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買賣合同模板彙編9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買賣合同模板彙編9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土地面積爲平方米(折約 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 。

第二條、轉讓方式

甲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爲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築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買 方:

賣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價格、數量等

1、貨物名稱、價格、數量等:

序號名稱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品牌

1

2

3

4

合計人民幣: (大寫):

2、本合同貨物單價爲固定綜合單價,包含以下的內容:

(1)貨物原價、包裝費、稅金、保險及市場價格波動等風險;

(2)安裝費、調試費、售後服務費等費用;

(3)裝卸車費用、運輸費用;

(4)隨機備品、配件、工具等費用;

(5)試驗、檢測費用;

(6)其它必要的費用。

3、本合同採購貨物數量爲暫定數量,當實際供貨數量與合同清單數量不一致時:

(1)合同清單上有規格型號的,單價不作調整,數量按實結算;

(2)合同清單沒有該規格型號的,賣方經買方同意並定價後送貨,最終以買方、工程監理(業主)共同驗收合格的數量爲準。

二、質量標準、質保期限:

1、賣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供貨,確保所供產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完全符合標準的技術、規格、性能以及環境保護等要求。

2、賣方對其所供的貨物質量實行三包,即包退、包換、包修,相關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本合同項下貨物質保期爲 年,保修期從 之日起算。

三、交貨時間:

買方將本批次需貨清單以傳真或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後 個工作日內。

四、交貨地點、期限:

賣方將貨送至 項目並卸至指定地點,到達指定地點後小時內通知買方驗收,由於賣方未及時通知收貨所造成風險由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

1、貨物包裝應適用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的運抵現場,由於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毀損、缺失等風險由賣方承擔。

2、包裝物必須符合環保要求且可回收利用,需要賣方回收包裝物時,賣方應不收取任何費用的無條件回收。

六、運輸方式及風險承擔:

運輸方式賣方自定,運輸過程中遵守相關國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並做好裝載、運輸中的貨物防護,因運輸所造成的貨物毀損、缺失等風險由賣方承擔。

七、配件、備品、工具:

配件、備品、工具等隨貨物本體供應,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不另行計價收費。

八、合理損耗、自然減(增)量計算:

無損耗,按實際計量檢測數量計算。

九、貨物驗收:

1、賣方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通過第 種計量方式進行數量驗收:①點件;②檢斤;③檢尺;④檢斤理論換算;⑤檢尺理論換算。

2、在進行貨物數量驗收的同時,買方會同工程監理(業主)對貨物外觀進行現場抽檢,並覈對賣方提供的質量證明文件中各種技術參數與合同約定的符合性;買方及工程監理(業主)的收貨驗收僅作爲感觀合格的依據,不能免除賣方對產品內在質量所負的責任。

3、買方有權隨時將賣方所供材料送到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檢測:(1)檢測合格,檢測費用由買方承擔;(2)檢測不合格,全部退貨,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並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4、買方可對貨物的生產過程進行監控,賣方應予以配合包括引導監控人員至生產現場、提供原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等。

5、賣方須隨貨提供本批次貨物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並提供至少一套包括使用說明書、圖紙等完整的技術資料,否則不予驗收。

6、貨物驗收後,買方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約定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否則應視爲驗收合格,但在短時間內未發現的質量問題除外。

7、買方應及時接收並驗收賣方單證齊全的貨物,不得無故拖延、責難;

十、安裝調試:

如所採購貨物是由買方安裝調試的,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 小時內派專業技術人員至現場進行安裝調試,賣方人員的差旅、勞務等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結算及付款方式、時間:

1、根據買方需貨進度及驗收合格後的數量進行結算。

2、本合同總價款 ,合同生效後 日內預付 ,貨物驗收合格後 天內支付貨款%,然後在日內付至 %,餘款作爲質量保證金,賣方收款後提供相應收款憑證。

3、買方通過銀行轉賬將貨款付至賣方指定的銀行賬戶,賬戶見後。

4、質量保證金支付:(1)雙方無爭議時,質保期滿後 工作日內付清;(2)雙方有爭議時,在爭議解決且理賠結束後 個工作日內付清。

十二、售後服務:

1、質保期內,賣方應根據貨物保養需要或者接到買方維修通知後 日內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及保養,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含人員工資、差旅費用、更換配件等均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 日後未派員進行維修保養時,買方有權自行委託其他專業人員進行維修並向賣方追究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解除:

1、賣方延期供貨 日或供貨不符合約定再次供貨仍不符合約定時,買方可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2、買方延期付款 日,賣方可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3、如因工程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買方可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賣方。

4、賣方不配合買方對貨物生產過程進行監控,經協商後未能達成一致時,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5、賣方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後應立即停止生產和供貨,否則爲此造成的擴大損失自行承擔。

十四、特別約定:

1、賣方送貨單上所標明的單位與本合同的出賣方不一致時,買方有權拒絕收貨;

