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聘用簡單版合同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執業醫師聘用簡單版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執業醫師聘用簡單版合同範本

執業醫師聘用簡單版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爲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有期限合同。 合同到期,雙方可續簽或根據雙方約定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

2、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並註冊(備案)至本機構;

3、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報酬

1、甲方經與乙方約定勞務報酬實行績效(≥ _______%)年薪制;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獎勵等權利。

四、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本部被撤消或解散的。

聘用合同的解除:

1、受聘人員醫師定期考覈不合格,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因故解除合同由責任方負責。

五、經濟補償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因乙方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退回已支付報酬。

六、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註冊備案機關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執業醫師聘用簡單版合同2

甲方:

乙方: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爲:醫生_______元、護士_______元、技師_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_______元、護士_______元、技師_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執業醫師聘用簡單版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中長期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主任獸醫師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項目管理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每年不低於2萬元)。

(二)乙方工作任務完成不理想,首月考覈不合格的,扣減當月補貼的10%,連續三個月考覈不合格的,終止合同,一次性發給2個月補助。

(三)甲方給予乙方每月5000元的工作報酬。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

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並保守甲方的技術祕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並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3、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自動離職或者被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連續曠工超過7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崗的',或者休假後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 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 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

解除本合同:

1、 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 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6、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三個月)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 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 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 考入教育機構需脫產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

十、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