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聘用合同15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醫師聘用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師聘用合同15篇

醫師聘用合同1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護士()技師()其他()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

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

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

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

。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

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

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年月日

乙方(籤):年月日

丙方(籤):年月日

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聘用制臨時工管理規定

一、所有臨時工必須與醫院簽署“聘用合同書”,有擔保人時要求擔保人同時簽定“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合同書籤字生效後,院科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及實施獎

懲。

二、工資規定:試用期月工資醫生、護士、技師均爲-元,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與技師爲-元,具體數額由科負責人於此範圍自定。

三、獎金規定:試用期不享受任何獎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由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及連續聘用期限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四、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本院正式職工相同。

五、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六、試用及聘用程序:部門負責人提出人選建議→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確認→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聘用)→乙方將相關證件複印交辦公室備存→部門負責人與聘

用(試用)人員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定合同認可(有擔保人時同時簽署擔保責任書)→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

附三: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

1、爲確保醫院醫療安全,我願爲同志作擔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內,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

3、在合同期內,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願負連帶賠償責任;被保人發生其他違法行爲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度,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理。

4、本《擔保責任書》一式三份,擔保人留存一份,被擔保臨時工一份,醫院辦公室一份。

擔保人簽字:

用人部門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醫師聘用合同2

甲方: 地址:

乙方: _ 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爲( )。

一.聘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有期限合同。 合同到期,雙方可續簽或根據雙方約定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

2.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並註冊(備案)至本機構;

3.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報酬

1.甲方經與乙方約定勞務報酬實行績效(≥ %)年薪制;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獎勵等權利。

四.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本部被撤消或解散的。

聘用合同的解除:

1.受聘人員醫師定期考覈不合格,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因故解除合同由責任方負責。

五.經濟補償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因乙方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退回已支付報酬。

六.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註冊備案機關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

日期: 日期:

醫師聘用合同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別:地址: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試用期日期爲: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

二、工作時間及工資福利待遇:

1、 工作時間:

A、乙方的工作時間,原則上爲每天 小時,每週休息 天,甲方可根據醫院需要與乙方 另行協商工作時間。

B、加班: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進行必要加班,並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加班工資;乙方自願放棄休息日加班的,不另計加班工資及其它補助,實行補休制。

2、聘用待遇:

乙方月聘用待遇:

試用期: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 元,崗位津貼人民幣 ¥ 元 ,獎金爲人民幣 ¥元,試用期待遇合計人民幣 ¥ 元。

轉正後: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 元,崗位津貼人民幣 ¥元 ,獎金按績效提成。

3、待遇發放:

乙方的待遇按月結算,甲方應在每月 號前向乙方發放,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等由甲方 按國家有關規定代扣代繳。

4、其他待遇: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2)對乙方的工作給予指導與合作;

(3)在現有條件下,爲乙方的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4)向乙方介紹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5)乙方在甲方行醫期間的一切醫療責任視情節輕重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6)開展雙方轉診業務往來,滿足不同患者的診療需求。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及診療規範、流程等;

(2)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及各項崗位規範;

(3)全力配合醫院實施營銷計劃,力爭既定經營目標的實現;

(4)參與科室內部各項規章制度、技術規範和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5)參加會診及疑難病例的診療工作,參與醫療、護理的質量控制工作及醫院的公共衛生、醫療事件的處理工作;

(7) 在本合同期限內,在甲方提供的條件下從事的醫學研究所取得的成果皆歸甲方所有。

五、合同的終止、變更和延續:

1、本聘用期滿,雙方聘用關係即告終止,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續簽合同的,在聘用期滿時重新訂立 聘用合同。

2、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後可變更本聘用合同,變更後的合同內容或有關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即生效。

六、 本聘用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或另簽定補充協議。

七、 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仲裁解決。

八、本聘用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醫院根據本合同發給乙方聘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醫師聘用合同4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甲方:×××寵物診所

法人代表:

診所地址:

乙方: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中長期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主任獸醫師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項目管理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每年不低於2萬元)。

