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尖人才的工作計劃

一、計劃內容

拔尖人才的工作計劃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是國家人才發展規劃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開發計劃”的子計劃。計劃從20xx年開始實施,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重點學科領域,每年重點扶持一批青年創新人才,把他們培養成爲本專業領域品德優秀、專業能力出類拔萃、綜合素質全面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形成我國各領域高層次領軍人才的重要後備力量。

二、入選條件

申請者應爲具有中國國籍,在國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等單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並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學風正派;

2.20xx年1月1日未滿35週歲;

3.一般應獲博士學位;

4.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重點領域嶄露頭角,獲得國際國內較高專業成就及榮譽稱號,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5.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有很好的學術、藝術發展潛力;有志於在一線潛心研究,建功立業。

三、支持措施

對入選該計劃的青年拔尖人才,由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給予自然科學領域每人120-24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領域每人30-60萬元扶持經費,3年爲一個支持週期。具體支持標準和劃撥方式由中組部組織專家評審覈定。支持資金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和管理,中組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入選者的後續支持、跟蹤培養和考覈管理等政策措施。

四、推薦程序

此次推薦申報工作按照行業歸口或行政隸屬關係進行(中央、省在州單位不通過州內申報),具體程序爲:

(一)申報。各縣、各部門接本通知後,組織發動符合條件的人選,根據專業領域填寫申報書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學領域填寫《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自然科學類申報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領域填寫《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哲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類申報書》),按程序申報。

其中,宣傳文化系統、州屬學校、科研院所、州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系統,分別由州委宣傳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和州國資委負責組織推薦;非公有制經濟社會組織、縣屬企事業單位,由所在縣委組織部負責推薦;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二)初評。州委組織部採取專家評審等方式對申報人選進行初評,按招標限額提出推薦申報人選報省委組織部(人才辦)。

(三)複審。省委組織部(人才辦)組織專家委員會,對各縣、各部門推薦人選進行審覈把關、優中選優、產生我省申報人選名單,並在申報書“推薦單位意見”欄簽署意見後報中組部。

五、有關要求

(一)各縣、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迅速佈置本地區、本系統的`推薦工作,堅持少而精、好中選優、優中選強的原則,真正把那些綜合素質好、專業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推薦上來。

(二)各級組織和個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各縣委組織部、州直各部門要認真審覈、嚴格把關,確保申報材料客觀、真實、完整。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今後3年的申報資格。

(三)申報書統一通過網絡申報與評審系統填報,可登錄阿壩組工網站、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使用。附件材料包括:

①1-3篇代表性論文全文;

②20xx年以來發表論文的首頁及其引用情況的檢索證明;

③國內外獲得的發明專利與獎項;

④國際學術組織或刊物任職證明;

⑤其他相關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複印件,用人單位任職證明材料等。

(四)請各縣、各部門於11月22日前,將紙質申報書一式15份、附件材料2份(分別裝訂,封面、封底統一用白色亞光紙膠裝)、申報人選情況表2份等申報材料報州委組織部(人才辦綜合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待省正式申報人選確定後,由省人才辦通知本人將申報材料上傳至網絡申報與評審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