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上半年人民調解工作總結

20XX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區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爲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4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40%。現將我社區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社區上半年人民調解工作總結

1)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並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几天裏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通關係,最後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2)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於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範圍的全覆蓋。由於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爲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3)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爲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4)多措並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鑑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爲複雜的糾紛後,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5)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爲骨幹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於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6)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