2、賣方送貨單上的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爲準;

3、賣方及其委託的送貨人員在進入買方的施工現場時要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如發生意外責任由賣方承擔;

4、當所採購貨物有剩餘且該貨物外觀和質量未受影響的`情況下,買家可以原價退貨給賣家,由於退貨所產生的運輸費、包裝費、裝卸費等費用由買家承擔。

5、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否則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聯繫對方時,責任自負。

6、賣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買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五、違約責任:

1、賣方違約給買方造成損失的,除應賠償買方全部損失(含實際損失、間接損失)外還應按實際損失的30%支付懲罰性違約金;其中間接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爲實現權利的費用如差旅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等。

2、買方延期付款時,賣方可按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要求買方支付欠付貨款的利息作爲違約金。

十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七、商業祕密

雙方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賣方均對其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買方商業祕密包括賣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非爲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並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使用、披露該商業祕密,否則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不可抗力

1、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解除本合同,損失各自承擔。

2、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另行協商處理。

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十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經買賣雙方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函件等)均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收貨聯繫人: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賣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交貨聯繫人: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爲丙方)茲爲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稅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爲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戶、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爲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爲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_________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稅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爲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爲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爲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稅捐工會費,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_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爲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稅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_________。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蓋章):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編號:

花果山專業水果合作社銷售代理合同(20xx版)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花果山專業水果合作社辦公室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合作的基礎上,就甲方果品銷售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區域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自治州) 縣(自治縣)。

第三條 品質規格

按照乙方根據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提出的要求及雙方協商,甲方應將質量合格的水果提供給乙方。

第四條 價格定位

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各類水果按質論價;確定價格方式:①由乙方派員面議,以當地的平均收購價爲準;②或通過網絡發送圖片方式,經乙方確認報價,甲方發貨必須以實際圖片效果爲標準。逾期交貨的,無論價格上調與下降,均按協商價執行。

第五條 交貨辦法

在合同規定日期內,乙方在下訂單後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採收。

第六條 驗收辦法

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或運輸至乙方卸貨時抽樣驗收。

第七條 價款結付

乙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 3 日內全部付清。

第八條 費用負擔

交貨前由甲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乙方負擔(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 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根據水果市場的行情和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及時把信息提供給甲方。

二、甲方必須在規定時間範圍內保質保量滿足乙方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

三、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爲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與處理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努力提高供貨量、質量,按採購訂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如未按合同規定品名、數量的,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逾期 1 天,應向乙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 20% 的滯納金;如甲方提供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商品損失,乙方可以降價處理當批次貨物,且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已符合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少收或不收,否則向甲方償付少收或不收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交貨後,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款,如未按時交納,每逾期 1 天,應向甲方償付爲付款部分總價值 50% 滯納金;

(3)乙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轉讓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條件。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一、爲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二、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30_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四、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爲要求合作社終止營業。

二、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知識產權。

三、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30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一、甲乙雙方爲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個體經營組織,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對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甲乙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以採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合同的期限

有效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 簽章:單位 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代 表 人:

地址:地址:

開戶 銀行:開戶 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買賣合同 篇5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6

需方: 供方:

經供需雙方共同商議,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需方訂購的陶瓷產品供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供貨時間:簽訂本合同後供方及時組織貨物,供方收到需方預付款後三個工作日內按計劃完成第一次供貨。

三、質量要求:供方按廠家優等品(廣東佛山)供貨。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點費用負擔:汽車運輸。供方負責貨到需方工地,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及電梯上樓費用由供方負責。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供、需雙方現場驗收人員實際驗收的供貨產品規格、數量爲結算數量。

六、驗收標準、方法:根據所送樣品的編號,規格、顏色爲依據進行驗收。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簽訂時需方向供方預付( 元)作爲定金,剩餘貨款( 元)貨到付清。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合同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首先應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十、本合

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貨完成,貨款結算之日。

附錄: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_______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_______貨_____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 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爲標準)。

第三條 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_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 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於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爲承認延期。

第五條 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爲標準。

第八條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爲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 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 乙方發現貨晶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乙方)身份證號 經紀方(丙方)六安市旺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下列房屋進行交易,簽訂本合同,達成以下事項,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唯一真實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於。面積 平方米。

2、房屋價格: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證時一次性付清。

4、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簽訂後,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丙方佣金不予退還。

5、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在辦理完房屋買賣手續,房款交清後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質量以交付爲準。今後兩證(房產證、土地證)辦理及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條件配合。

6、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違約責任:該合同雙方自願達成,自覺履行。籤合同時,乙方交叄萬元押金給甲方,如乙方不願再購買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還叄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還乙方叄萬元押金。並賠償叄萬元。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見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六安市旺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六安市旺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辦人:

地 址:金安區三十鋪鎮鋪小步行街

業務諮詢: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9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舉證指引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薄、暫住證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要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4、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賠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並註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