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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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一)

爲推進我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以下簡稱“打傳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有效落實工作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共XXXX市委、XXXX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設平安XXXX的意見》(市委發〔XXXX〕34號)與《XXXX市XX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覈工作計劃》(東打傳辦〔XXXX〕2號)等法規、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求爲出發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爲維護羣衆利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實際行動,堅決、徹底地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打擊行動,切實把我鎮的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傳銷行爲在我鎮的滋長。

二、組織機構

根據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由鎮政府統籌安排,成立沙田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傳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打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打傳辦”),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由佘惠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將打傳工作常態化,基本杜絕傳銷活動,使人民羣衆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使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四、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根據《XXXX市XX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覈工作計劃》(下稱《考覈工作計劃》)的要求,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傳領導小組,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落實鎮財政對打傳工作的經費支持(我鎮屬於丙類鎮,經費不低於5萬元)。

(二)明確打擊傳銷的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調製度,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實線索處理、案件查辦、監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出租屋的巡查監管、完善線索處理和移交機制、落實對傳銷人員和爲傳銷提供場所出租屋屋主的處罰。

(四)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主要包括:在社區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信息反饋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厲懲處頭目的處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

(五)加強打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進校園、進(村)社區、進工廠、進人才市場的“四進”工作,在全鎮營造打擊傳銷的氛圍。

根據《考覈工作計劃》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在XX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鎮將進行自評考覈,並按照要求報送自評考覈材料,包括XX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總結、自評表及相關文件、制度、記錄、臺賬、圖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傳辦的考覈驗收工作。

五、職責分工

鎮打傳辦:負責我鎮打擊傳銷的機構建設、經費的落實、工作機制的制定、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創建工作,以及對相關部門工作進展的督促檢查。

鎮維穩及綜治辦:負責把打傳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工作職能。

工商分局:負責對傳銷違法行爲進行查處,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負責對傳銷犯罪行爲進行打擊,維持案件查處現場的秩序,加強與工商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務中心:負責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監管並建立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收集出租屋內的傳銷行爲線索並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協助執法部門對爲傳銷提供場所的出租屋屋主的處罰工作;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科教辦: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人才市場、進校園。

文廣中心:負責打傳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傳銷行爲。

大流村委會:負責參與、協助創建“無傳銷示範社區”,落實無傳銷示範社區標準。

各村(社區):負責落實本村(社區)打擊傳銷機構,協助其他部門維持案件查辦現場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與聯繫方式,做好區域內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村)社區、進工廠。其中,作爲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大流村民委員會,要按照“創建無傳銷社區”要求做好打傳、創建的各項工作,積極建立打傳“五個一”機制。

六、落實措施

(一)加強組織,落實機構

打傳工作已經成爲建設平安XXXX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考覈工作計劃》的要求,鎮維穩及綜治辦需把打傳工作納入到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接下來,鎮打傳辦將根據《考覈工作計劃》要求,由鎮政府與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簽訂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建設。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與各(村)社區要落實相對應的打擊傳銷機構和聯絡員。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鎮打傳辦及經貿辦將完善打傳工作的線索處理、統籌協調、檢查督辦等機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在本單位建立責任分工、監管記錄、線索發現、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傳工作機制。重點完善“打擊傳銷示範區”的機制建設,建立聯繫機制,打傳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人與示範社區聯絡員溝通,檢查社區防控和打擊傳銷日常工作情況,並將例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以備督查;建立協作機制,“示範區”(村)社區負責防控和打傳工作的負責人,對發生在(村)社區內的傳銷活動線索,在第一時間反饋給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並將反饋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查閱。

(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一是切實履行打擊職責。目前,傳銷行爲主要以“傳人頭”、“拉入會”等手段組織活動,沒有固定的傳銷商品,隱匿性高。新莞人服務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加強對傳銷行爲的監管、打擊。新莞人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監管記錄,發現線索及時向鎮打傳辦反映。工商部門重點負責查處傳銷違法行爲,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爲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公安部門重點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爲,協助工商部門維持查處傳銷違法行爲現場的秩序。各(村)社區對執法部門在示範社區內查辦的傳銷案件,村(社區)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包括帶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員信息、提供監控視頻記錄等等。

二是紮實構建監管網絡。各部門要與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充分發動社區羣衆尤其是黨員、公務員、離退休幹部對傳銷的監控預警;要充分發揮房管員、社區治安協管員、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加強對出現在社區內的可疑羣體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過“聯繫卡”報告村委會或有關職能部門;村(社區)應制定打傳工作預案,重點做好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發現、先期控制、報告以及被騙人員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絡。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打傳辦報送工作經驗和成效,鎮打傳辦將通過橫幅、宣傳欄、電視等渠道全面鋪開打擊傳銷的宣傳工作。針對校園、工廠、社區、人才市場等“四進”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營造防範傳銷、拒絕傳銷的濃厚氛圍,因地制宜地加大宣傳力度。

(五)積極創建無傳銷社區

要嚴格按照《沙田鎮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工作實施工作計劃 》,在示範社區大力開展“五個一”的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臺、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打擊部分社區的傳銷活動,改善社區傳銷屢禁不止的狀況,遏制住傳銷蔓延的勢頭。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二)

爲切實加大對我鎮非法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努力維護當前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根據全國、市、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重點

(一)重點區域。以近年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案件反覆發作、羣衆舉報集中區域爲重點,重點爲老城區各小區、城鄉結合部等。

(二)重點對象。重點打擊以“拉人頭”式的傳銷和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三)重點人員。重點打擊以下人員:一是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實施者,包括組織者、領導者、骨幹分子;二是相關暴力犯罪的實施者,包括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誘騙羣衆人身自由、人身權利的人員,組織傳銷人員聚衆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員;三是爲“拉人頭“式傳銷提供場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傳銷活動而仍爲其提供宣傳、網站設計和維護、非法宣傳材料印刷、銷售等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二、組織領導

爲加強我鎮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立城關鎮打擊傳銷“皖劍XXXX“行動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專項整治工作。由鎮黨委副書記左國成任指揮長,鎮黨委委員、政法書記孫太祥,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永任副指揮長,鎮黨政辦、鎮綜治辦、工商局直屬分局、城關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爲成員。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在鎮打擊傳銷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工商、公安等各有關部門通過明查暗訪、日常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組織開展清查行動。

(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打傳辦):把握全鎮打傳工作情況動態,組織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和有單位開展打擊傳銷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指導和督查,依託舉報網絡體系,注意發現案件線索和傳銷苗頭,發現問題迅速組織力量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嚴厲打擊以傳銷、變相傳銷等犯罪活動,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暫住證及出租屋的管理。對利用出租屋聚衆搞非法傳銷活動的,要堅決清除;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人員一律不準辦理暫住證,已辦的予以收繳;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爲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爲非法傳銷行爲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食宿等條件;嚴懲一批非法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幹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摧毀傳銷網絡;嚴厲處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及跳樓、跳河等惡性刑事案件,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傳銷人員的遣返工作。

(四)各辦事處、居委會:負責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強對外來暫住人口的登記管理工作,並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轄區工商分局查處傳銷窩點。同時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外來流動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記管理工作,創建無傳銷居民居住區。認真做好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及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三、工作步驟

打擊傳銷“皖劍XXXX“專項行動自發文之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共分爲四個階段:

(一)摸排、準備階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辦事處、居委會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工作工作計劃。同時,要以工商、公安爲主體,辦事處、居委會共同參與,深入開展出租屋和流動人口摸排,準確掌握本轄區的傳銷組織、窩點、人員、活動區域,及時溝通,共同研判,確定重點打擊對象和重點防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