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發放承諾書兩篇

篇一:農民工工資發放承諾書

農民工工資發放承諾書兩篇

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

爲了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證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根據要求,並結合蘇滁現代產業園安置房首期Ⅰ標段工程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特做如下慎重承諾:

1. 我項目部將嚴格按滁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管委會關於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相關要求,切實做好春節前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

2. 我項目部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一定在2013年2月6日前將農民工工資足額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

3. 如因農民工工資發放不到位或處置不力,導致農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訪、鬧訪、集訪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我項目部願意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

4、我項目部承諾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爲由,唆使或促成農民工罷工、上訪和惡意討薪事件的發生。如有發生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我項目部承擔。

特此承諾!

武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蘇滁現代產業園安置房首期工程項目部

年月日

篇二: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

爲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和農民工合法權益,提高社會誠信度,我企業鄭重承諾:

一、嚴格按照《建築法》、《勞動合同法》、《安徽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工程建設活動,做到:

(一)不將工程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無資質的“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按規定與錄用的每位農民工簽訂《建築企業勞動用工合同》,明確工資支付方式、標準和結算時間等;

(二)將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發放到“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

二、認真履行企業在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做到:

(一)對總承包工程發生的農民工工資承擔全部的支付責任,對項目分包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承擔監管責任,對分包工程發生的農民工工資負有直接支付責任,對其拖欠工資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單位先行墊付;

(二)堅持誠信原則,不爲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開具虛假清欠證明,否則承擔全部責任。

三、建立健全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應急預案,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積極貫徹落實清欠工作。凡我單位承接的工程項目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集體上訪或羣體性的事件的,我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啓動清欠應急預案,無條件同意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動用我單位預繳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先行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並接受相應處罰。

施工企業(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