出優化方案,促進銀行業務健康發展,也使管理層和其他職能部門認識到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

2.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對於沒有建立垂直內部審計體系的商業銀行,應儘快設立獨立的、隸屬於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應由董事會(或監事會)直接任命以保障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總行的內部審計監督部門對各分支行的內部審計監督部門應實行派駐制,各分支行的內部審計部門受總行內部審計部門的直接領導,其主要任務是推動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督促銀行依法合規經營、加強風險防範和對銀行的經濟效益進行檢查和評價等,其人員的工資報酬、晉升福利均由總行決定。對於已經建立了垂直體系的商業銀行,主要是縮短委託代理鏈條,將內部審計的人、財、物管理獨立出來,增強委託約束力。或者建立跨層級、跨機構的專業化團隊,由總行審計部直接領導,避免多層委託導致目標的偏離。另外,審計委員會還可以通過章程明確規定,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參與組織的重大決策討論,可以不受限制地接觸相關信息等,以保證內部審計部門的權威性。

3.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加強審計監督力量

盛京銀行始終重視內部審計隊伍建設,堅持以人爲本,實行了科學嚴格的職業准入退出機制和有計劃的後續教育機制,爲審計人員創造良好的職業發展空間,也培養出了一支具有較高綜合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的審計團隊。盛京銀行實行職業准入與退出制度,把好審計隊伍建設源頭關。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准入、禁止和退出條件,對審計分部主任、總審計師和審計辦事處主任等審計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學歷、資歷和年齡等方面都有硬性規定,形成了一系列內部審計職業准入的要求,從源頭上保證了內部審計隊伍保持着較高的'整體水平。另外,盛京銀行從專業化入手,提高審計人員勝任能力。盛京銀行將專業化作爲提高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的突破口。

4.提高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電子化水平,改進審計方法

首先,加強風險識別與量化技術的研究,在引入量化管理和模型化等國際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的同時,要根據我國國情設計具體的參數指標,關注操作風險和小概率風險事件,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其次,加強對內部審計業務流程的管理,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重點關注形成報告過程中能給經營管理帶來怎樣的改善,從而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提高銀行的經營業績。同時,根據商業銀行的具體情況,不斷完善內部審計的操作規則,針對審計項目大類制定規範化、標準化的業務流程,並組織實施。最後,儘快建立現代審計信息處理系統,通過對大量的審計信息進行及時採集、處理、分析和反饋,逐步實現與業務部門的審計接口銜接,實現銀行內部審計信息傳輸網絡化、審計工作過程電子化,從而通過加強非現場審計工作,使得現場審計有的放矢,縮短現場審計工作的時間,節約審計成本,提高風險預警能力。

5.加強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

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做好對商業銀行內審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爲內部審計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通過對內部審計部門的審計計劃、工作底稿、風險評估等情況的檢查,評價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評價內部審計體系是否充分發揮作用、是否滿足銀行當前的業務規模和風險水平的需要以及內部審計工作是否遵循有關規定。同時,還要檢查銀行對所發現問題的反饋與整改情況,據此評價內部審計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或取得了實際效果。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與商業銀行內審部門定期舉行會議,交流審計情況與信息,並定期與商業銀行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就審計目標、監管目標以及其他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爭取在重大問題上達成一致,形成監管合力。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作爲置身銀行內部的一個部門,有着外部審計無法替代的優勢,既可以對銀行各項經濟活動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後的全面檢查,又可對有關問題進行經常、連續、系統深入的瞭解,從而爲銀行提供有價值的經營管理信息,幫助銀行實現增值目標。同時,內部審計還可以通過完善自身管理機制,更新審計手段等改革措施,提高審計質量、節約審計成本,增加銀行價值。因此,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對於商業銀行加強自我約束、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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