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茅盾與節本《紅樓夢》爲題的紅學論文

茅盾與節本《紅樓夢

以茅盾與節本《紅樓夢》爲題的紅學論文

●古耜

在很多時候,特別是在文學高手的筆下,“瑣屑的故事”往往就充注着寫實精神與社會意義,前者是後者的載體,刪掉了前者,後者也就不復存在。

茅盾先生並非專門的紅學家,但在紅學發展的歷史上,他卻做了一件連專門的紅學家都不曾考慮和嘗試,因而很值得關注和研究的事情,這就是:親自動手對《紅樓夢》進行刪削和壓縮,從而完成了節本《紅樓夢》的敘訂。

茅盾敘訂節本《紅樓夢》是在1934年的春天。當時他居於上海,正與魯迅、瞿秋白等一起,聚集於“左聯”的旗幟下,積極從事多種形式的文學活動。而他自己的筆墨生涯也處在一個新的高潮之中: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中國社會整體場景爲表現對象的系列小說次第展開,繼長篇《子夜》之後,又發表了《春蠶》《秋收》《殘冬》《林家鋪子》等一系列短篇作品,以及大量的散文、雜文、隨筆和速寫;文學編輯和文學批評事業碩果不斷,著名的《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一集》選編完成並出版,廣有影響的“作家論”等理論評論文章頻頻問世。在如此繁忙的情況下,茅盾爲什麼還要擠出時間和精力,從事節本《紅樓夢》的敘訂?已知的直接緣由是因爲開明書店老闆張錫琛,向茅盾提出了這方面的邀約,而張與茅盾都是浙籍文人,一向多有交情,故茅盾無法拒絕。至於張錫琛之所以選中茅盾承擔節本《紅樓夢》的敘訂,除了因爲茅盾是著名作家和學者,具有非凡的藝術鑑賞力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這就是,他深知茅盾極爲熟悉《紅樓夢》。據錢君勻回憶,1926年的一天,張錫琛曾親口對他和鄭振鐸講過茅盾能夠背誦《紅樓夢》的事情。當時,鄭振鐸表示不信,爲此,張與鄭以酒席相賭。他們在開明書店專搞了一次酒敘,請茅盾、徐調孚、錢君匐、夏丐尊、周予同等人蔘加,趁着酒興,由鄭振鐸點《紅樓夢》的回目,茅盾背誦,結果茅盾競滔滔不絕,大致不錯地背了出來,以致讓在場的衆人十分驚訝,當然也由衷欽佩。(見《書衣集》)

當年的開明書店以出版青少年讀物著稱。該書店於1932年推出的由葉聖陶撰文、豐子愷插圖,供初等小學用的國語課本,曾受到教育界人士的普遍讚譽,且影響廣泛,迄今仍在吸引讀者和出版家,前些時,還被多家主流媒體高調宣傳和推薦。(範文網 )張錫琛誠邀茅盾敘訂節本《紅樓夢》,或許就是參照“國語讀本”名家擔綱爲學子的經驗與思路,所作的進一步的實驗和拓展,其主要目的無疑在於向青少年普及文學經典和文學寫作技巧。關於這點,茅盾《節本紅樓夢導言》(以下簡稱《導言》)自有交代。該文寫道:“研究《紅樓夢》的人很可以去讀原書,但是中學生諸君倘使想從《紅樓夢》學一點文學的技巧,則此部節本雖然未能盡善,或許還有點用處。”

不過,張錫琛畢竟是書店老闆,他積極策劃出版節本《紅樓夢》,似乎也不是全無商業考慮。史料證明,1930年代中期的上海出版界,銷路尚好的圖書主要有兩類:一是教科書及輔助讀物;二是標點翻印的古籍,劉大傑選編的《明人小品集》,施蟄存選編的《晚明二十家小品》,以及出版史上反響較大的“中國文學珍本叢書”,大都出現於這一時段。而節本《紅樓夢》正好橫跨這兩類圖書,或者說恰是這兩類圖書的交織物,它應當承載了出版者的市場期待和銷售苦心。大約正是出於擴大發行的目的,《節本紅樓夢》正式出版時,留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瑕疵或破綻:書名所使用的意在區別於原本《紅樓夢》的標識性前綴,不是兩度出現於茅盾《導言》的名副其實的“節本”,而是頗有些莫名其妙的“潔本”。出版者做如此修飾,大約是爲了告知市場:“這一部”《紅樓夢》雖然描寫了愛情,但文字是乾淨的,並沒有“少年不宜”的內容,完全適合中學生閱讀。殊不知熟悉中國古典小說的內行人都知道,《紅樓夢》不是《金瓶梅》,它的文字清新典雅,凝練規範、詩性盎然,原本就不需要做什麼清潔工作。這樣一來,所謂“潔本”不僅顯得無的放矢,弄巧成拙,而且變成了畫蛇添足乃至故弄玄虛。

