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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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學術論文

標準學術論文篇一

學者佈雷斯(Blase)從學校微觀政治學(micro-politicsofschool)的視角研究了存在於學校組織中人際互動的政治行爲,包括權力的運用和存在的衝突。①組織政治的研究把靜態組織理論重構以利益分化――權力多元――矛盾控制――人際融合爲中軸的動態組織行爲理論,開闢了以利益衝突爲基礎的學校組織日常運轉機制分析的新視角。耶魯大學教授伯頓R克拉克在《學術權力:七國高等教育的權力模式》一書提出“學術權力”的概念問題,在文中羅列了從高等教育管理系統的最基層(教授)到最上層(國家)之間各個層次、各類型的十種學術權力:個人統治(教授統治)、集團統治(教授統治)、行會權力、專業權力、魅力權威、董事權力(院校權力)、官僚權力(院校權力)、官僚權力(政府權力)、政治權力、高教系統的學術寡頭權力。②其後,伯頓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統――學術組織的跨國研究》一書中,把學術權力歸納爲紮根於學科、院校和系統三大部分。③辛西亞哈代(Chnthin Hardy)以巴西大學爲例,剖析了其組織結構的變化,他從該大學的各個階段的特點入手,探究了大學結構與大學決策、大學結構與不同階段特點適應的問題,通過分析比較職能科層和矩陣結構的作用,他指出後者服務於創新,前者有利於完善。④泰德()和帕特麗夏(hy)在《高等教育組織研究》中從組織結構的起源、理論模式、組織文化、學術組織中的權力問題、組織結構中的決策機構以及組織結構的變革等幾個方面來描述高等教育組織結構。⑤

這些研究運用組織社會學、比較政治學和公共管理學等學科的分析方法,靜態地分析了這些國家的大學的權力關係,把大學作爲一個政治系統來分析,描述大學的權力模式。並且,這些研究是從整個高等教育系統來談權力問題,對政府與大學之間的權力關係着墨較多,只是偶爾談到基於個人利益的權力運行現象,研究的出發點不是探尋高等院校中內部的組織運行問題,所以,這些文獻基本上沒有回答組織政治學所關心的大學內部權力運行狀況。

 國內文獻綜述

伴隨着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大學制度改革也逐漸向縱深方向發展,國家逐步下放辦學自主權,拓展大學的生存空間。但是,大學內部制度改革相對滯後,體現大學根本使命的學術權力在結構和運行中存在諸多問題,嚴重阻礙了大學的發展與提升,大學學術權力研究成爲學界近年來持續關注的熱點問題。

學術權力的內涵。分析總結學界對於學術權力的界定,大致可以歸類爲三種界定方式:第一種是廣義的界定,把學術權力界定爲管理學術事務的權力,其主體既包括學者及學術組織,也包括行政人員及校內外行政組織。別敦榮就是從廣義上界定學術權力,他認爲“學術權力指管理學術事務的權力”⑥並且,可以根據權力作用方式,把學術權力劃分爲學術民主管理權力和學術行政管理權力。第二種是一般意義上的界定,把學術權力界定爲學術人員和學術組織所擁有和控制的權力。李承先則認爲“學術權力是學術組織的權力”⑦,權力主體包括學術委員會、學科評審組以及其他形式的學術認證機構。第三種是狹義的界定,認爲高校學術權力的本質在於專業和學術能力。秦惠民認爲“構成學術權力基礎的是專家的學術專長,其行使只能是基於行使人從其學科專業背景出發所形成和達到的專業水平和學術能力”。⑧

學術權力的來源與合法性基礎。宋偉認爲“大學是以知識的傳承、儲存、研究、創造和發展爲主要任務的學術性社會組織,大學組織的學術性是學術權力的本源,而學術管理則爲大學學術權力存在的提供了現實基礎。”⑨趙俊芳認爲大學學術權力的合法性主要從“形式合法”和“實質合法”兩個方面來加以分析認識。“學術權力的形式合法性,主要是從權力來源的角度審視學術權力,看其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及大學內部相關法律等規範性文件所規定的程序、規則、方式的屬性。學術權力的實質合法性,主要是指學術權力所尊奉的原則及其功能是否符合理性、正義、自然法的屬性要求,是否符合知識生產及人才培養的規律。”⑩

