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5篇

時間就如同白駒過隙般的流逝,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悅、新的收穫,此時此刻我們需要開始做一個計劃。可是到底什麼樣的計劃纔是適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5篇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1

一、工作目標

1.建立統一、科學、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檔案爲載體,爲城鄉局面提供聯繫、綜合、適宜、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1.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羣健康管理和其它衛生服務記錄。

2.建檔工作方式。通過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日常門診、健康體檢服務、醫務人員入戶調查等多途徑的信息採集方式,遵循自願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爲轄區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3.確定建檔對象。以孕產婦,0—6歲兒童、老年人羣、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羣爲重點,逐步爲全體居民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4.填寫檔案表單,發放信息卡。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版)》填寫要求,填寫居民基本信息,記錄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填寫併發放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卡,詳細說明用途與保管要求。初次建檔,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表、信息卡。要求記錄內容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基礎內容無缺失。兒童保健科室醫務人員在新生兒訪視時建立0—6歲兒童健康管理和預防接種服務專項檔案;婦產科或婦女保健科醫護人員在早孕診斷確認後建立孕產婦保健服務專項檔案;醫療技術人員填寫初建健康檔案個人基本信息、實施健康體檢並填寫體檢表。

5.表單記錄歸檔。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裝入居民健康檔案袋,農村可以家庭爲單位,統一存放於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負責建立健康檔案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定期向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送已建立的健康檔案,以便歸檔。按照自治區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化實施步驟和要求,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電子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使用與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檔案記錄補充更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在居民複診、醫護人員入戶服務時,調取、查閱健康檔案,由接診醫生或入戶服務的人員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及時更新、補充健康檔案相應內容。其它醫療機構在居民就診、轉診、會診時負責填寫接診、轉診、會診等服務記錄,通過例會等形式定期進行信息溝通,保持資料的連續性。對需要轉診、會診的居民,由接診醫生填寫轉診、會診記錄,負責向社區轉診醫療衛生機構雙向反饋。所有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彙總、及時歸檔。已建檔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就診須持健康檔案信息卡。

2.及時分析居民健康問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轄區內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的有關信息,列出各類人羣健康狀況、主要健康問題、生活方式等列爲重點管理對象。項目初期以重點人羣爲主整理、分析轄區居民主要健康問題,書面向旗衛生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彙總居民主要健康問題,提出預幹建議,報告衛生局。旗衛生局、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級向上級主管機構報告。

3.制定轄區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計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及時制定轄區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計劃,明確主要健康管理對象、主要健康問題、干預措施。

4.實施轄區居民健康問題干預和效果評價。衛生局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以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採取相應的技術和措施,組織實施轄區健康問題干預,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與諮詢、預防、保健、醫療和康復等健康管理服務,並及時實施干預、效果評價。

5.農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可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相結合。利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居民發病情況信息,進行居民健康問題分析和干預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檔案管理項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發生狀況,逐步提高疾病干預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

(三)規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

1.配備健康檔案管理人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健康檔案管理人員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本項目的培訓,並且成績合格,方可錄用。

2.統一居民健康檔案編碼。採用16位編碼制,以國家統一的行政區劃編碼爲基礎,以鄉鎮(街道)爲範圍,村(居)委會爲單位,編制居民健康檔案唯一編碼。同時以建檔居民的身份證號碼作爲身份識別碼,爲在信息平臺下實現資源享奠定基礎。

3.嚴格健康檔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檔案爲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健康檔案管理者和服務人員、考覈人員在使用、管理、考覈等工作中有權使用健康檔案,其它機構或個人需要使用健康檔案時,必須向健康檔案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管理機構批准並經居民本人或其監護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檔案要嚴格保護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

4.嚴格健康檔案保存與保管。要爲居民終身保存健康檔案,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信息。除法律規定外必須出示或出於保護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不能用於商業目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因故發生變更時,應當將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完整移交給旗衛生局或承接延續其職能的機構管理,拒不執行並造成檔案流失、損毀的,依法追究責任。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2

一、工作目標:

1.完成轄區常住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和電腦信息錄入。以婦女、兒童、60歲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精神病人爲重點人羣,逐步擴展到一般人羣。建立統一、科學和 規範的健康檔案,並錄入電腦實行微機化管理。

2.使健康檔案及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70%以上,健康檔案合格率達到100%以上。健康檔案使用率達到60%以上。

二、具體措施:

1.組織領導:成立健康檔案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居民健康檔案建立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如有不能達到規定的數量將列入年底績效考覈中。

