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聘用合同(通用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聘用合同(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聘用合同(通用5篇)

企業聘用合同1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職務:職務: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制

陝西省人事廳印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制定,作爲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範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公正,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託,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爲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門從事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

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公或非因公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同意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收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並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爲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作位標準;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八)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三),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十)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註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四),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

定,並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係的,視爲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後,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的標準爲:

2、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十級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爲: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

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期:

企業聘用合同2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崗位職務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爲期三年。其中試用期爲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政府簽訂聘用合同儀式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1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1500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爲人民幣元,並依業務考覈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覈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爲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15日爲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五)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爲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各項待遇

(一)聘方接漳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修訂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2、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爲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方:(蓋章)受聘人:(簽字)

日期:

企業聘用合同3

用人單位(甲方):

名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聘用人員(乙方):

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籍類型:

戶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爲__年。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試用期爲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在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工作。

(二)乙方應將其畢業證、身份證、執業證、職稱證等證書複印件交辦公室存檔,其執業地點註冊在城口縣中醫醫院。

(三)合同期內,乙方在任何時間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醫療機構兼職。在合同期限內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種。

(四)乙方須按照甲方工作崗位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須接受甲方及其委託代理人的平時考覈和年終考覈。

(六)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乙方受聘時,需在甲方經過一週的崗前培訓。並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業務培訓、社會公益活動。

(八)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元/月,每月_____日按時發放。聘用人員工資應不低於重慶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職稱每提高一個檔次後,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確定乙方工資(按相應職稱級別工資標準執行)。

(三)乙方每工作滿一年,次年的月工資增加10元,直至達到正式職工工資水平爲限。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根據聘用人員的不同身份(農業人口、城鎮人口)分別提供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各種福利待遇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訂下發的《職工工作手冊》和

《醫院管理制度》及《聘用人員的聘用制度》。各種考評考覈、獎罰與正式在崗職工一視同仁。

(二)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均按《勞動合同法》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由於特殊原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2、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的;

3、嚴重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4、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將相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執業地點註冊在其他單位,或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6、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五)錄用條件爲:

1、擁護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政治思想良好,職業道德

2、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和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

3、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技術考試考覈合格,能勝任本職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本合同到期後即自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與乙方及時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工作條件等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乙方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如果乙方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向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六、經濟賠償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賠償金

(二)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五)乙方應確保所持有的畢業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真實性,否則造成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等一切後果概由乙方承擔。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聘用人員(簽字或蓋章):

日期:

企業聘用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經營_______的用戶,現需要招收一名_______人。

員,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和諧、誠信的基礎上,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系經營_______的用戶,現招收乙方_______爲本店的_______人員。

二、乙方爲本店現招收的_______員,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日內爲試用期。試用期屆,若甲方無異議,表示爲滿意,則繼續聘用至本合同指定日;反之,若甲方有異議,表示爲不滿意,則合同解除,試用到期乙方自行離職,結算工資。

三、試用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___元每月,若滿意繼續聘用,工資爲______________元每月。正式聘用期間,繳納保證金一個月(______________元),若中途離職或辭職,則保證金不予退還,請假或病假扣除相應工資,發放工資爲每月的_______。

四、乙方在工作的同時需要具備較強的責任心,留意工作期間及_______工作環境內的一切物品,保持時刻警惕,以防物品的丟失。

五、工作時間:早上—晚上,午休1小時。滿意留用的,直至本合同約定日,即爲______________,同時發放保證金一個月(______________元)。

六、工作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聘用合同5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爲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覈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覈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爲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覈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爲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