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創業調查報告

所謂城市農民工是一個特殊的羣體,是指在城鎮中務工的具有農村戶口身份或非城鎮非農村戶口的勞動者(即因企事業單位或政府辦公佔地所產生的農轉非農民工)。接下來小編爲你帶來農民工創業調查報告,希望對你有幫助。

農民工創業調查報告

摘要:自《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實施以來,農民工的狀況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別是工資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2011年我國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達到2049元,比2010年增加359元,增幅達21.2%,拖欠問題有效緩解,政府給農民工提供的服務有所加強。但是農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創業等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比較強烈的自主創業願望也遠遠沒有實現。所以必須在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相關投入,逐步消除農民工創業制度障礙和資金困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

關鍵詞:農民工 自主創業 調查報告

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人口非農化沒有同步發展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個獨特的社會羣體。根據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的估算, 2011年農民工外出務工人數達15863萬人,加上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全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爲2.5億多人,成爲僅次於農民而多於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勞動力羣體。農民工羣體爲城市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近幾年來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規定和方針政策,農民工權益和生存狀況基本得到解決,使農民工逐步擺脫了“弱勢羣體”的名稱。但由於農民工數量過於龐大。爲進一步提升和改善農民工的生存條件,必須引導和鼓勵農民工自主獨立的發展和工作。因此,對於農民工的自主創業問題顯得十分重要。那麼,對於農民工而言自主創業意味着什麼?他們自己又如何看待?對此,重慶郵電大學移通學院外語系“三下鄉”第二支隊帶着這些問題在我國農民工人數最多的城市之一,重慶市及周邊區縣通過分發統計表、踩點訪問、網絡查閱、圖書查閱等途徑蒐集大量數據,在加以彙總和分析後得出相關結論並撰寫此次報告。

1 農民工羣體的基本情況及其變化

1.1 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略有增加,仍以青壯年爲主

50名調查對象中,平均年齡爲27.14歲,其中16~20歲的佔15%,21~25歲的佔24%,26~30歲的佔30%,31~35歲的佔20%,36~40歲的佔12%。從性別結構看,女性農民工的平均年齡低於男性。

1.2 農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從文化程度看,小學文化程度佔8%,初中文化程度佔52%,高中/中專文化程度佔34%,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6%。與2004年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佔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佔比重由17%上升到19.5%。農民工的文化程度雖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1.3 農民工從事的行業部門有所擴大,但仍以製造業、建築業爲主

調查顯示,農民工的就業部門分佈於國民經濟的幾乎所有部門,但是農民工的就業部門仍然比較集中。在20個樣本中,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人數最多,佔32%,其次依次是社會服務業佔20%,批發零售業佔14%,住宿餐飲業佔16%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佔10%,其他行業佔8%。與2004年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相比,從事製造業和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2002年佔22%,2003年佔25.2%,2004年佔30.3%,2007年初達到42.1%;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2002年佔16.6%,2003年佔16.8%,2004年佔22.9%,2007年初達到36.7%。

1.4 農民工家庭務工收入增加,經濟狀況得到改善,但大部分農民工認爲他們在打工地的經濟地位仍然不高

調查顯示,2007年初農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務工收入3675元,人均農業純收入1194元,務工收入佔家庭總收入的75.4%。2010年,農民工月均收入達1690元,比2005年的875元增長近一倍。從數據分析與往年相比,農民工家庭務工收入有了較快的增長,在總收入中的比重進一步提高,成爲農民工家庭收入增長的最重要的源泉。雖然,農民工家庭的經濟狀況得到改善,並有68·2%的農民工家庭的經濟情況在當地農村居於中等以上,但65.7%的農民工認爲其家庭經濟狀況在打工地居於中下等以下,這種反差表明我國城鄉收入差距仍然較大。

2 農民工自主創業調查所產生的相關問題

2.1 農民工對自主創業的認知普遍不高

據我們的統計和調查表明,大多數農民工對自主創業的相關常識較爲生疏。在50名調查者中對自主創業有意識或對自主創業內容或國家相關政策的農民工只佔到總人數的22%(11人),但希望通過自主創業擺脫打工或現狀的佔總人數的68%(34人)。

2.2 農民工自主創業受到多方面制約,對農民工創業形成壓力

我們對50名農民工就業狀況和創業意願進行了詳細調查,其中有自主創業意願的7人,佔14%。還有一部分農民工就業期望值過高,因就業素質低,崗位、待遇不合意願,也在創業與求職就業之間徘徊。

