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價格規定的工作計劃

20*年全市價格工作總的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市委九屆三次全會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按照中央提出的“雙防”要求,積極發揮物價部門職能作用,充分調動系統整體合力,堅決貫徹落實價格調控政策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價格改革,進一步加強價格監管,認真處理解決好民生價格問題,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市價格規定的工作計劃

一、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1、繼續把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作爲價格工作的首要任務。把握好深化價格改革與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關係。綜合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努力保持我市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2、嚴格控制政策性調價項目。根據國家要求,結合我市情況,嚴格控制20*年政策性調價項目。授權區縣管理的項目,各區縣要在調整價格之前,報市物價局備案,未經市物價局同意的,不得自行出臺。

3、必要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對價格顯著上漲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行政干預措施。

4、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預警報告工作。認真執行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及各項規定,對與羣衆生活關係密切的食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定點、定人、定時的重點監測,準確把握市場價格走勢,加強分析和預警,爲市委、市政府決策服務。

5、加強成本調查工作。認真落實成本調查工作制度,加強糧食、生豬、食用植物油、雞蛋等主要食品生產加工狀況、成本收益變化情況以及農民種植養殖意向等調查工作。積極開展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

6、堅持開展市場價格巡查工作。嚴格落實市場巡查工作責任制,重點開展節假日和特殊時期不間斷的市場價格巡查,以食品市場爲重點,瞭解市場價格變化情況及時發現並處理好關係市場穩定、社會安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價格問題。

7、努力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組織開展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爲。運用提醒、告戒、勸阻等方式,鼓勵和引導經營企業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促進公平競爭。

二、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8、將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作爲深化價格改革的重要任務。在嚴格控制價格漲幅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境保護收費等方面的改革。

9、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取消對電解鋁、氯鹼、鐵合金企業的電價優惠,適當提高限制類、淘汰類高耗能企業用電價格。對風能、太陽能、垃圾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上網電價。積極穩妥落實國家其他有關電價政策。

10、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結合*實際調整水資源費標準。對再生水繼續實行價格支持政策,穩步推進農業灌溉用水、農民生活用水的價格改革。繼續加大污水處理費徵收力度,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高耗水企業推行懲罰性水價。

11、按照國家成品油價格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成品油價格調整及相關配套措施的落實。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供熱計量收費試點。

12、進一步完善排污收費政策,加強收費徵管工作。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逐步健全和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三、進一步加強價格監管

13、加強糧食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監管。落實促進化肥生產和流通的各項價格優惠政策,繼續對化肥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資料的增支綜合直補制度,保持糧食和農資價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14、加強對壟斷行業的價格監管。依據國家關於規範壟斷行業價格行爲的法規規章,逐步健全壟斷行業價格監管制度,依法規範價格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