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彙編9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彙編9篇

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 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爲(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爲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爲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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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是怎樣核心提示:申請的流程包括申請人網上申請,系統將根據申請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請家庭的預約受理時間;申請家庭領取受理回執;輪候並查看配售通告;網上提交認購申請等,具體的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由法律快車編輯爲您整理介紹。

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是怎樣?

(一)申請人網上申請

安居型商品房採用首次集中輪候排隊、日常輪候遞補的輪候規則。網上申請期間,申請人可登陸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售房中心)網站在線填寫《申請表》,申請信息覈實無誤後,在線提交併打印《申請表》。

申請家庭(含單身居民,下同)亦可通過現場申請的方式提交已經手工填寫好的《申請表》,由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代爲錄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統。爲保障申報流程的順暢,建議申請家庭優先採用網上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信息,確保申請信息與申請人的實際情況保持一致。

(二)網上預約受理時間

申請家庭網上提交申請信息以後,須通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統預約書面申請材料受理時間,系統將根據申請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請家庭的預約受理時間。

(三)申請家庭領取受理回執

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根據申請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覈查,如申請材料完備,工作人員將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現場拍照,並對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備案後現場發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請受理備案回執(以下簡稱備案回執)。取得備案回執後,申請家庭將直接納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名冊中。備案回執是申請家庭認購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憑證,請申請家庭務必妥善保管。

(四)輪候並查看配售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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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家庭輪候期間可在市售房中心網站、報紙等公共媒體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瞭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況,以便申請家庭根據自身意願網上提交認購意向。

(五)網上提交認購申請

輪候庫中的申請家庭可根據自身意願,登陸市售房中心網站在線認購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項目。在配售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未提請認購,視爲放棄該項目的申購。

(六)公示入圍、候補入圍家庭初步名單

申請家庭可通過市售房中心網站查看本家庭是否入圍該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初步名單。如對入圍結果有異議可聯繫市售房中心瞭解具體情況。

(七)申請人按安排時間看房

入圍、候補入圍申請家庭根據開發建設單位安排的看房時間到安居型商品房項目現場看房。

(八)繳納誠信保證金並領取房源資料

願意選購該項目安居型商品房的入圍或候補入圍家庭在配售通告約定的時限內到規定地點繳納誠信保證金並領取房源資料。逾期未繳納誠信保證金的申請家庭,視爲放棄申購該項目安居型商品房。

(九)公示入圍和候補入圍家庭最終名單

根據申請家庭繳納誠信保證金的情況,整理該安居型商品房項目的入圍和候補入圍家庭最終名單,並在市售房中心網站予以公示,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舉報。

(十)領取選房通知書

公示後無異議的入圍家庭可到規定地點領取選房通知書。申請家庭拿到選房材料後,應仔細研讀選房材料,明確本家庭的選房時間以及相關注意事項。同時,也可通過發放的選房材料瞭解該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戶型、面積、朝向、房價、選房流程、按揭貸款政策等具體情況,以便於選房當天快速、準確的選擇自身最爲滿意的房源。候補入圍家庭選房視入圍家庭選房情況依次遞補,另行通知。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0d36ecc2680203d8cf2f2419?pn=3&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7c8083933ea568f7577852dea4da6352&sign=71b95f7589&zoom=&png=20755-&jpg=0-0" target="_blank">點此查看

(十一)選房並簽訂認購協議

申請人憑《選房通知書》和身份證按通知時間到指定地點依次選房,並簽訂《認購協議書》。

(十二)簽訂買賣合同

申請家庭憑《認購協議書》、繳款憑證及身份證按預約時間到指定地點簽訂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 篇3

[摘 要] 在適用中國法律的情況下,採用固定價格作價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當事人均不能變更合同的價格。

[關鍵詞] 涉外貨物買賣合同 固定價格 情事變更 不可抗力 價格變更

採用固定價格作價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關於固定價格的約定是否違反了法律對不可抗力和情事變更原則的規定?也就是說,採用固定價格作價的買賣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爲了不使合同的履行顯失公平,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原則的法律規定變更合同價格?本文將對此進行探析。此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涉外貨物買賣合同所適用的法律由雙方當事人約定,既可約定適用中國法律,也可約定適用其他國家的法律。本文討論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以適用中國法律爲前提。

一、固定價格作價方法的特點

所謂固定價格作價是指買賣雙方在涉外貨物買賣合同中,把貨物價格明確約定在合同中,並約定事後不論發生什麼情況(即使訂約後市價有重大變化)均按合同確定的價格結算貨款的作價方法。採用固定價格作價方法有三個特點:一是價格的確定性,合同標的物的價格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地約定在合同裏,這使它區別於訂約時不確定價格的暫不固定價格、暫定價格和滑動價格的作價方法;二是價格的不可變更性,訂約後不論發生什麼情況(即使訂約後市價有重大變化)均按合同確定的價格結算貨款,不允許變更合同的價格;三是價格不可變更的明示性,買賣雙方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訂約後價格是不能變更的,如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成立後,不得提高價格”、“ 合同成立後,不得調整價格”等等。採用該作價方法,合同價格一經確定,雙方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原定價格,意味着買賣雙方要承擔從訂約到交貨付款時價格劇烈變動的風險。但是,上述“無論發生什麼情況”是否包括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如果包括,合同關於固定價格的約定是否違反了法律對不可抗力和情事變更原則的規定?也就是說,採用固定價格作價的買賣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爲了不使合同的履行顯失公平,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原則的法律規定變更合同價格?