目前,對於農民工求職就業,我們主要是依靠行政促進、信息轉達等手段,開闢渠道行聘求對接之便,其就業成果往往依託於企業及三產服務業等提供的崗位。政府能夠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僅僅是杯水車薪。沒有足夠的崗位,促進措施力度再大,也不會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創業,須經政府有關部門、創業者個人及其所在基層組織合力同步才能實現。通過網絡數據對某縣有創業意願的9684人調查發現,截止2012年五月中旬,已實現自主創業、項目在建或啓動開始創業的有2016人,已建設和在建創業項目1786個,實際創業人數佔20.8%。總體來說,能夠走上創業之路者比例還相對較低。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現在農民工對待自主創業的心態主要有以下四種表現形式:一是個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備創業條件,也沒有創業動機;二是有創業意願而望“海”興嘆,隨着創業大潮的涌動,內心也燃起創業激情,想通過自主創業改變現狀,但缺乏信息,無技能,少資金,因而顯得有心無力,難以邁出創業步伐;三是雖具備一定的創業條件,但由於創業意識淡薄,感覺創業路難走,不願擔冒風險, “怕”字當頭,缺乏自主創業信心;四是創業願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備一定的創業條件,有決心有信心,這類人往往是創業的成功者。

制約農民工創業的問題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一是資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農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種和在外打工所積累的資金有限,甚至沒有積累。資金的關卡把許多農民工擋在了創業大門之外。政府扶持創業的小額貸款由於受各種條件的限制,能夠拿到的是少數,有的創業項目小額貸款額度也難以滿足需求。調查的有創業意願的9684人中,因爲缺少創業資金難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佔74%。無錢投入是絕大多數農民工創業的“瓶頸”。

二是創業起步,渴求指導服務。調查發現,由於一些創業者在創業之初對項目缺乏生產行業、產品、市場銷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資適度、設計規模、經營覈算等方面的知識,迫切需要得到有關方面對項目的“會診”定位及其他各個環節的指導服務。沒有這種指導,他們往往缺乏信心,舉棋難定。一部分創業者因爲缺少這種指導,使投資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經驗和技能,期盼創業培訓。大面上只注重了就業技能培訓,而對創業者的培訓重視不夠。由於受教育程度和知識限制,部分創業者思維方式傳統,營銷觀念滯後,市場開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機制不合理,生產人員技術水平低,產品缺乏競爭力。因此,經營管理培訓和生產工人的技能培訓是創業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關部門熱心支持,便捷服務。農民工創業,有創業的外在條件即產品、市場等,有內在條件即個人創業意願,但這距掛牌開張、創業成功還有相當大的距離。需要經過工商、稅務、勞動、衛生、環保、土地等多個部門的多道門檻,他們最盼望一路“綠燈”。這些部門的熱心支持、快捷服務是他們順利創業,成功創業的關鍵。任何一道關都有可能把創業者擋在門外。

3 農民工新情況的原因分析

以上農民工新情況的分析表明,農民工的狀況得到效的改善,特別是工資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拖欠問題所緩解,政府給農民工提供的服務有所加強,農民工的會保障實際參保率有所提高,但是農民工收入低、社會障參保率低、處境困難等基本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大多沒有產生積極自主創業的想法和準備。總的來說,首先是政策效應和制度因素,還包括中國經濟發展新階段的特點、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的變化、農民工問題解決的長期性和複雜性等。

農民工的狀況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時間內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於農民工問題引起社會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國務院意見》的貫徹,顯現出明顯的政策效應。而農民工問題之所以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自主創業的意識沒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於農民工對社會和個人的認知沒有達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應的不足等,因此加強和普及農民工思想教育顯得十分重要。同時許多政策措施還有待進一步落實,要引導和培養農民工形成自主創業的意識。

4 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對策建議

4.1 須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

《國務院若干意見》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有效的,現在的關鍵是要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根據上述對農民工新情況的調查研究,我們認爲特別要注意採取以下具體措施:採取有效措施,堅決貫徹落實勞動法,加強對農民工的學歷及社會教育,逐步引導走向自主創業;加大農民工自主創業的扶持力度;整頓和完善政府的就業組織和社會職業介紹機構,強化對農民工的就業信息和培訓服務,保證農民工就業的正式渠道的廉潔高效;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決心建立強制性的、規範的、適合農民工特點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然後再逐步納入全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

4.2 最終解決農民工自主創業問題的根本途徑

在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相關投入,逐步消除農民工自主創業制度障礙和資金困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自主創業問題。

農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國經濟轉型過程中出現的特有現象。農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經濟市場化改革、經濟發展戰略和增長方式轉變及經濟結構調整的產物,也是經濟體制轉軌、發展戰略和增長方式轉變及結構轉換都還沒有完成的結果。農民工和“民工潮”雖然有其產生的必然性和較大的積極作用,但把二、三產業的勞動者區分爲城市職工與農民工兩種,畢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現象;農民工潮水般在城鄉之間大規模流動,畢竟還是一種非常規的成本過高、問題過多、副作用過大的鄉城人口流動。農民工問題和“民工潮”現象最終必將消失。

