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氣污染防治的年度工作總結

時間是箭,去來迅疾,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一定有許多的艱難困苦,來爲這一年的工作寫一份工作總結吧。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工作總結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街道大氣污染防治的年度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分享。

街道大氣污染防治的年度工作總結

根據《市環境環保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環保大檢查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我縣高度重視,迅速安排,立即對工業園區和排污企業、生態環境保護、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落後產能淘汰、中省市通報督辦及媒體曝光環境問題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細緻的排查整治,並針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落實整改措施。現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深入排查

根據10月25日省廳召開的全省環境保護駐廠監察會議精神,針對會議上通報的各地市環保大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縣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由3位縣級領導分片分行業負責,繼續按區域劃分開展全方位無死角、有針對性的全面檢查。根據我縣產業結構和污染源分佈等基本現狀,各檢查組以重點區域、流域和重點行業爲主線,兼顧全縣範圍開展檢查行動。截止目前,全縣共出動執法人員585人次,檢查範圍覆蓋全縣,檢查企業112家,查處各類環境問題72個。

二、突出重點、逐項整治

(一)實行環境問題清單管理制度。將排查出的環境問題逐

建表立冊,對清單化管理系統填報的內容整理歸檔,完善檔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據可查,根據督促整改落實進度,定期對整改到位的實行清單化銷號,對未整改到位的實行臺賬化管理,並跟蹤督辦,做到了問題明瞭、措施明確、督促整改有的放矢。共對全縣排查出的59個建設項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驗收擅自投產以及建設內容發生變化未重新報批環評等問題,查處環境違法行爲72件,其中責令限期補辦環評手續30家,責令停止建設3家,責令限期改正或治理11家,行政處罰5家,處罰金額11.5萬元。

(二)我縣現有兩個自然保護區,分別是寶峯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對存在的管護機構、人員編制、經費等問題將逐步進行解決,同時又爭取到省級專項資金100萬元,專門用於能力建設。

(三)我縣現有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1個,農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14個。《城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已經完成,《技術報告》通過了省環保廳專家評審,存在的污染隱患已經列入計劃,逐年進行整改。14個農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已按要求劃分保護區範圍併發文印發,存在的`污染隱患整改任務已下達給縣水利侷限期解決。

(四)“十二五”以來,我們對略鋼公司3臺小燒結機、邦田公司年產1萬噸硫酸生產線和唐楓化工公司年產12萬噸硫酸生產線已經下達了關停淘汰決定。其中:略鋼公司3臺小燒結機已停運,並實施了斷電斷水,限期拆除;邦田公司年產1萬噸硫酸生產線對部分生產設施進行了拆除;唐楓化工公司年產12萬噸硫酸生產線已停運,目前已拆除部分設施。

(五)經查,我縣未出臺影響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

三、下一步推進措施

通過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我縣還存在建設項目管理不規範,部分項目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或者擅自改變建設內容的問題,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飲用水源地環保措施不完善等問題。下一步我縣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採取措施,推進整改。

(一)繼續加大檢查工作力度。將環保大檢查持續不間斷的繼續開展下去,做到有重點、全覆蓋、不鬆懈、不遺漏,對環境違法問題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將查出的問題一件一件整改落實到位,排除各類環境風險隱患,確保轄區環境安全。

(二)嚴格環境執法,提高環境違法成本。以貫徹實施新《環保法》和環保部《四個辦法》爲契機,全面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尤其是對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爲進行嚴肅查處。同時,加強環保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理順案件移交操作程序,細化立案、取證和案卷製作工作細節。對於拒不糾正違法行爲,適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對相關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於構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管理,嚴把環保準入關口。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發改、環保、住建、國土、工商管理等部門爲主,進一步完善項目審批程序,暢通信息渠道,通過規範管理,提高環評、“三同時”執行率,從源頭上防止環境問題的出現。同時,加強政策宣傳和服務指導,提高行政效率,對於不符合政策的項目,要在開工之前告知建設單位,防止違法行爲和資金浪費,對於符合政策的項目,合理規劃審批流程,加強業務技術指導,確保依法依規建設,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拓展資金渠道,加大環保投入,尤其是加強事關民生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改善轄區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羣衆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