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勞動合同彙編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變更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變更勞動合同彙編15篇

變更勞動合同1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了 (合同名稱) 合同(合同號: ,下稱“原合同” )。由於 原因,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對原合同內容作出如下變更,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條款:

現修改爲:

2、原合同條款:

現修改爲:

3、刪除原合同條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變更的內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條款仍然適用,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1

地址:北京海淀區雙清路同方大廈A座2層 地址: 郵政編碼:100084郵政編碼: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月日 2 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2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合同作以下變更: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確認於 年 月 日收到本協議文本。

簽名: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4

【問題釋解】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已訂立的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或廢止部分內容的法律行爲。當勞動合同出現履行障礙時,法律允許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對原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和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勞動能力喪失或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技能不相適應、職業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由於勞動法未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實踐中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的現象比較嚴重,如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隨意降低勞動者工資標準,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了規範勞動合同變更行爲,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變更程序如下:

(1)提出變更的要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以及變更的條件,請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答覆。

(2)承諾:合同另一方接到對方的變更請求後,應當及時進行答覆,明確告知對方同意或是不同意變更;

(3)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實務操作指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強行變更勞動合同,屬違約行爲,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勞動者損失的,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變更勞動合同5

甲方:福建海峽人才派遣有限責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一、根據甲乙雙方於 年 月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終止時間進行變更,將原終止時間20xx年 12月 31 日變更爲20xx年

二、本次勞動合同變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三、本變更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附件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一份,以作補充。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公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_

變更勞動合同6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

意,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勞動合同變更的內

容: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7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續訂或變動:

一、雙方最近已經簽訂的一份勞動合同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現經乙方提出,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爲下列第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至年月日終止;

(3)、續訂爲以完成一定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任務爲:。

續訂後的勞動合同起計算時間均自原勞動合同到期之日起計。

二、雙方確認,本文件簽署之日以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已履行各自義務,甲方已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簽訂、社保、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等各方面),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

三、雙方同意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1)工作崗位:

(2)薪酬:

(3)其它:

四、凡未作變更或其它特別說明的,依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9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原《勞動合同書》做如下變更: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生產)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2) 不定時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受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工時制度。

(3) 綜合計算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按《專項協議清單》所列培訓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專項協議內容,作爲原合同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四、按《規章制度告知清單》所列規章制度內容,作爲原合同在勞動報酬、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五、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執行休息休假制度、社會保險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其他約定事項時必須按新《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未盡事宜應以工會與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中相關條款爲依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七、本《勞動合同變更書》原《勞動合同書》爲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勞動合同變更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10

員工:

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LD- /)進行下列第 項變更:

1)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變更爲:固定期限,自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爲在(部門/企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3) 乙方工作地點變更爲。

4) 乙方崗位工作時間變更爲。勞動合同變更5) 乙方基本工資變更爲人民幣元/月。

6) 乙方稅前崗位津貼變更爲人民幣元/月。

7) 乙方稅前績效工資變更爲人民幣 元/月。

8) 甲方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變更爲:

(1)國家和工作地的有關規定繳納城鎮社會保險費

(2)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繳納小城鎮社會保險費;

(3)國家工作地的有關規定繳納 □失業 □生育 □工傷 社會保險費。(以下無正文)

特此通知

單位:上海xxxxxx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蓋章)

年 月 日

籤 收

□ 本人同意上述通知中的變更內容並將於 年 月 日前與公司簽訂相應變更協議;若本人逾期未與公司簽訂相應變更協議,則上述通知書的變更內容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 本人不同意上述通知中的變更內容,並將於 年 月 日前向公司提出書面意見;若逾期未向公司提出書面意見,則可視本人已同意上述通知書的變更內容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簽收人(簽名):

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11

一、續簽勞動合同能變更崗位嗎

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變更崗位。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職工處於醫療期、女職工“三期” 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麼,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與職工續簽(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有權利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企業向職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於企業的單方面意向,職工是否續簽由職工自行決定。

職工可能接受企業提出的工作條件的,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如果職工對企業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再行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風險防範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關係。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用書面的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爲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於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於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於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續簽勞動合同就意味着之前雙方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這個時候續簽的合同其實就是一份新的勞動合同,既然如此雙方當然可以對崗位進行一定的調整變更,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變更勞動合同12

我們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______________等原因,現根據《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似對原勞動合同的第______條第______款第____項的內容作如下變更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不變。

是否同意變更,請於七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

___年___月___日

籤 收 回 執

本人(單位)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變更勞動合同通知》。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一、根據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終止時間進行變更,將原終止時間20______年12月31日變更爲20______年

二、本次勞動合同變更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三、本變更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附件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一份,以作補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14

問:

李某應聘到某銷售公司工作,並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李某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爲6000元。因市場形勢不好,公司與李某協商將其工資調整爲5000元,李某未提出異議。隨後該公司產品在市場中佔有份額進一步減少,公司決定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銷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隨後一個星期沒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曠工爲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對之不予理睬,請問李某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答:

首先,李某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雙方關於工資待遇的約定合法。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公司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對李某的工資進行調整,李某當時沒有提出異議,此後雙方按照調整後的工資標準履行。故可以視爲雙方就工資待遇的變更達成了一致意見。

其次,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有權就工作崗位及工資待遇調整問題,與李某進行協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說明雙方就變更工資待遇的內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此,公司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因公司堅持變更李某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導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勞動。鑑於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可以視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應予支持。

最後,公司以李某曠工爲由解除勞動合同不成立。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無效,不能把李某不來新崗位上班,視爲曠工行爲。李某沒來公司上班,是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後,其原工作崗位已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爲其安排新崗位的工資待遇而造成的。在雙方對此問題沒有取得一致性意見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崗位工作,就會造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實,出現對李某不利的法律後果。可見,李某不來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爲不構成曠工。公司作出李某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其於以上理由,李某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維護自身的權利。

變更勞動合同15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合同作以下變更:

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確認於 年 月 日收到本協議文本。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