二、不可抗力和情事變更的法律特徵

關於不可抗力的含義,各國解釋不盡一致。我國法律認爲,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按《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解釋,是指非當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沒有理由預期其在訂立合同時所能考慮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後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障礙。據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後所發生的,不是由於當事人一方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對其發生以及造成的後果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情事變更原則又稱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在合同訂立後,發生了當事人訂約時不能預見的情況,導致訂立合同的基礎動搖或喪失,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義或者履行合同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重大失衡,繼續維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於誠實信用原則(顯失公平)時,應當允許當事人終止或變更合同的一種合同法律制度。情事變更原則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具體運用,目的在於消除合同因情事變更所產生的不公平後果。該原則已經成爲當代債法最重要的法律原則之一。

由於情事變更原則賦予法院自由裁量權,爲了防止法官濫用情事變更,各國法律對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規定了嚴格的條件。第一,必須有情事變更的客觀事實。這種客觀事實是指合同訂立時作爲該合同賴以成立的基礎的客觀情況發生了異常變動。該變動既可以是經濟情況的變化,也可以是非經濟事實的變化,如國家經濟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貨幣嚴重貶值、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第二,情事變更必須發生在合同成立後履行終止前。第三,情事變更是訂約時當事人不可預見的。這使它區別於正常的商業風險(如當事人在訂約時應當遇見到的價格在合理幅度內的漲或跌)。第四,情事變更事實的出現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如國家經濟政策的調整、全球性或區域性的經濟危機或金融動盪等。第五,因情事變更使原合同的履行顯失公平。不可抗力已構成履行不能,即“不能克服”,而情事變更發生後,原合同仍能履行,即“能克服”,只是如果繼續按原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將會對當事人顯失公平,從而會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這是它區別於不可抗力的主要標準之一。如價格暴漲或暴跌(變動幅度是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無法遇見到的)只是動搖了合同所依賴的基礎,合同仍能夠繼續履行,只不過是履行代價過高。因此,價格發生劇烈變動(暴漲或暴跌)並非不可抗力,而屬情勢變更。第六,當事人要援用情事變更原則救濟自身利益,主張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請求法院做出裁判。可見,情事變更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但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三、當事人不能以發生不可抗力爲由變更涉外貨物買賣合同的固定價格

各國對不可抗力法律後果的規定均爲強制性,當事人不能以約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後果的適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後果是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約責任,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導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約不能或不能按時履約,當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並且變更合同也僅限於遲延履行或變更交貨數量,而不會涉及變更價格問題。所以當採用固定作價時,如果買賣雙方在訂約後遭遇了不可抗力,當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爲理由請求變更合同價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遲延履行或變更交貨數量。即固定價格的約定並不違反法律對不可抗力的規定。

四、當事人不能以發生情事變更爲由變更涉外貨物買賣合同的固定價格

1.我國法律對情事變更原則的規定。

(1)國內法的規定。我國雖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現了關於情事變更原則的內容,但是在現行國內法中一直沒有形成明確的法律規範。在學者們努力呼籲下,1993年開始制定的統一合同法草案中規定了情事變更原則。但是因爲諸多原因在最後通過合同法時卻刪掉了此項原則。造成了情事變更原則在我國國內法中的缺位。在我國社會生活中存在着的大量的情事變更問題,只能寄希望於最高人民法院對現行《合同法》進行擴張性司法解釋,以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事實上,目前我國國內合同糾紛審理過程中對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都會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2)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條約的規定。

①我國於1988年1月加入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79條規定:“當事人對不履行義務,不負責任,如果他能證明此種不履行義務,是由於某種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礙,而且對於這種障礙,沒有理由預期他在訂立合同時能考慮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後果。”長期以來,我國理論界許多人認爲此規定是對情事變更原則的規定。但也有許多學者認爲此規定是對不可抗力的規定。筆者同意後一種觀點,因爲“沒有理由預期他在訂立合同時能……克服它或它的後果”的規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這正是情事變更區別於不可抗力的主要標準之一。因此,《公約》第79條應屬於不可抗力違約免責制度,並不是情事變更原則的依據。

②1994年由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編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訂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第6.2.1條~6.2.3條規定了艱難條款。根據《通則》第6.2.1條~6.2.3條的規定,如果履約使一方當事人變得負擔加重,在艱難情形下該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艱難情形(hardship)是指由於一方當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於一方當事人所獲履約價值減少,而發生了根本改變合同雙方均衡的事件,並且,該事件在訂立合同後發生或爲不利一方當事人所知;在訂立合同時,不利一方當事人沒有理由考慮到該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當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風險不由不利一方當事人承擔。可見,《通則》所規定的艱難條款是情事變更原則在私法領域內的國際法淵源。