(二)乙方工作任務完成不理想,首月考覈不合格的,扣減當月補貼的10%,連續三個月考覈不合格的,終止合同,一次性發給2個月補助。

(三)甲方給予乙方每月5000元的工作報酬。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

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並保守甲方的技術祕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並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3、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自動離職或者被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連續曠工超過7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崗的,或者休假後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 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 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

解除本合同:

1. 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 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6.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三個月)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 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 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 考入教育機構需脫產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

十、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 甲方被撤銷,乙方不願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醫師聘用合同5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和區獸醫主管部門的要求,經養殖場和聘用人員(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書,並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養殖場):

法人代表:

乙方(聘用獸醫):

姓名:

職 稱:

一、聘用崗位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獸醫技術員的工作。聘用期限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要在學習和工作上關心乙方,並負責乙方參加省、市業務部門組織相關技術培訓的費用。

2、工作補貼:聘用期內甲方給予每月100元的工作補貼,每年發放一次。

三、乙方職責和義務

1、負責研究和指導責任規模場的畜牧業產業發展、動物重大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養殖場畜牧獸醫服務等工作,並督促落實相關政策措施。

2、宣傳《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加強動物疫病防控等相關方針、政策、措施。並做好場內畜牧獸醫技術員的培訓工作。

4、指導規模場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檔案和防疫制度,完善動物重大疫病防治、飼料獸藥使用情況等記錄記載。重點是圍繞動物疫病的免疫、消毒工作,摸清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解決。

5、責任規模場內一旦發生動物重大疫情或畜產品質量安全等突發事件,應立即趕赴現場,督促和指導養殖場按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及時處置,並查明原因。

四、落實好安全保障措施:乙方在工作期間,做好自我保障措施,確保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本養殖場執兩份,聘用人員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公正機關(代表)簽名:

協議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醫師聘用合同6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系依法設立的中醫診所,乙方系取得合法醫師執業許可的中醫師,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聘請乙方到甲方處從事兼職坐堂中醫師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 年。

二、聘用崗位:

乙方到甲方從事的具體崗位爲。

三、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到甲方處坐診天(每月天),具體爲每週星期,上午點至下午點,午休小時。甲方提供中午工作餐,往返交通費乙方自理。

四、勞務報酬:

1、聘用期月基本勞務報酬爲:元/月。

2、聘用期月勞務報酬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3、聘用期內對甲方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實施獎罰。

4、聘用期內乙方領取勞務報酬所涉的個人所得稅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依法代扣代繳。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時按相關約定及規章制度向乙方兌現勞務報酬。

3、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勞務報酬等費用兌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5、依法按照衛生部《中醫坐堂診所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範文件規範內部管理。

6、聘用期內,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使用其肖像、姓名等對外宣傳、推廣,而不另行支付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聘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

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勞務報酬,中途辭職的,年底才能發放的保證金等相關勞務報酬視爲乙方放棄,甲方不再支付。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3、乙方必須按時到崗坐診,遇特殊情況必須調整時間的,須提前通知甲方,調整坐診時間,或另行補足坐診時間。若乙方累計3次以上未達到到崗坐診時間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6、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7、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

七、違約責任: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醫師聘用合同7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部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聘約>>如下:

一、根據工作需要,決定聘請同志任 崗位職務。聘期爲年,自___ 年 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 月____ 日。期滿聘約自行終止。

二、醫師崗位職責與任務

1、帶頭執行並檢查督促各項醫療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2、協助科主任和主治醫師加強對住院、進修、實習醫師的培訓和日常管理工作;

3、帶領下級醫師做好下午、晚間查房和巡視工作。主治醫師不在時代理主治醫師工作;

4、組織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總結討論,做好病死率、治癒率、化膿率、病牀週轉率、病牀利用率及醫療事故、差錯登記、統計、報告工作;

三、工作條件

1、提供必需的工作場所及所需的儀器設備;

2、定期開展學術講座;

3、提供因工作需要進修學習機會。

四、聘任雙方權力與義務

1、聘方有聘任權和辭聘權,對任職資格有審覈權;