那麼,農民工問題如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民工潮”現象怎樣才能最終消失呢?我們認爲,其一是將農民工城市化。因爲,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農民工“進廠又進城,離土又離鄉”,落後的二元經濟才能真正轉變成一元現代化經濟,“候鳥”式的農民工才能成爲永久性的城市職工,農民工才能變成市民,春節一般也不需要回農村過年,也就不存在農民工及各種歧視和損害農民工利益的問題,“民工潮”及其帶來的春運緊張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導農民工形成自主創業的意識。隨着我國,尤其是重慶市及周邊區縣農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擴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對城市人口就業將產生極大的壓力。同時,城市化的農民工學歷文化水平較低,在社會崗位的競爭上不佔優勢。因此若引導農民工自主創業,不僅發揮農民工大量勞動力優勢,爲國家經濟發展建設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同時能夠一定條件下能夠避免農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業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4.3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幫扶十分重要

引導推動農民工創業,不僅僅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更是緩解就業壓力,統籌城鄉就業的治本之策,長遠之舉。就業崗位決定着就業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單純在崗位和求職農民工之間爲就業而推張舉措,從宏觀、長遠的角度來說是被動的。必須從根本上探索長遠的、可持續增加崗位、擴大就業容量的體制、機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積極推進招商引資、籌建大企業項目的同時,強化措施引導推動農民工自主創業,增加創業項目數量,擴大就業空間。發揮出農民工創業的潛能,就把包“袱變”成了財富。創業項目對於促進帶動就業的作用是巨大的,門檻低,易於就地就業,雙方對接相對靈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爲農民工創業定好位。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以市場的眼光選項從業。依據個人條件幫助選準項目是創業成功的重要一環。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設立由經貿、商業、金融等方面的專家及有關行業權威人士組成的指導團、智囊團或成立這方面的專門機構,幫助把脈診斷,爲農民工創業人員定位選項,出金點子。對自有資金少或可能爭取到的資金少的,從投資少見效快、技術含量低的小項目做起,陸續滾動發展;對缺少技能、市場開拓能力的,可立足當地農產品或產業集羣上項目,利於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場;對有一技之長的幫其發揮個人優勢,篩選合適項目。通過綜合謀業人員各方面的條件,幫助“量體裁衣”,規避風險,揚長避短,讓他們因人而宜,圓創業夢。

二是拓寬融資渠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這是促進創業的“瓶頸”。在用足用活小額貸款政策基礎上,政府與金融部門協調,開拓支持創業的信貸渠道。實行農戶聯保,協調加入行業協會實施聯手“抱團”擔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農民工創業專門扶持基金,重點對創業項目實施貼息扶持,或者研究試行農民承包土地抵押貸款,擴大抵押資產範圍。逐步放寬政策,開放融資渠道,允許民營金融機構進入民間融資領域,促進資金信貸的市場競爭,激活金融機構的信貸機制,使面向農民工的信貸機制更加靈活。

三是簡化程序,營造寬鬆創業環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放寬條件,降低門檻,開闢綠色通道。農民工創業報批涉及到的各個部門要一盤棋,也可以實行並聯審批,減少環節。目前,各地都有對於創業的優惠政策,涉及到多個部門,多個方面。但創業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則少有過問。這其中缺少一個牽頭或綜合督查落實的機構或部門。立足於在體制、機制上爲農民工創業拓寬空間,有專門機構負責或制度規範,以確保搞好“保駕護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臺鋪路,築巢引鳳。政府投入一定資金,統一規劃建設創業園、創業基地或創業一條街,也可依據產業組織農民工居家集體創業,結伴出“海”。政府強化服務扶持措施,減少創業人員創業過程中的多個環節。昌樂縣自去年以來,建設了下崗職工和返鄉農民工創業園,各鎮(街道)建設了返鄉農民工創業基地。這些園區和基地都實行選址、規劃、建設、設施配套及項目審批手續等統一辦理,極大地方便和促進了農民工創業。同時,創業項目同一種類,同一行業形成集羣的,由政府出資聘用權威技術能人,統一指導創業項目生產經營。對於有技能、有實力的在外務工能人,政府可引導、鼓勵、邀請其回鄉創業。

五是搞好創業培訓,提高返鄉農民工創業能力。針對創業人員需求,有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定向”、“分級”、“分行”培訓,對創業項目的招用工人實施技能培訓,或者按照創業項目需求進廠(場)培訓,積極爲創業人員提供知識和技術支持。

六是注重給創業者以政治榮譽,提高其社會地位,打造其與政府之間的情感平臺。對於創業的模範、典型,要大張旗鼓給予表彰。在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同時,在政治上給與一定的地位。通過發放慰問信、賀年卡、組織召開座談會、茶話會等形式與創業人員溝通感情,體現政府的關懷和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