2.培訓宣傳:居民健康檔案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各站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的科學建立、有效使用和規範管理,同時,採用多種方式在各社區範圍內進行相關宣傳,取得廣大羣衆的支持配合。

3.建檔方式:(1)門診接診:採用患者前來就診,填寫健康檔案,健康檔案的首頁、第1頁、第2頁、第3頁中的查體(婦科除外)接診人員必須填寫,帶有*號的是選填的(如輔助檢查,如果患者有化驗結果就必須填寫)。(2)在各村委會領導下,與各村委會配合,到轄區採集居民個人基本信息等,取得健康檔案建立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居民個人基本信息。(3)入戶調查:採用下鄉到村民家中採集方法。在入戶採集的時候,爲了得到轄區居民的配合,應加多宣傳,加深轄區居民之間的溝通了解。同時,可以在村委會的配合下,與村幹部、村醫一起到家中採集信息。(4)健康體檢:通過下鄉入戶調查對居民進行簡單的體格檢查並做登記,利用每年的婦女檢查、兒童隨防、慢非病人隨訪、老年人健康檢查等方式進行採集

4.建檔要求:(1)建立健康檔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壓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檔案;(2)堅持循序漸進,從重點人羣起步,逐步擴展到一般人羣;(3)健康檔案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客觀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字跡工整、基礎內容無缺失。

5.信息錄入:開始信息錄入前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統一培訓,使其掌握信息錄入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健康檔案的錄入由各衛生站醫生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檔案錄入。並保證錄入的檔案合格率達到100%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3

一、工作目標

1、到20xx年底,轄區基本建立統一、科學、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檔案爲載體,爲城鄉居民提供聯繫、綜合、適宜、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2、20xx年底全鄉居民規範建檔率達到88%以上。65歲以上老年人羣,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羣規範建檔率達90%以上。孕產婦、0—6歲兒童規範建檔率達90%以上。電子檔案建檔率達總建檔人羣的80%;健康檔案合格率達9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1、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羣健康管理和其它衛生服務記錄。

2、建檔工作方式。通過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日常門診、健康體檢服務,醫務人員入戶調查等多途徑的信息採集方式,遵循自願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爲全鎮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3、確定建檔對象。以孕產婦,0~6歲兒童,老年人羣,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羣爲重點,逐步爲全體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4、填寫檔案表單,發放信息卡。按照《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規範》健康檔案填寫要求,填寫居民基本信息,記錄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填寫併發放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卡,詳細說明用途與保管要求。初次建檔,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表、信息卡。要求記錄內容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基礎內容無缺失。婦幼保健科室醫務人員在新生兒訪視時建立0~6歲兒童健康管理和預防接種服務專項檔案;在早孕診斷確認後建立孕產婦保健服務專項檔案;醫療技術人員填寫初建健康檔案個人基本信息、實施健康體檢並填寫體檢表。

5、表單記錄歸檔。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裝入居民健康檔案袋,以家庭爲單位,統一存放於鄉鎮衛生院。按照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化實施步驟和要求,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電子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使用與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檔案記錄補充更新。轄區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在居民複診、醫護人員入戶隨訪時,調取、查閱健康檔案,由相關人員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及時更新、補充健康檔案相應內容。所有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彙總、及時歸檔。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制定轄區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計劃。鄉鎮衛生院制定轄區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計劃,明確主要健康管理對象、主要健康問題、干預辦法。

(三)規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

1、配備健康檔案管理人員。鄉鎮衛生院健康檔案管理人員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本項目的培訓,並且成績合格。

2、統一居民健康檔案編碼。採用17位編碼制,以國家統一的行政區劃編碼爲基礎,以村委會爲單位,編制居民健康檔案唯一編碼。同時以建檔居民的`身份證號碼作爲身份識別碼,爲在信息平臺下實現資源共享奠定基礎。

3、嚴格健康檔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檔案爲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健康檔案管理和服務人員在使用、管理、考覈等工作中有權使用健康檔案,使用健康檔案要保護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

4、嚴格健康檔案保存與保管。要爲居民終身保存健康檔案,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信息。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不能用於商業目的。

5、強化檔案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中心衛生院負責爲健康檔案管理提供必要條件,配備檔案室和基本設備,按照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檔案,保證健康檔案完整、安全。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4

一、工作目標:

1.完成轄區常住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和電腦信息錄入。以婦女、兒童、65歲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精神病人爲重點人羣,逐步擴展到一般人羣。建立統一、科學和規範的健康檔案,並錄入電腦實行微機化管理。