2、對受聘方的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進行定期考覈;

3、有權監督受聘方承擔崗位任務的執行情況;

4、受聘後,有權履行崗位職責和權力;

5、遵守國家法令和用人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

6、享受相應的專業職務技術待遇。

五、解聘、辭聘免責與不履行責任

1、受聘方無不正當理由不履行聘約;

2、連續六個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

3、年度考覈不合格;

4、嚴重失職、瀆職;

5、違反工作紀律或單位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

6、聘期未滿,又不符合上述解除聘約的條件,聘任方不得解除聘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8、聘任方不履行聘約的,受聘方可提前解除聘約。

六、本聘約簽訂後,受聘人和聘用單位要共同信守。如一方有正當理由需提前解除聘約時,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簽約雙方出現糾紛,又無法由雙方協商解決的,由上級主管部門仲裁。

受聘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日

行政領導(簽章)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醫師聘用合同8

甲方:XXX敬老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平等協商,敬老院醫師聘用協議書。自願簽訂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原則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規,按敬老院的規章制度,盡忠職守,不做出有損敬老院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並致力發展敬老院下達的任務、指標。

2.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三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根據本協議第4條,每年對乙方進行目標考覈,如果乙方完成年度目標,同等情況下有權優先受聘;如果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不得繼續受聘。

 3.工作職責

(1)乙方受聘於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院長。直接負責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2)乙方有權推薦敬老院副院長、財務人員等各種工作人員,經甲方審覈書面同意後,由乙方直接任命。

(3)有權在月度財務指標的限額內,審批日常財務開支,但不得對甲方財產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也不得用於對外擔保。

4.考覈目標

(1)在所屬區域負責逐步創造、維護、提升敬老院品牌,在原基礎上理順客戶網絡,增加創收,管理及服務能力。

(2)全年該區域完成創收指標______萬元。

(3)全年該區域成本指標控制在______萬元之內,同時該指標逐月分解到賬,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成本。

(4)不得爲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5)除擔任本協議中的敬老院院長職務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兼職行爲。

5.聘用金和費用

甲方以 ______元/月人民幣作爲聘用金。該聘金包括乙方一切開支,即包括但不限於出差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各項補助。

如果確有必要外地出差,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外地出差的費用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處理。

 6.利潤分配

在合約期內,乙方爲甲方創造利潤,甲方按照利潤額的20%分配給乙方。

該處利潤是指扣除敬老院一切費用開支(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租賃費用、維修基金和實際費用、稅收、各種管理費用、招待費用、水電氣費用、通訊交通網絡費用以及各種經營中的實際開支)、各種設備資產等固定資產折舊等等成本之後的純利潤,協議書《敬老院醫師聘用協議書》。

 7.作假處理

乙方的每月/周的行動報告和總結必須具有真實性和可靠性,如有作假行爲,第一次警告並罰款______元,第二次敬老院將嚴重警告並罰款______元,第三次敬老院將作辭退處理,敬老院同時保留對作假人員行爲給敬老院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賠償的法律起訴權。

 8.解聘/辭職

(1)若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做好市場交接工作,否則,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若乙方在聘用期間,違反敬老院操作政策,過失造成敬老院經濟損失,或者出現違約行爲,造成敬老院損失,甲方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除非甲方及委託人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敬老院借用現金和調動甲方貨物,發生上述行爲,由乙方及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本敬老院業務經理經發現證實有兼職行爲的,必須無條件接受本敬老院的辭退,並退回已領取的基本工資、出差、通訊、應酬等費用,(根據其嚴重程度,敬老院決定是否追究法律責任。

 9.人身安全保險每月補貼______元(須憑保單複印件領取此費用)。如乙方沒有購買人身安全保險,出現任何人身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10.協議期滿本協議自動廢止,如需續簽必須另籤協議。

11.其他雙方約定的事項:

(1)因乙方已另有社保,故本合同不是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而屬民法、合同法調整。

(2)

 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有義務向第三方保密。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4.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擔保書。乙方有責任對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性負責,若無視爲自動放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醫師聘用合同9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爲: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爲: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