現在,我們具體來看茅盾是怎樣敘訂節本《紅樓夢》的。還是在那篇《導言》中,茅盾很隨意地寫道:

陳獨秀先生曾說:“我嘗以爲如有名手將《石頭記》瑣屑的故事儘量刪削,單留下善寫人情的部分,可以算中國近代語的文學作品中代表著作。”(見亞東版《紅樓夢》陳序)在下何敢僭稱“名手”,但對於陳先生這個提議,卻感到興味,不免大着膽子,唐突那《紅樓夢》一遭兒。

乍一看來,這段話彷彿告訴人們,在如何敘訂節本《紅樓夢》的問題上,茅盾不僅受到陳獨秀觀點的啓發,而且同意陳獨秀提出的刪節原則,即“將《石頭記》瑣屑的故事儘量刪削,單留下善寫人情的.部分”。那麼,哪些纔是《紅樓夢》中的“瑣屑故事”?茅盾未作進一步詮釋,我們還是來看陳獨秀當年的原話。

1921年4月,時在廣州執掌教政的陳獨秀,應亞東圖書館汪原放之邀,爲初版《紅樓夢》寫了一篇序言:《紅樓夢(我以爲用《石頭記》好些)新敘》。在這篇不長的文章裏,陳獨秀首先對中國和西方小說進行了一番比較,認爲:古代的中國和西方小說同樣善述故事,那時小說和歷史沒有區別,中國和西方的小說也沒有太大的差異。但是,近代以來,西方小說受實證科學的影響,發展了善寫人情的一面,同時將善述故事的一面交給了歷史;而中國小說雖然也發展了善寫人情的一面,但卻仍然承擔着傳佈歷史的責任,結果是“以小說而兼任歷史的作用,一方面減少小說底趣味,一方面又減少歷史底正確性”。因此,陳獨秀明言:“我們一方面希望有許多留心社會狀況的純粹歷史家出來,專任歷史底工作;一方面希望有許多留心社會心理的純粹小說家出來,專任小說底工作;分工進行,纔是學術界底好現象。”接下來,陳獨秀指出:

拿這個理論來看《石頭記》,便可以看出作者善述故事和善寫人情兩種本領都有;但是他那種善述故事的本領,不但不能得到讀者人人之歡迎,並且還有人覺得瑣屑可厭;因爲我們到底是把他當作小說讀的人多,把他當作史料研究的人少。

《石頭記》雖然有許多瑣屑可厭的地方,這不是因爲作者沒本領,乃是因爲歷史與小說未曾分工底緣故;這種瑣屑可厭,不但《石頭記》如此.他脫胎底《水滸》、《金瓶梅》,也都犯了同樣的毛病。

今後我們應當覺悟,我們領略《石頭記》應該領略他的善寫人情,不應該領略他的善述故事;今後我們更應該覺悟,我們做小說的人,只應該做善寫人情的小說,不應該做善述故事的小說。

平心而論,陳獨秀將如此這般的評價,置之於《紅樓夢》,其客觀性和準確性是很可懷疑和挑剔的,至少它並不符合大多數人閱讀《紅樓夢》的感受和研究《紅樓夢》的結果。事實上,一部《紅樓夢》因爲“乾紅一窟”、“大旨談情”,也因爲並“無大忠大賢,理朝政,治風俗的善政”,加之又無“朝代年紀可考”,所以很難說它善述歷史故事。在這一維度上,我們即使以極寬泛的涉及大觀園之外的社會和朝政作爲劃分標準,大約也只能舉出“可卿喪事”、“元妃省親”、“賈政外放”、賈雨村、北靜王,以及“冷子興演說榮國府”等數量不多的文字,何嘗有“許多瑣屑可厭”的地方?而從序言的意脈看,陳獨秀之所以挑剔《紅樓夢》文史不分,故事可厭,在很大程度上似乎是針對當時紅學界流行的在書中找“本事”和“深義”的索隱之風。用論者自己的話說就是:“考證《石頭記》是指何代何人底事蹟,這也是把《石頭記》當作善述故事的歷史,不是把他當作善寫人情的小說。”觀點雖然不無道理,但卻明顯忽略了箇中差異:研究者在《紅樓夢》中找歷史,並不等於《紅樓夢》本身確實填充了史實與史料。當然,在陳獨秀筆下,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這就是,所謂“瑣屑的故事”,指的是《紅樓夢》中有關歷史的描寫。

此點即明,有一個問題隨即值得我們關注和回味:茅盾的《導言》雖然表示認同陳獨秀有關刪削《紅樓夢》的“提議”和原則,甚至將其說成是自己敘訂節本《紅樓夢》的一種由頭和動力,但是,一旦進入實際的操作過程,他並沒有依照陳獨秀的設想,刪掉寫歷史的元素,留下寫人情的部分,而是不聲不響地做了另外的選擇。關於這點,《導言》同樣有具體的表述,即闡明瞭屬於茅盾自己的“儘量刪削”的三個標準:

