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積分入學標準是什麼

積分入學是指爲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東莞市積分入學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年齡條件:

申請人須年滿6週歲且不超過18週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中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申請人必須年滿6週歲(計算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的申請人,必須在6週歲入學的基礎上符合相對應年級的入學年齡;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申請人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

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申請人,不能申請留級重讀,如發現申請留級重讀的,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二)戶籍條件:

申請人須爲我國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香港、澳門、臺灣戶籍)。

(三)父或母(即“家長方”)條件:

申請人可以選擇其父或母一方作爲“家長方”申請積分制入學,其中:

1、家長方是東莞市戶籍居民,可按本方案直接爲申請人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

2、家長方是非東莞市戶籍的.,須符合以下條件:

家長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的居住登記;

家長方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四)外國國籍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適用於本方案,符合優待政策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香港、澳門、臺灣戶籍)按照相應的入學政策執行。