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查整改情況彙報

環保督查整改情況彙報1:

根據《關於印發〈來賓市興賓區關於中央第六批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鎮黨委高度重視督察組的反饋意見,成立領導機構,制定整改方案,紮實推進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整改工作完成情況彙報如下。

環保督查整改情況彙報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來賓市興賓區關於中央第六批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下發後,我鎮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開專題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專題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協調推進整改工作,對整改工作進行了分工,明確整改要求和目標;三是及時制定《橋鞏鎮環境保護督查工作整改方案》,並將整改任務具體層層落實到全鎮各責任站所、村(居)委和單位,細化整改措施,確保整改效果。

二、認真對照,逐條整改完善

對《來賓市興賓區關於中央第六批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列出的問題,進行了逐條對照、逐案梳理、逐項整改。

(一)對環境保護工作認識不夠問題

鎮黨政主要領導以身作則,主動查找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已召開整改協調會,認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主動帶頭認領問題,及時研究分管領域內存在的問題,落實了整改措施和責任單位,對具體整改任務緊盯不放、一抓到底。鎮黨委堅持立行立改,落實“兩個責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把環境保護整改工作作爲我鎮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我鎮堅持舉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糾力度,及時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制度,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通過整改工作,推進全鎮環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空氣質量下降問題

我鎮《制定禁止焚燒甘蔗葉的實施方案》並印發各站所、村(居)委。組織鄉鎮幹部深入村屯,廣泛宣傳焚燒甘蔗葉的危害性和甘蔗葉還田及綜合利用的益處,進一步增強了廣大農民禁燒甘蔗葉和甘蔗葉還田的認識,引導、教育農民羣衆少燒甘蔗葉。同時,各責任站所、村(居)委和單位密切配合,組成檢查工作組,深入田間進行巡迴檢查,對違法焚燒甘蔗葉情況進行教育和制止,我鎮轄區範圍內焚燒甘蔗葉想象明顯減少。

(三)畜禽養殖污染問題

我鎮進一步加強對全鎮範圍內所有畜禽養殖場,按照“零排放”要求實行全面整治,整治不達標予以關閉。大力引導養殖戶提高環保責任意識,落實污染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實加強環境安全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提高廣大公衆環保意識。

(二)統籌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環境違法整治活動,動態掌握轄區內各類污染源變化情況,做到早防範、早報告,力爭把環境污染現象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環境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堅決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爲,確保人居環境安全。

環保督查整改情況彙報2:

根據20**年12月底省廳領導對我縣的督查情況,現就涉及我縣存在的環境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逐一彙報。

一、共性問題

1、當前環境保護工作中,個別地區黨委、政府主體責任還未完全落實到位,對新時期生態環境保護認識還有差距,壓力傳導不夠,工作成效不明顯。

整改情況:爲進一步提高環保意識,將環保工作放在全縣的主要位置,嚴格落實環保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我縣成立了烏蘭縣環境保護委員會,並於20**年12月27日召開十四屆縣委第5次常委(擴大)會議,於2017年1月23日召開縣環保約談會等多次會議,來明確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各職能部門環境保護任務及責任,並制定《烏蘭縣環境執法與司法銜接工作會議制度》,在20**年全年環境執法檢查和環保專項行動中,我縣由環保、國土、安監、發改、交通建設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共出動9次、出動人員36人(次),着力解決當前環境監管中環保部門獨自支撐、單打獨鬥的局面,以此遏制環境違法行爲的產生,保障環境安全,推動全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部分企業不履行環境治理主體責任,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打折扣,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環境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監管等問題。

整改情況:20**年以來,我縣環保部門出動45餘次對我縣縣域進行環境執法檢查。對全縣採礦選礦、工業、旅遊景點、市場等重點區域開展了多次生態環境整治檢查,針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逐項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實行了銷號管理。對我縣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熱電聯產項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標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環保法》和四個配套辦法進行了嚴厲查處,對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於20**年**月21日做出了罰款**萬元決定,在20**年11月**日啓動連日計罰程序,罰款260萬元,共計罰款270萬元現已全部到賬;並於20**年**月21日對熱電聯產項目進行了停產整治。

3、未制定《農牧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也未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

整改情況: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頒佈以來,我縣積極籌備編制我縣《農牧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目前,我縣農牧部門已制定《農牧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將按照方案緊密實施。

