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1:

20**年是“十二五”規劃實施的第三年,是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關鍵之年,爲切實做20**年全鎮消防工作,我鎮消防工作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上級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注重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執法監察力度,搞好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繼續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狠抓基礎工作,堅決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發生,推進轄區消防安全狀況穩定好轉。現結合我鎮實際,特提出以下工作計劃

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一、 開拓進取,進一步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每季度召開一次防範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工作會議,由消防安全分管領導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村(居)主任參加,分析、佈置、督促、檢查轄區內防範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工作;嚴格落實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宣傳貫徹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規,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每季度對轄區內重點社會單位及容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場所和設備、設施,進行嚴格管理和重點檢查;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對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隱患進行查處,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其立即排除。減少一般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確保全鎮消防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深化消防專項整治,規範消防安全管理秩序

1、深化完善主要領導負責制,各村(居)主幹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對責任人、責任崗位的直接監督,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做到村(居)安全管理的全覆蓋。

2、“三合一”場所安全整治。對轄區內所有企業和生產加工單位嚴格落實國家的有關規定,配合上級消防部門加強對重大隱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臺帳,制定好相關的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消防安全網絡化管理機制,加強全鎮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力度,對“三合一”場所能夠整改的責令和跟蹤督促儘快整改,不能整改的堅決給予取締,以杜絕較大火災事故發生。

3、沿街店鋪消防安全整治。定期對轄區內沿街店鋪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沿街店鋪存在的“三合一”現象,督促沿街店鋪抓好火災隱患整改,對於有隱患不排除,有問題不整改的,要採取斷然措施,堅決予以查封、取締和對當事人實施拘留等措施。

4、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監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監管水平。各村(居)要切實建立消防安全義務救援隊,切實做到平時巡迴檢查到位,及時督促隱患整改到位,關鍵時刻救援到位。不斷提高消防監管隊伍的綜合素質,逐步形成高效務實、依法行政、規範有序的消防安全監管體系。

三、加強應急管理,提高防範和處置事故能力

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落實應急救援責任和防範措施。四、加強消防安全檢查,防範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結合本轄區實際,經常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各類隱患,並督促相關場所和單位及時整改。建立和完善事故隱患臺帳,落實整改措施。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業務能力

1、加強業務學習,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努力提高業務技能。

2、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治理隱患,防範事故”爲主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提升安全生產意識。

3、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切實提升消防安全應急救援能力。

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2:

爲全力推動整改消除全鎮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隱患,深刻吸取近期全國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有效預防較大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省、市、縣統一部署,鎮政府決定,自2017年1月5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全鎮範圍內集中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以下簡稱專項治理)。

一、目標任務

對現有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檢查,摸清底數,對存在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爲的責令改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和區域,政府掛牌督辦,徹底整治;明確和落實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集中區域的'火災防控能力。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XX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委員、副鎮長XX、縣委駐鎮組織員XX擔任、鎮屬有關部門負責人,各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負責人爲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消防安全辦,XX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督導考評、信息傳遞等日常工作。各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抽調力量建立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專項治理調度指揮,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專項治理的範圍和重點

(一)範圍

凡現有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從事製鞋、製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傢俱木材加工、物流倉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經營儲存場所和員工集體宿舍,均列入本次專項治理範圍。各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治理的範圍、企業的規模。

(二)重點

1、企業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爲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是否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

2、採用液氨製冷的企業,氨設備和管道的設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3、建築防火間距、防火防煙分區、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4、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5、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6、是否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用油。

7、是否存在違規住人及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問題。

8、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9、規模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是否依法建立專職、志願消防隊。

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要重點檢查消防安全佈局、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專職消防隊或志願消防隊,是否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器材,是否組織開展訓練。

四、專項治理的時間和步驟

專項治理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17年1月上旬至2017年3月底,主要整治勞動密集型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防止亡3人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第二階段從2017年4月至2017年底,主要解決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問題,落實基層組織、部門監管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提升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防控水平。

(一)動員部署(2017年1月15日前)。鎮屬有關部門,各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動員會議,廣泛宣傳發動,迅速部署開展工作,組織勞動密集型企業對照治理重點開展自查自糾。

(二)劃片排查(2017年2月20日前)。以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爲基本單元,組織力量,進行分塊立體網格化排查。鎮政府將從有關部門抽調精幹人員,分片包乾,進駐各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與基層人員混合編組,逐一進行排查。要建立臺賬,全面摸清企業數量、規模、性質以及行政許可等基本情況。

(三)集中培訓(2017年2月28日前)。組織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開展一次全員集中消防培訓,邀請公安消防部門人員授課。所有勞動密集型企業組織員工開展一次消防培訓、一次應急疏散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2017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採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輿論等手段,逐個區域、逐個企業督促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集中查處一批違法建築、違規企業,集中拆除一批彩鋼板違章建築,集中關停一批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企業,集中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鎮政府與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簽訂責任狀,勞動密集型企業提交自查自改承諾書,全部存檔備查,逐級明確落實整治責任。

(五)落實監管責任(2017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處)、社區(居委會)要根據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規模,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人,並向鎮政府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