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四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勞動合同四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來甲方工作,具體事項確定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限:

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_日,___年。合同期滿自動解除,來年重新簽約。

二、工資按計件工資,每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三、如乙方提出辭工,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報告,公司批准後方能離廠。如甲方生產不足,需辭退,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離廠時公司應多發1個月工資,如乙方違反廠紀廠規,輕者罰款,重者公司有權強行辭退。

四、按國家規定節假日可享受法定假日,另公司發工資第二天可休息壹天。

五、乙方應自覺遵守廠紀廠規。

六、請假:公司實行是合夥生產製度,是否扣款,由合夥班組自行決定。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 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勞動合同 篇3

被派遣勞動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務派遣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勞務派遣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勞務派遣單位未依法爲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勞務派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被派遣勞動者權益的;

(6)勞務派遣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勞務派遣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被派遣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勞務派遣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導致無效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相關知識:

解除勞動合同三定律

1、除了法定條件,任何約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均無效(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協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2、任何約定違約金、賠償金的,均無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除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而用工單位只是實際中安排勞動者從事某項工作。因此,被派遣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可千萬要找準對象。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週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 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