4、未設立大氣治理的專項資金。

整改情況:20**年以來,我縣正在不斷加強大氣治理工作力度,針對目前我縣尚未設立大氣治理專項資金的問題,我縣財政局將此項資金納入了2017年財政資金預算,2017年設立大氣治理專項資金**0萬。

5、未完成20**年“煤改氣、煤改電”目標任務,未制定煤質管理辦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況:20**年來,我縣針對全縣燃煤鍋爐進行了全面徹底排查,已完成了82家燃煤鍋爐的登記造冊的階段性工作,並研究制定了《烏蘭縣關於加快推進燃煤鍋爐“煤改氣”改造工程實施方案》,並協助各鎮政府認真落實“煤改氣”改造工作,對20**年來全縣各類新建項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鍋爐的要求。同時,縣財政局將“煤改氣”專項資金納入了2017年財政計劃,以便開展下一步“煤改氣”工作。

6、繼續完成環保部綜合督察整改任務。

整改情況:環保部綜合督查問題中,我縣共梳理出18項共性整改任務,18項整改措施。通過近一年來狠抓落實,截止目前,18項整改任務中:**項已完成整改,2項完成階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項目驗收未通過正在整改中、慶華煤化15萬噸焦油深加工項目正在組織驗收中)。18項整改措施中:17項已完成整改,1項未完成(環保機構未單獨設立,但目前已通過增加調配臨聘人員,努力解決環保人員不足的困難)。

二、個性問題

1、都蘭河斷面水質超標

整改情況:根據海西州20**年地表水水質監測調查表,顯示我縣都蘭河斷面20**年4、5、6、7月份總氮各超標1.7、1.3、1.6、0.4倍。我縣水利局就超標原因展開了調查,對都蘭河流域附近人羣居住、放牧情況及工礦企業進行了排查,並請省水科所專家對都蘭河流域進行了實地勘查和水質分析。初步判斷,造成總氮超標的原因可能爲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處置導致。同時,我縣加大了對該流域範圍內放牧情況和垃圾處置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向周邊村莊配備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進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運往鎮垃圾填埋場集中填埋。下一步我縣將繼續加強對水源地環境監管,加快都蘭河水質自動站的建設進度,進一步做好都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烏蘭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污水處理設施未按時投入運行;烏蘭工業園區未辦理環評手續,存在未批先建的情況。

整改情況:污水深度處理項目於20**年5月29日開工建設,20**年4月5日復工,截止目前完成項目投資4580萬元,其中項目場地場坪、樁基工程、調節池、生物濾池、事故池、生化池、調節池、污泥濃縮池、軟化澄清池、設備間、地下管網、管廊及設備基礎砼澆築、爬梯平臺、生化池鋼結構等工程已完成,正在進行非標製作、設備和工藝管線安裝。前期由於進入冬季停工,膜處理階段部分還未完工,現計劃於2月**日復工;固體廢物處置場建設目已完成工程量90%,現正在進行防滲系統施工,預計2017年三月底完工。

20**年3月15日,國務院批覆《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總體規劃》,明確烏蘭縣循環經濟工業園是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重點循環經濟工業園“一區四園”之一,初步規劃面積**.5平方公里,但具體範圍一直未明確。目前,察汗諾煤化工業園已入住青海礦業和慶華煤化公司兩家企業,兩家企業均已委託有資質的單位編制了項目環評。其中青海礦業建成但未投入運行。20**年8月份,根據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開發區審覈公告目錄》通知要求,我縣發改部門赴省發改委、省國土廳、省住建廳等部門先後三次就烏蘭工業園四至範圍、規劃範圍、規劃時限、功能定位、用地總體佈局等相關事宜進行對接和溝通。20**年8月下旬,《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烏蘭工業園開發區審覈公告目錄修訂工作資料彙編》經省級政府、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審覈通過。目前,縣發改部門已委託瀋陽綠恆環境諮詢有限公司正在編制園區規劃環評,下一步將加大銜接力度,抓緊推進此項工作,力爭儘快完成烏蘭工業園區的整體規劃環評工作。

3、未制定秸稈綜合利用規劃。

整改情況:我縣下發了《關於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知》,同時,茶卡旅遊景區等重點地區,也由當地鎮政府印發了農作物秸稈禁燒的通知,並聯合環保部門進行了相關宣傳及監督檢查。並且由我縣農牧部門於2017年1月底制定了《烏蘭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規劃》,下一步將按照方案做好我縣秸稈回收利用工作,從而保證烏蘭縣縣域的空氣質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