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全市衛生監督抽檢的工作計劃

爲認真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衛生局全市衛生監督抽檢的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健康密切相關的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餐飲具、公共場所場所室內空氣質量、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等進行有計劃的.監督抽檢,建立和完善科學、規範的全市動態衛生監測數據資料,並對抽檢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及時掌握本市健康相關產品、公共場所等衛生狀況、存在問題,爲監督檢查和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

二、抽檢安排

年度監督抽檢工作採取專題抽檢分階段實施,抽檢工作計劃安排(見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市衛生監督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根據本計劃要求和安排,密切配合,按時完成抽檢任務。

(二)市衛生監督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嚴格按照《健康相關產品國家衛生監督抽檢規定》的要求開展抽檢工作,確保抽檢工作有序開展。

(三)市衛生監督所對抽檢不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及時作出嚴肅處理,重要情況、重大事件必須及時報告。同時將抽檢情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正確引導百姓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