2.《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適用

(1)我國是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成員國,派員參與了《通則》的起草,並已批准加入《通則》。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42條的規定,我國應自覺遵守《通則》。根據《通則》的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其合同由《通則》管轄時,應當適用《通則》;雙方當事人約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則”,“商人法”或類似法律管轄時,應當適用《通則》;雙方當事人未選擇任何法律管轄其合同時,應當適用《通則》;當適用法對發生的問題不能提供解決問題的有關規則時,《通則》可以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通則》可用於解釋或補充國際統一法的文件。因此,《國際商事合同通則》既可以被稱爲示範法、統一規則,也可被稱爲國際慣例。從實用的角度看,一國在制定或修訂合同法時可以把它作爲示範法,參考、借鑑其條文;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它作爲合同的準據法(適用法),作爲解釋合同、補充合同、處理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此外,當合同的適用法律不足以解決合同糾紛所涉及的問題時,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關條文視爲法律的一般原則或商人習慣法,作爲解決問題的依據,起到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適用法律的補充作用。由於我國《合同法》和《公約》中都沒有規定情勢變更原則,因此在我國的涉外合同關係中,經常會適用《通則》中的情事變更原則解決問題。

(2)《通則》和《公約》一樣,是任意性規範。根據《通則》的規定,除《通則》另有規定外,雙方當事人可以排除適用《通則》,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則》任何條款的效力。與此同時,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強調情事變更原則具有補充性,也就是說作爲一種在當事人自由約定之外對合同關係進行干預的措施,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不能在本質上違背當事人的自由約定。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已經對有關情況的發生及其處理方法做了明確約定,就不能適用情事變更原則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結論。因此,在涉外貨物買賣合同中採用固定價格方法作價時,當事人實際上已經用約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

綜上所述,在適用中國法律的情況下,採用固定價格作價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當事人均不能變更合同的價格。

參考文獻:

[1]李 雁:情事變更原則初探[J].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xx(03)

[2]朱廣東:情事變更原則國際法淵源辨析——兼論《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9條的性質[J].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xx(05)

[3]賈建華 闞 宏:新編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M].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xx年1月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建

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大寫:人民幣)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萬元。如甲方解除本

合同,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定金。

三、甲方於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款 元。

四、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

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爲交易依據。待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

抵押、買賣、佔有等全部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六、違約責任

1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如不按合

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日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叄 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約後,

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元。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張合同無效,如本合同被有權機關認定爲無效合同,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並賠償乙方損失 叄拾萬元。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爲賣方和_________爲買方。雙

方同意買賣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產 地: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

4.商 標: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

6.包 裝: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 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 )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 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3.裝船時間:當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裝船。

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_立方噸。

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

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乙方)身份證號 經紀方(丙方)六安市旺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下列房屋進行交易,簽訂本合同,達成以下事項,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唯一真實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於。面積 平方米。

2、房屋價格: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證時一次性付清。

4、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簽訂後,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丙方佣金不予退還。

5、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在辦理完房屋買賣手續,房款交清後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質量以交付爲準。今後兩證(房產證、土地證)辦理及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條件配合。

6、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違約責任:該合同雙方自願達成,自覺履行。籤合同時,乙方交叄萬元押金給甲方,如乙方不願再購買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還叄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還乙方叄萬元押金。並賠償叄萬元。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見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六安市旺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六安市旺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辦人:

地 址:金安區三十鋪鎮鋪小步行街

業務諮詢: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出賣存量房的具體狀況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合肥市 【區】 【路】 號 幢 室(車庫等部位: ),權屬證號爲: ,類型: ,用途: ,結構: 。

(二)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 】【 】面積 平方米)。

(三)隨存量房同時轉讓的.設備(非存量房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詳見附件一)。

(四)甲方轉讓存量房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租賃、相鄰等其他關係)(詳見附件四)。

甲方已如實陳述存量房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已對甲方上述轉讓的存量房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存量房。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轉讓價款爲人民幣計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佰 拾 元,¥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乙方交付存量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 年 月 日前騰空該存量房,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內對存量房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存量房屋交接書,並將存量房鑰匙交給乙方即爲存量房交付。

第四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存量房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存量房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

第六條 上述存量房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該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費,由[甲方][乙方]交納國家稅、費 元。

存量房轉讓價款,應與合肥市“基準房價”接近,否則,應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確認,以確認的價款作爲徵收稅費的依據。在上述存量房產權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水、電、氣、電訊等其他費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約定。

第八條 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 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存量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 日後,乙方未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 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 日後,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爲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委託房產管理部門存量房資金託管中心 分中心對存量房轉讓價款實行託管。

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委託經紀機構辦理的其他事項、權限,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房地產經紀合同》中進行約定。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房產管理部門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電話 :

乙方 :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爲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即:人民幣:壹萬貳仟貳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於收到XXX產品XX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XX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 合同生效後XX日內乙方交付甲方XX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XX產品。

3.2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 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買賣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爲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爲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I9100(GALAXY SII);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20xx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繫,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爲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爲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