學術權力的重構與擴張。查永軍認爲“從學術研究內部場域入手提升學術影響力,增強研究實力,是實現學術權力復位乃至張揚的重要途徑。”{11}李光認爲“要提升學術權力在我國高校權力結構中的地位,使其能與行政權力協調運作,必須內外並舉。外部舉措主要是由政府從制度和政策兩方面來推動;內部舉措主要是由高校從理念、制度和人員三方面進行設計,採取由外而內、由上而下的調控監管的策略,建立自由的學術環境,提高全校師生員工的整體素質。”{12}

學術權力的規制。學者們針對目前存在的學術、學霸、學閥等現象,認爲學術權力的擴張需要有限度,並對其進行規制。趙春華認爲“權力的這種非理性化傾向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社會現象,它帶來了諸多社會問題,大學學術權力也莫能例外。要遏制權力的非理性化,必須以法律制度規制權力,以權力規制權力。”{13}

國內外文獻綜合評價

綜觀國內外的研究,尤其是我國在本領域的研究狀況,有這樣幾個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需要在後續研究中予以關注。

研究視角一元化。國外學者對學術權力的研究,立足於政治學、組織社會學、經濟學、公共管理學等多學科視角,以不同的學科之眼探視大學的學術權力,對學術權力的研究呈現多學科多維度的特點。而我國開展學術權力研究的學者主要集中在兩個學科門類,即教育學和政治學,這導致在研究過程中會不自覺地依存於本學科的研究視角和框架,對學術權力的研究呈現出扁平化和高度一致性的特點。在後續研究中,要引入其他社會科學的研究視角,多維度探究學術權力問題。

研究方法簡單化。我國關於大學學術權力的大多數研究是基於對學術權力的感性認識,結合已有研究和相關理論,進行思辨性的研究,研究方法多以文獻法、比較法、歷史法爲主。由於缺少一手資料的支持,研究結論的科學性和可信性欠缺。

研究邊界狹窄。目前的很多研究,忽視了學術權力的複雜性與整體性,有關大學學術權力的研究過多地集中在“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關係問題的論述上,忽略了對大學學術權力總體結構進行深入細緻的研究和關注。也由於對學術權力內涵的界定相對狹窄,學術權力的研究場域侷限於大學內部,缺乏對於大學外部學術權力系統的研究與關注。同時,對於大學內部學術權力的研究過於籠統,停留在寬泛的大學和高校範疇內,缺少對於不同層次類型大學的學術權力細化研究。

研究起點模糊導致研究結論的理論性與思辨性欠缺。學界對學術權力概念進行了大量研究和界說,但卻忽視對權力理論與權力實質的考察,缺乏對權力理論的溯源研究,致使研究成果缺乏應有的理論深度和思辨性。學術權力是權力的下位概念,要深刻把握學術權力的內涵,首先需要對權力理論與權力實質有所瞭解,借鑑權力理論漫長的研究歷程與豐碩的研究成果,在全面闡述權力的內涵基礎上,才能科學地把握學術權力的內涵,夯實研究的邏輯起點,保證研究成果保持基本的學術水準。(作者單位:東北大學文法學院)

標準學術論文模板篇二

 一、現代大學的自我迷失與本體危機

隨着大學的不斷髮展,其職能呈現出多元化趨勢。大學從最初只是一個培養人才的機構,到19世紀初柏林大學創辦以後逐漸發展起來的科學研究功能,再到20世紀提出的社會服務功能,從而使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成爲當前被公認的現代大學的三大職能。大學職能的演變,說到底是大學對時代和社會變化的迴應。隨着大學職能的發展和演變,大學從社會邊緣走向社會中心,一系列的矛盾和衝突也由此展開。在知識經濟時代,面對社會的期待、壓力、挑戰和誘惑,大學對其社會服務職能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逐漸失去了自我,並面臨着嚴重的本體危機。其實,這是大學面對時代和社會變化作出迴應時所處的兩難困境,即大學的需要和價值追求與社會的需要和利益之間的衝突。爲此,我們需要尋求切入點,找尋大學的合理性和應對之道,爲處於迷失和危機之中的大學尋找身份認同。

