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範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範文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要求,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實現“守護校園一方淨土、保護師生生命安全”兩個目標,特制訂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望各單位、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一、學校成立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由黨辦、校辦、學生工作部、保衛處、人事處、教育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和各學院黨總支書記組成

二、明確職責,落實措施

爲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學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6個工作組,負責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全面負責校園應急處置工作。

1.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服務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各工作組工作。

主任:張勇

副主任:尹承國劉小書楊林羅永全滕志華朱志平

2.應急處置工作組(責任單位:教育服務中心、保衛處):

(1)快速指揮和協調相關單位、部門人員和物資,啓動涉疫區域隔離封鎖措施;

(2)安排醫護人員測量體溫並簡要詢問覈實相關症狀;

(3)按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要求做好現場管控、環境消毒等相關工作。

(4)協助疾控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採樣篩查等工作;

(5)加強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和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指導師生做好正確防護;

(6)及時掌握與疫情相關的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及時與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上級疾控部門保持密切溝通,並上報相關情況;

(7)安排醫護人員做好隔離觀察室的工作;

(8)負責落實專車將發熱學生送往定點醫院。

3.信息聯絡組(責任單位:校辦公室、學生工作部、人事處):

(1)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聯繫並報告疫情,根據上級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2)準確摸清病例的活動史、人員接觸史和重點人羣名單,掌握醫學觀察人員每日健康情況;

(3)負責信息的收集、上報、處理等工作,確保信息上報渠道暢通;

(4)負責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確保材料準確、真實、完整,按規定擬稿上報。

4.安全後勤保障組(責任單位:教育服務中心、保衛處):

(1)提供應急處置所需要的`設施、設備和物資,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3)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做好在校師生生活保障;

(4)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及時處置校園安全事件;

(5)做好師生生活物資保障工作;

(6)在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點、公共場所的清潔、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5.宣傳和心理疏導組(責任單位:黨委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主動做好相關輿情處置、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全校師生通報疫情防控工作進展情況;

(2)負責各新聞媒體單位協調銜接,做好新聞報道和發佈工作;

(3)根據情況,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開展心理支持和危機干預工作;

(4)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穩定家長和師生的情緒,避免過度恐慌,確保校園穩定。

6.工作督導組(責任單位:紀檢監察室):

爲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應急處置的順利開展,對疫情防控任務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三、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1.應急發起。發現學生和教職員工出現發熱(體溫≥37.3℃)、乾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症狀時,所在單位、部門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2.所在單位、部門指定專人指導發熱者佩戴好口罩並指引至學校指定地點或發熱者自行前往學校醫務室;

3.學校醫護人員測量並記錄體溫,簡要詢問覈實相關症狀。確認發熱和初步診斷後,校醫室及時用專車送往海南省第五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4.若被診斷爲疑似或確診爲新冠肺炎,所在單位、部門應及時通知其家屬或家長,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療,並開展全校環衛消殺;

5.若排除新冠肺炎,當事人應按醫囑接受治療或居家觀察,學生應在學校留觀室觀察,直至痊癒;

6.配合疾控機構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試行第七版)》或有關最新文件要求落實密切接觸者集中(居家)醫學觀察工作。

除密切接觸者外,與病例曾接觸過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人員,判定爲一般接觸者。對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並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叮囑其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時要及時就醫,並主動向醫護人員告知近期活動史,做好體溫檢測,佩戴口罩。校醫、輔導員、應急小組成員應積極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並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7.應急預案的終止。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後續無新發病例,環境得到有效消毒,經疾控部門評估,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終止響應。

8.該預案適用於所有校內人員(含:全校師生、學校經營公司、教職工家屬、經營戶、建築工地工人等)。如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臨牀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時,學校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