第一,“靈通寶玉”、“木石姻緣”、“金玉姻緣”、“警幻仙境”等等神話,無非是曹雪芹的煙幕彈,而“太虛幻境”裏的“金陵十二釵”正副冊以及“紅樓夢新曲”十二支等等“宿命論”,又是曹雪芹的逋逃藪,放在“寫實精神”頗見濃厚的全書中,很不調和,論文章亦未見精彩,在下就大膽將它全部割去。

第二,大觀園衆姊妹結社吟詩,新年打燈謎,諸如此類“風雅”的故事,在全書中算得最乏味的章回……這一部分風雅勝事,現在也全部刪去。

第三,賈寶玉捱打,是一大段文字,“王熙鳳毒設相思局,賈天祥正照風月鑑”,又是一大段文字,賈政放外任,門子舞弊,也是一大段文字,可是這幾段文字其實平平,割去了也和全書故事的發展沒有關係,現在就“儘量刪削”了去。

總計前後刪削,約佔全書五分之二。既然刪削過了,章回分解就不能依照原樣,所以再一次大膽,重訂章回,並改題了“回目”。

仔細分析和品味以上的“夫子白道”,我們不難發現,茅盾所列出的關於節本《紅樓夢》刪削原文的三個標準,其實體現了一種基本的、核心的向度,這就是:在保持全著構架完整的前提下,去除那些虛幻的、賣弄的成分,而突出其寫實精神與社會意義。顯然,這與陳獨秀所主張的將“瑣屑的故事儘量刪削”,實際上是兩個思路,因而也多有齟齬——在很多時候,特別是在文學高手的筆下,“瑣屑的故事”往往就充注着寫實精神與社會意義,前者是後者的載體,刪掉了前者,後者也就不復存在。

應當看到,茅盾這樣敘訂節本《紅樓夢》,是清晰地打上了個人的精神印記的。它很容易讓人想起茅盾由來已久的現實主義文學主張和審美觀念,甚至想起他後來在《回憶錄》裏談到的自己的創作經驗,“我嚴格地按照生活的真實來寫,我相信,只要真實地反映了現實,就能打動讀者的心,使讀者認清真與僞,善與惡,美與醜。”庶幾可以這樣說,茅盾是以自己的眼光來打量、解讀和刪節《紅樓夢》的;在某種意義上,他敘訂節本《紅樓夢》的過程,就是闡揚自己所主張的文學寫實精神和社會意義的過程。記得曾有學界人士指出,在《紅樓夢》的現代接受史上,有一股着力彰顯其現實主義的特色與價值的潮流。倘若果真如此,那麼,茅盾及其節本《紅樓夢》,無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毋庸諱言,時至今日,我們越來越清晰地意識到,《紅樓夢》作爲中國古典小說的巔峯之作,原本是一個豐富多彩、複雜多元的存在,它的全部精神內涵和審美價值,是難以用單一的現實主義文學範式來把握和概括的。但是,這並不意味着我們不再可以通過現實主義視角走進《紅樓夢》的世界,因爲一部《紅樓夢》畢竟包含了異常豐富的人情世態和前所未有的寫實精神。從這一意義講,茅盾的節本《紅樓夢》終究是一個有特點、有個性的版本。而事實上,這個版本也確實有其生命力。節本《紅樓夢》於1935年7月正式出版,到1948年10月,已印到第四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70年代的香港偉青書店和1980年代的大陸寶文堂書店,均曾再版此書。其絕對的發行量儘管一時難以統計,但想來不會太少。

行文至此,或許有人會問:在節本《紅樓夢》如何刪削原文的問題上,茅盾既然並不真正認同陳獨秀提出的原則,那麼,他爲何又要在《導言》中引用陳獨秀的觀點,以示呼應?在我看來,其中的原因恐怕還要從《紅樓夢》自身來找。早在清代乾嘉年間,《紅樓夢》已是“人家案頭必有一本”,以致有“開談不說《紅樓夢》,讀盡詩書是枉然”之說。“五四”運動中,雖然傳統文化頗受衝擊,但《紅樓夢》憑藉流暢的

白話文和自身的反封建傾向,依然贏得普遍的讚譽,被視爲新文學的“先聲”。至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經胡適的考證和魯迅的評薦,《紅樓夢》的經典和高峯地位已是不庸置疑。在這種情況下,茅盾要對《紅樓夢》進行“刪削”,是要承擔一定的輿論壓力的。關於這點,我們只要想想對於茅盾敘訂節本《紅樓夢》的訾議,迄今不絕如縷,即可見一斑。正因爲如此,茅盾在敘訂《紅樓夢》時,很自然地想找一點理論上的依據和觀點上的同盟軍,於是,他拉來了老朋友陳獨秀和他的《紅樓夢新敘》。不過即便這樣,茅盾內心的矛盾和不安,似乎仍然沒有完全消弭,那一句“不免大着膽子,唐突那《紅樓夢》一遭兒”,實在耐人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