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

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

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

。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

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丙方(籤): 年 月 日

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 聘用制臨時工管理規定

一、所有臨時工必須與醫院簽署“聘用合同書”,有擔保人時要求擔保人同時簽定“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合同書籤字生效後,院科按合同規定發放**及實施獎

懲。

二、**規定:試用期月**醫生、護士、技師均爲 - 元,正式聘用期月**爲醫生 - 元,護士與技師爲 - 元,具體數額由科負責人於此範圍自定。

三、獎金規定:試用期不享受任何獎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由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及連續聘用期限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四、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本院正式職工相同。

五、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六、試用及聘用程序:部門負責人提出人選建議→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確認→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聘用)→乙方將相關證件複印交辦公室備存→部門負責人與聘

用(試用)人員商定**標準並簽定合同認可(有擔保人時同時簽署擔保責任書)→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

附三: 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

1、爲確保醫院醫療安全,我願爲 同志作擔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內,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

3、在合同期內,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願負連帶賠償責任;被保人發生其他違法行爲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度,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理。

4、本《擔保責任書》一式三份,擔保人留存一份,被擔保臨時工一份,醫院辦

公室一份。

  擔保人簽字:

  用人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醫師聘用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醫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爲聘用合同制________(專業技術人員工人)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爲無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試用期)爲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xx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覈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爲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覈,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5、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後,無崗位人員實行半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託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託管一年半,待崗滿兩年後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三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覈不合格或累計兩次年度考覈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於延長退(離)休年齡的規定,並辦理了延長退(離)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第5項除外),並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爲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第5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經濟補償: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xx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覈不合格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七、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住房:按醫院有關住房分配條例執行。

(二)報考研究生或其它進修:按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八、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託代表)乙方:

(簽名蓋章)

日期:

登記單位:

(蓋章)

日期:

醫師聘用合同11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口腔醫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口腔醫療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聘期壹年。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正式聘用期年工資爲:16000元,請假時間不扣工資。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按照口腔診所工作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格證及其他證件,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簽署合同後,乙方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診所工作期間,對診所的技術工作具有指導的義務。

3、乙方因事需要請假,甲方應予以批准,並不扣除乙方工資。因乙方不在診所的情況下,甲方聘請的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醫療和民事的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1)甲方提出聘用申請,(2)乙方同意(3)乙方將醫師資格證書、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身份證複印件交於甲方。(5)甲方和乙方簽署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 (簽章):20xx年11月1日

乙 方 (籤):20xx年11 月1日

醫師聘用合同1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爲: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爲: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丙方(籤) 年 月 日

醫師聘用合同13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護士()技師()其他()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

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

身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1)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2)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年月日

乙方(籤):年月日

丙方(籤):年月日

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聘用制臨時工管理規定

一、所有臨時工必須與醫院簽署“聘用合同書”,有擔保人時要求擔保人同時簽定“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合同書籤字生效後,院科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及實施獎懲。

二、工資規定:試用期月工資醫生、護士、技師均爲-元,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與技師爲-元,具體數額由科負責人於此範圍自定。

三、獎金規定:試用期不享受任何獎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由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及連續聘用期限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四、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本院正式職工相同。

五、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六、試用及聘用程序:部門負責人提出人選建議→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確認→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聘用)→乙方將相關證件複印交辦公室備存→部門負責人與聘用(試用)人員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定合同認可(有擔保人時同時簽署擔保責任書)→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

附三: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

1、爲確保醫院醫療安全,我願爲同志作擔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內,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

3、在合同期內,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願負連帶賠償責任;被保人發生其他違法行爲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度,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理。

4、本《擔保責任書》一式三份,擔保人留存一份,被擔保臨時工一份,醫院辦公室一份。

擔保人簽字:

用人部門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醫師聘用合同14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護士()技師()其他()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年月日

乙方(籤)年月日

丙方(籤)年月日

醫師聘用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爲聘用合同制員工人)。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其中年 月日至年月日爲試用期)爲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依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覈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他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河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貨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修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門診部職工獎罰條例》 ,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