2.使健康檔案及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70%以上,健康檔案合格率達到XX0%以上。健康檔案使用率達到60%以上。

二、具體措施:

1.組織領導:

成立健康檔案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居民健康檔案建立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如有不能達到規定的數量將列入年底績效考覈中。

2.培訓宣傳:

居民健康檔案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各站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的科學建立、有效使用和規範管理,同時,採用多種方式在各社區範圍內進行相關宣傳,取得廣大羣衆的支持配合。

3.建檔方式:

(1)門診接診:採用患者前來就診,填寫健康檔案,健康檔案的首頁。

(2)在各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到轄區採集居民個人基本信息等,取得健康檔案建立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居民個人基本信息。

(3)入戶調查:採用下鄉到村民家中採集方法。在入戶採集的時候,爲了得到轄區居民的配合,應加多宣傳,加深轄區居民之間的溝通了解。同時,可以在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的配合下,與村衛生室工作人員一起到家中採集信息。

(4)健康體檢:通過下鄉入戶調查對居民進行簡單的體格檢查並做登記,利用每年的婦女檢查、兒童隨防、慢非病人隨訪、老年人健康檢查等方式進行採集。

4.建檔要求:

(1)建立健康檔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壓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檔案;

(2)堅持循序漸進,從重點人羣起步,逐步擴展到一般人羣;

(3)健康檔案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客觀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字跡工整、基礎內容無缺失。

5.信息錄入:開始信息錄入前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統一培訓,使其掌握信息錄入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健康檔案的錄入由各衛生站醫生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檔案錄入。

並保證錄入的檔案合格率達到XX0% 。

秦都區馬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0xx年1月XX日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計劃5

一、年度工作目標一、建立統一、科學、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實現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化管理100%。以健康檔案爲載體,爲全體居民提供連續、綜合、適宜、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所有村優先爲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產婦、0-6歲兒童等重點,重點人羣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率大於95%,其它一般人羣大於90%。

三、年內65歲以上老年人羣,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羣規範建檔率達100%。所有建檔人羣電子檔案錄入率100%;健康檔案真實率達100%;電子化健康檔案合格率達99%以上,健康檔案使用率50%;健康檔案及時更新維護達到80%以上。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完善紙質與電子化健康檔案內容:健康檔案的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個人基本信息和主要衛生服務記錄兩部分。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羣健康管理和其它衛生服務記錄,今年重點做好個人的電話與疾病史的錄入。

二、完善未建檔人羣補建檔:通過日常門診、疾病篩查、健康體檢服務,醫務人員網格化入戶服務等多途徑,採集到沒有建立檔案的人員的信息,遵循自願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由中心或村衛生室的醫務人員爲他們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衛生服務需要填寫相應記錄,錄入電子檔案系統,提高建檔率。

三、完善檔案使用:中心或村衛生室要在居民診療、醫護人員網格化入戶服務時,調取、查閱健康檔案,由接診醫生或入戶服務的人員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及時更新、補充健康檔案相應內容。其它工作人員在居民外出就診、轉診、會診等服務記錄,通過不定期進行信息溝通,及時將資料錄入系統,保持資料的連續性。所有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彙總、及時歸檔。

四、完善居民健康卡發放工作:按照省市衛生主管部門有關居民健康卡發放的要求,積極做好發放前期工作,覈實好健康檔案中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做好居民健康卡的發放準備,條件成熟立即開展發放。

五、完善健康檔案歸檔:紙質健康檔案以家庭爲單位,統一放在一起,以自然村爲單元,統一存放於村衛生室。對死亡或外出人員的健康檔案,及時進行歸檔處置,每月報中心彙報上報。

六、完善健康問題干預和效果評價:中心或村衛生室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採取相應的適宜技術和措施,組織實施轄區健康問題干預,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與諮詢、預防、保健、醫療和康復等健康管理服務,並及時實施干預效果評價。

七、完善居民健康檔案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相結合:利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居民發病報銷情況信息,進行居民健康問題分析和干預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檔案管理項目整理分析的居民主要疾病發生狀況,指導合作醫療報銷範圍和比例等政策的制定,逐步提高疾病干預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

八、完善健康檔案理,人員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本項目的培訓,且有一定的專業基礎和責任心。管理人員爲居民終身保存健康檔案,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信息。除法律規定必須出示或出於保護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不能用於商業的。村衛生室因故發生變更時,應當將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完整移交給中心或承接衛生室延續其職能的機構管理,拒不執行並造成檔案流失、損毀的,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