大學存在的合理性,不僅建立在大學與社會之間的關係上,而且必須以大學核心價值觀的堅守爲支撐。偏離了價值追求,大學之所以爲大學就要受到質疑。因此,大學的本體危機與其說是在大學與社會之間時所產生的大學對社會的不適應以及由此引發的社會對大學的質疑和不信任,倒不如說是大學自身所產生的自我認同危機。“所謂大學自我認同的危機,乃是指大學喪失了自身賴以生存的普適性的價值觀。”作爲一個學術性組織,大學的核心價值觀是拓展知識、發展學術、追求真理以及促進人類社會的進步。正是由於這一核心價值觀的動搖,造成了大學的本體危機。因此,大學要從自我迷失中走出來以及消解本體危機,就需要肩負起應有的學術責任。

二、唐納德·肯尼迪的學術責任思想

唐納德·肯尼迪(Donald Kennedy),美國當代最負盛名的高等教育思想家之一。他曾任斯坦福大學校長(1980-1992年)、美國科學促進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Science,AAAS)主辦的著名雜誌《科學》(Science)的主編(2000-2008年),現爲斯坦福大學名譽校長、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美國藝術和科學院院士,豐富的工作經歷和12年的大學校長生涯對唐納德·肯尼迪教育思想的形成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他的教育思想不僅體現於他本人的工作中,更爲集中地反映在他的著作《學術責任》(Academic Duty)中。唐納德·肯尼迪以學者和大學校長的雙重身份,面對“大學的價值觀與不斷變化着的社會之間”的衝突,從學術責任的視角闡述了大學如何恢復大學使命和忠誠的價值觀這一核心問題。

 1.學術自由與學術責任是“一體兩面”

學術自由的確立是基於對知識的追求與探索,是現代大學理念的核心要素。只有保證學術自由,大學才能更好地促進學術研究的順利進行。作爲一種內部保護和外部防禦機制,學術自由看起來好像是大學教師的專業特權,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爲這種自由的基本理由完全是爲了公衆利益。“學術自由既要對社會進行譴責而與此同時又要對社會負責。”雖然高深學問的探索需要儘可能廣泛的學術自由,但同樣需要對社會和公衆的期望和要求做出相應的回覆。因此,學術自由和學術責任密不可分,學術自由與學術責任之間的對稱與均衡構成了利於學術發展的張力,在大談學術自由這一權利時絕不能忽視與其對等的學術責任意識。

學術責任的實現需要有學術自由的保障。大學爲了保護學術自由,就必須履行相應的學術責任,但大學教師更多地關注學術自由,而對學術責任的重視程度則遠遠不夠。人們雖然理解自由對於教學和研究工作的必要性,並且順理成章地接受了它,但是,與之對應和平衡的義務卻模糊不清,從而使得學術責任在象牙塔內也披着神祕外衣。正如唐納德·肯尼迪所言:“人們很少對新的教師成員提及責任,在學術文獻中也很少能找到關於教師責任的內容。這也許是學術自由傳統的一部分……但是其結果之一是,不僅學術圈中的人們對教授職位的期望是模糊的,而且公衆對此的認識尤爲如此。”可見,學術責任一直沒有得到清晰的說明,致使產生“教師擁有太多的自由,然而卻缺乏規範”的印象也就不足爲奇。這種認識與做法的直接後果是一部分教師沒有清醒地認識到自身的學術責任,因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將學術責任自覺承擔起來;同時,也爲部分學者片面強調學術自由對學術發展的重要性,進而逃避學術責任提供了藉口。內爾·漢密爾頓(NeilHamilton)對美國大學教授協會(the AmericanAssociation 0f University Professors,AAUP)的1940年學術自由宣言內容也給予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因爲AAUP只關注學術自由,卻沒有對擔當相應學術責任的人進行調查和檢舉。必須把學術自由與學術責任有機地統一起來纔有利於大學發展和學術繁榮。

因此,在現代大學中必須處理好學術自由和學術責任的關係,不能因爲堅持學術自由而拒絕履行學術責任。學術自由與學術責任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是互爲補充與相互對應的關係。正如約翰·加德納(Iohn Gardner)所認爲的:“自由和責任,權利和義務,它們是交易的關係。”大學在享用學術自由的權利時,必須意識到它對國家、社會、民衆所承擔的學術與社會責任。

 2.學術使命與社會服務並行不悖

隨着時代的不斷進步和大學的發展。大學已經走出象牙塔進入社會的中心,大學學術研究的價值取向也必然不能完全超脫於社會現實,再也不像以前能做到完全的學術獨立。尤其是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成爲重要的經濟資源,面對社會的期待和壓力,大學高度重視並積極承擔社會服務責任,日益滿足社會的需要:與此同時,大學還通過提供社會服務獲得了豐厚回饋,爲人才培養和學術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支撐。除此之外,隨着政府投資緊縮以及大學辦學經費需求的增加,大學逐漸增加了與營利企業之間的互動,通過爭取來自企業的“橫向’’課題、承擔技術產品開發項目以獲得更多的辦學資源。大學對經費的依賴和對實際利益的過度追求,不但會使急功近利的氛圍在大學中蔓延,而且會影響到學術獨立和學術自由。這正是大學在開展社會服務活動時所處的困境,即

 大學的價值追求與社會的需要之間的衝突和矛盾。

誠然。大學在發展過程中需要有相當的資金,但學術與利潤不該混在一起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正如唐納德·肯尼迪向我們警示的那樣:如果教授突然變得富裕和精明起來,象牙塔和普通公衆之間融洽的社會契約就會破裂。畢竟,作爲學術組織的大學與以營利爲目的商業活動相結合是很危險的。其實,作爲美國“硅谷”搖籃的斯坦福大學,是“學、研、產一體化”的典型代表,是德國研究型大學傳統與美國實用精神的有機結合,它體現出大學學術使命與社會服務之間並行不悖、相互促進的關係。諸如,唐納德·肯尼迪不但強調原創性工作是學術研究的核心標準,而且還允許教師從事有益的社區項目,並明確把教師參與社會服務的工作業績作爲教師評價的重要標準。由此可見,只有保持大學的學術使命這一“本體”與社會服務這一“功用”的各自限度並將兩者有機結合。才能在學術使命和社會服務之間做出較好的平衡。

因此,面對“大學的價值觀與不斷變化着的社會之間”的衝突和矛盾,唐納德·肯尼迪認爲,大學教師不但應該向社會強烈表達(必要時捍衛)大學價值觀,而且還要明確自身的社會責任並自覺承擔,唯有如此,才能從大學自身的存在價值出發進行積極應對,真正承擔起大學的責任與使命。可見,唐納德·肯尼迪探討學術責任有兩個目的:一是向公衆明確學術責任,二是對未來的和在職的大學教師進行學術責任訓練,希冀“大學應該更主動地迎接就自身和公共責任做出解釋的挑戰”。

3.學術與人格應有機統一

隨着學術的高度專業化,在大學教師的評價上,對學術成就的要求幾乎取代了注重品德的傳統要求。一方面,導致大學教師對自身道德素質不重視;另一方面,也使得很多大學教師在追求學術成果時存在學術抄襲、學術造假、學術等很多不端行爲。然而,學術本位並不意味着人格要素不重要。唐納德·肯尼迪認爲,大學教師承載着培養有思想、有教養、有知識的人才的社會使命,應該追求學術魅力與人格魅力的有機統一,學術與人格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對此,唐納德·肯尼迪認爲:一旦在學術的追求中伴隨着個人利益、貪婪或者虛僞,那麼就會嚴重威脅到人們對學術價值的信任,因爲“公衆對學術的信任依賴於學者對學術的令人信服的追求”。因此,“大學要獲得社會的信任,就應該讓公衆認爲大學的工作是基於誠實的'行爲,這一點尤其重要。其部分原因是社會要相信大學所創造的知識,而更深層的原因是,公衆認爲大學是接受他們的委託以培養青年一代的場所,如果負責教育學生的高級學者們對自己的工作都缺乏責任感——尤其是,如果他們把年輕人的思想和成果據爲己有——那麼,整個社會對大學的信任程度就必然會下降。在公衆眼中,教授應該是道德高尚的導師,如果他們不能熱心、細緻、大度地對待自己的工作,那麼他們註定會失去人們的尊重。”另一方面,學生進入大學更看重的是精神生活,追求知識比獲得一個文憑、找到一個好工作重要得多。對許多年輕人而言,老師實際上是學生模仿與學習的對象,對他們影響最大的常常是一、二位改變他們一生的良師益友,這正是我們傳統師道中所說的“身教”。以身作則,爲學生們樹立良好的榜樣,或許就是教授們最重要的“學術責任”。

針對當前部分大學教師學術與人格失衡的情況,唐納德·肯尼迪認爲:“我覺得我們在培養年輕的學術接班人時偏重於他們各自的學術領域,卻忽視了那些讓他們成爲成功的負責任的學術公民所必需的其他知識和技能。”“使學生今後的生活對社會和個人有益顯然是學術責任的一部分,甚至是核心部分。如果我們在培養博士生時做不到這一點,我們就沒有盡到一個基本的義務。”鑑於此,他在卸任斯坦福大學校長職務後爲有志步入學術職業生涯的在學博士生開設以學術責任爲主題的研討課並出版《學術責任》著作。在臺灣學者楊振富對此書翻譯的臺灣版本《學術這一行》中,臺灣中央大學前校長劉兆漢寫了題爲“以身作則,建立榜樣”的序,呼籲學術行內人要做到學術與人格的有機統一。

 三、對現代大學學術責任的思考

從學術責任的角度來解讀現代大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不但可以爲處於迷失和危機之中的大學尋找身份認同的合理性、糾正當前大學發展的偏向、有效地消解大學的本體危機,而且還能更好地把握大學的實現方式。唐納德·肯尼迪的學術責任思想給了我們諸多啓示,也促使我們進一步堅守現代大學的學術使命。

1.努力堅守現代大學的學術責任使命

社會發展和時代進步要求大學走出象牙塔,融人社會。德里克·博克在《走出象牙塔——現代大學的社會責任》中的“bevond,”一詞,並非僅僅只是走出、離開而已,還具有“超越”、“超出……的範圍”、“除……之外”等意思,即大學不僅僅是象牙之塔,同時還承擔着社會責任。博克面對大學如何恰當對待社會及自身傳統職責的關係時,他認爲應該從大學基本學術價值出發來積極面對社會諸多問題的挑戰,“純學術研究”作爲象牙塔的堅固基石是不能動搖的,只有基於這一點來考慮社會需求,大學才能從“傳統上向國家提供最偉大的服務”。這與唐納德·肯尼迪認爲的大學應首先堅守其學術責任具有契合性,即大學的社會服務職能其實是以大學的學術責任爲前提,只有從學術責任出發才能更好地應對社會的需要和挑戰。因此,大學首要的是堅守自身的核心價值觀,履行學術責任。

中國大學是當時救亡圖存的產物,“中體西用”的指導思想使其從一開始就缺乏西方大學的學術精神。面對“市場化”、“大衆化”和“全球化”的衝擊,中國大學缺少厚重的文化傳統來守護自己的精神家園。是在沒有自己“象牙塔”的語境下談論“走出象牙塔”的,從而存在着拋棄其自身存在價值而以社會服務爲主的危險,這也是爲什麼中國大學會出現自我迷失和本體危機的重要原因。因此,就中國大學現狀來說,必須先談“走進”象牙塔。纔有資格談“走出”。當前最重要的是,大學需要在社會服務中進行自我沉思和守望,努力重塑和堅守“象牙塔”精神而不是自我放逐。

 2.在堅持學術自由的同時積極承擔學術責任

“自由不僅意味着個人擁有選擇的機會並承受選擇的重負,而且還意味着他必須承擔其行動的後果,接受對其行動的讚揚或譴責。”“學術自由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它也要有限制,也要求有責任,要求學者們認清自己的研究領域,追求真理。”學術自由是一種有限度的自由,沒有學術責任的對應,所謂的學術自由只能是一個空殼。責任的缺失使得學術自由無所依附,其後果必然是社會對大學的期許與大學看待自身的方式發生錯位。

學術責任是學術自由本身所內在具有的,並非政治干預和公衆干預的結果。在大學中,之所以把學術自由作爲極其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因爲我們對真理的認識需要自由探索,換言之,學術自由是爲大學的核心價值觀服務的。如果大學只強調自由,而忘記了講求學術自由 的目的,那恰好就是方向上的迷失。進行自由選擇就要敢於自我擔當。大學及大學教師履行學術責任,是大學自身價值的一種必然體現。

然而,大學履行學術責任並不代表着大學不需要社會監督。“就像戰爭意義太重大,不能完全交給將軍們決定一樣,高等教育也相當重要,不能完全留給教授們決定。”四回顧大學發展史可以發現,大學是在與社會干預這一張力中不斷髮展與演變的。大學的發展需要社會支持但又需要有度地獨立於社會。因此,從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來看,學術發展需要學術自由作爲保障,而這是社會給予大學及大學教師的一項權利,權利的獲得總是建立在責任和義務之上的,必然要爲之擔負必要的學術責任。正如唐納德-肯尼迪所言:“大學遭受批評的根源在於,大學內部不能認真承擔責任。社會慷慨地賦予大學以學術自由,而我們卻沒有注意到事物的另一面。它和我們怎樣看待自己的責任,我們的贊助人及顧客怎樣看待它有關係。如果我們能澄清對責任的認識,並獲得公衆對它的接受,我們就已經履行了對養育我們的社會的一項重要義務。這項義務構成學術責任的最高制度形式。”

 3.積極培養大學教師的學術責任意識

大學核心價值觀的堅守,歸根到底是由大學教師來體現、傳承和踐行的。因此,我們應該努力培養大學教師的學術責任意識和學術品格化的價值理念。

學術化品格的職業理念是進行學術研究和學術創新的大學教師職業的核心標準,它要求大學教師應當從對職業道德規範的遵守轉向對職業本質內涵的理解、領悟和內化。可見,培養大學教師的學術精神和學術品格,有利於重建大學教師的自我認同,實現大學的核心價值觀和精神訴求。

針對當前的學術失範現象,從外在方面加強制度建設、從內在方面增強學者自律意識,成爲大家的一致共識。然而,這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因爲現實中的學術體制與結構設置基本健全、學者道德素養並不差,在實際行動中屢屢不能實現意味着其中有更加深層次的問題尚未揭示。教育部學風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吉林大學孫正聿教授認爲:“在當前的‘學術規範化’的討論中,似乎還僅僅停留在‘技術’或‘道德’的層面上,而沒有深入到對‘學問’本身的規範上。”爲此,學術規範亟須從道德層面迴歸學術層面,需要大學教師認同學術研究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更要培養學術化的人格和品格。

爲此,我們既要從制度層面規範大學教師的職業責任,還要從道德層面教化大學教師的職業道德,更重要的則是從理念層面培育大學教師的學術化品格,使其真正承擔起學術責任。目前首先要做的便是提高學術研究水平,一方面,既能強化學術力量的理性權威,有利於大學自身主體性的提升;另一方面,又能提高學術自信,推動學術獨立自主意識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